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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1013599630M/2020-10873
分  类: 应急管理 ;  其他
发文机关: 镇赉镇政府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07日
标      题: 镇赉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发文字号: 镇政发〔2020〕150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10日
索引号: 11220821013599630M/2020-10873 分  类: 应急管理 ;  其他
发文机关: 镇赉镇政府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07日
标  题: 镇赉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发文字号: 镇政发〔2020〕150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10日

  镇赉镇人民政府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镇政发[2020]150号

  根据镇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赉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为了避免造成重大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结合我镇的实际,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有利于明确责任,科学组织,妥善应对,减轻危害,减少损失,提高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能。 

  一、总则 

  (一)目的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部署和要求,建立新形势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增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和推动全镇经济发展和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减少损失,更好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2、依法规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镇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与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相结合,做到预案依法制定,管理规范运行。 

  3、统一指挥。镇政府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4、科学处置。科学预测,科学评估,科学决策,科学指挥。 

  5、平战结合。在应急处置,指挥调度和求援保障等方面,实行平时运行准备与战时应急救援有机结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镇政府应急组织机构 

  组长:    宋常颖    党委书记 

            辛志刚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陈敢峰     副镇长 

  成员:    方东明    党委副书记 

            王宝权    党委副书记 

            张伟堂    纪委书记 

                  组织委员 

            于伟楠    宣传委员  

            李国纯    司法所长 

                  派出所长 

            各村支部书记

  (二)镇政府应急指挥体系 

  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报警、处置、善后等进行总指挥。对有关突发公共事件按照总指挥部的要求或指令进行处置。各村、场(站)、镇直各机关单位按照总指挥部要求或指令,配合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报警、处置、结束、善后等工作。 

  三、预测、预警 

  按照早预测、早发现、早报告的原则。要把突发公共事件预测纳入日常性工作,经常进行研究分析,及时发现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做到预防为主,关口前移。一旦发生、发现突发公共事件,立即向110、119、120、报告或反映情况。 

  四、应急响应 

  突发公共事件接报、接警后,事发地政府,在第一时间内,依据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抢险救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根据其性质和危害程度,按规定将有关信息报告上级政府和有关协调管理机构。 

  根据现场紧急处置工作需要,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设立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相关预案和领导人指示,全权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做好调查和善后工作。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或有关协调机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正常状态,并及时向上级政府作出报告。 

  五、后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机关部门迅速开展善后安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同时要抓好对群众生活救济,现场卫生和环境恢复及治安保障、恢复和重建、补偿、赔偿等事宜的安排。 

  六、保障措施 

  镇政府设立突发公共事件指挥中心,主要做好以下几个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技术储备与保障,立法保障、宣传、培训和演习等。 

   镇赉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7日 

   

   

   (此文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