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实践周”等系列主题活动的通知
莫政字﹝2024﹞153号
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结合9月份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1.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宣讲工作。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充分动员百姓名嘴、基层理论宣讲志愿者等宣讲力量,广泛开展宣传宣讲活动,把全会精神完整准确传达下去。要着力增强宣讲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深入宣讲党的二十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入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讲全会《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深入宣讲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基本要求,紧密联系本地区和领域的实际,善于运用通俗语言、翔实数据、鲜活事例,深入浅出把党中央精神讲透彻,把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故事、党领导人民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故事讲生动,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真正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2.以抗日战争胜利 79 周年为契机,开展多形式的红色主题教育文明实践活动。结合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9周年纪念日(9月3日)、全民国防教育日(9月16日)、九·一八事变纪念日(9月18日)、烈士纪念日(9月30日),组织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回顾抗战历史缅怀先烈,继承和弘扬抗战精神及东北抗联精神,牢记初心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精神力量。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要以“强国复兴有我”为主题,组织群众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烈士陵园、抗战旧址,走访慰问革命烈士遗属,开展红色故事宣讲,赓续红色基因,弘扬优良传统;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活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全民国防观念,引导全社会自觉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和参与到国防建设中来,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凝聚强大力量。
3.结合“我们的节日·中秋节”开展群众性文明实践活动,持续深化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各志愿服务组织要围绕“我们的节日·中秋节”,突出团结、团圆、喜庆的主题,开展赏月文化、团圆主题经典诵读、做月饼等文明实践活动。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给老党员、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困难家庭送去爱心物资以及节日祝福,让群众在感受传统民俗乐趣的同时,提高和改变基层群众对农村移风易俗的观念认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树立文明新风尚。
4.围绕教师节(9月10日),开展尊师重教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在教师节到来之际,组织开展优秀教师礼遇活动,邀请模范教师分享经验和心得,讲好身边榜样故事,展示广大教师立德树人、奋进担当的精神风貌。组织开展感恩教师活动,走访慰问退休教师,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5.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为迎接“十一”长假的到来,各地要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旅游集散中心、广场公园、景区景点、文化场馆等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点),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维护良好秩序,提供热情服务,引导旅客文明出行,树立文明意识,提升文明素养。
6.开展“推普进乡村”宣传教育活动。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定于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推普进乡村”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提高群众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推动教育强国建设和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7.开展“文明实践周”暨“弘扬时代新风 助力文明城市”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在9月份最后一周(文明实践周),围绕文明实践日(本月最后一周周四)开展“文明实践周”暨“弘扬时代新风 助力文明城市”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用身边人、身边事儿的暖心善举温暖和感染更多群众,加大文明礼仪宣传和文明引导的志愿服务,倡导公共文明理念,提升公共场所文明程度,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工作要求:
1.全乡各村要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按照工作提示,抓住时间节点,及时组织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2.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要设置活动图片展示区,每月及时更新活动展示图片不少于10张,文明实践各类活动均应涵盖,其中理论宣讲图片不少于2张,活动展示图片应有文字说明,包含时间、地点、活动主题等信息。
3.开展活动要在吉事办志愿服务平台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创建项目-上级审核-发布项目-招募志愿者-项目签到签退-上传项目图片和总结。开展活动要穿志愿者马甲。活动结束后要第一时间将图片和文字上传吉事办志愿服务平台。
莫莫格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