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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1MB1J28256E/2024-06733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鹤城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年10月29日
标      题: 鹤城街道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22日
索引号: 11220821MB1J28256E/2024-06733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鹤城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年10月29日
标  题: 鹤城街道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22日

鹤城街道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站办所、社区: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前,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维护我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整治重点
  (一)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聚焦使用燃气的餐馆饭店以及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内设餐饮场所和燃气管道附近第三方施工。
  重点整治:
  1.公共用餐区域设置气瓶,地下半地下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高层建筑内的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2.气瓶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使用可调节式调压器,存放液化石油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 时未设置专用气瓶间;
  3.未设置或规范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燃具连接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地面以及软管长度大于2m或有接头三通,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管道燃气未安装报警切断联动装置;
  4.其他影响城镇燃气安全的问题隐患。
  (二)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聚集商贸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九小场所”等公共聚集场所。
  重点整治: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安全防范不到位;
  2.堵塞逃生出口通道,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防护网、户外广告设施、店铺标牌等障碍物,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3.声光报警器等自动报警系统未安装或失效;
  4.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
  5.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和进楼入户;
  6.未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不到位;
  7.其他影响消防安全的问题隐患。
  (三)开展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聚焦学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宗教活动、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和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场所。
  重点整治:
  1.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不落实;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3.作业现场无人监护,易燃可燃物质未及时清除,违规交叉作业、冒险作业,有毒容器未清洗,有限空间有毒气体未检测;
  4.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外包动火作业未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5.其他影响动火作业安全的问题隐患。
  二、有关要求
  各社区要牢固树立“防胜于救”的理念,严格落实属地管理等要求,始终牢记看不到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查不出隐患就是最大的隐患、不吸取教训就是最大的教训,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社区要全面排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落实整改闭环。
  请各社区于 11月 14 日前、12月13日前分别报送工作总结(含工作开展情况及问题隐患清单)。
  镇赉县鹤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