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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1013599577R/2023-06357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文机关: 五棵树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2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五棵树镇燃气整治排查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五政发〔2023〕 56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26日
索引号: 11220821013599577R/2023-06357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文机关: 五棵树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2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五棵树镇燃气整治排查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五政发〔2023〕 56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26日

关于印发《五棵树镇燃气整治排查方案》的通知

五政发 [2023] 56号

 

各村:

    现将《五棵树镇燃气整治排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五棵树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五棵树镇燃气整治排查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3〕3号)、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安委〔2023〕11号)和《白城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白安委〔2023〕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精准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潜在的安全风险,五棵树镇将组织在全镇范围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摸清隐患底数、形成隐患台账、限时隐患清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镇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全面排查各类燃气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燃气事故发生,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燃气安全“一件事”、省“七个一”以及“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问题管网、问题环境”等重点,用3个月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各环节风险隐患,落实落细隐患排查、打非治违、源头治理、督导暗访等工作,建立整治台账,切实消除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再 用半年左右时间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已排查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三、重点攻坚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对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生产气质不达标、无警示性臭味、非法掺混二甲醚等“问题气 ”,向无经营或充装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用于经营的燃气;工业燃料生产企业将工业丙烷、醇基燃料、 生物质燃油等产品非法售卖到餐饮等民用领域的,要依法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依法从重处罚。

(二)采取布建特情耳目等方式广辟案源线索,深挖细查非法经营燃气的利益链条,对“黑窝点”“黑气瓶”等,要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打击、严厉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对典型案件要及时曝光,强化执法震慑。

(三)对城镇燃气经营、充装企业不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规定配置,要责令改正,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四)加强燃气具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对销售单位开展不定 期监督检查,对违规在有形市场或电商平台销售不符合安全 标准、假冒伪劣的“问题瓶”、 “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等燃气器具及配件、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 的家用燃气灶具的,要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相关经营主体予以行政处罚、对相关人员依法实施任职资格限制、实施联合惩戒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督促平台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即下架处理,追踪溯源,实施源头治理。

(五)对餐饮企业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按规定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制定和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违规用气、用火、用电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实施处罚。

(六)对餐饮企业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的,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 ”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未规范安装、 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七)有关部门单位发现餐饮企业使用禁止使用的50kg“气液双相 ”气瓶、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等的,要及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由其对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溯源治理,依法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未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在门窗上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责令改正,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综合措施

(一)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监督落实机制,制定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安全生产重点岗位安全风险、事故隐患清单,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常态化开展员工安全风险教育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建立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台 账清单并实行闭环管理。

(二)组织人员协调液化石油气企业对用户自有钢瓶进行置换。用户钢瓶检验期超过3年的,用户需支付角阀费和检测费共计70元后置换;用户钢瓶检验期在3年以内的,免费置换;钢瓶使用年限超过7年的,液化石油气企业按市场价回收,无偿提供企业自有钢瓶,用户需付200元抵押金,用户可在不使用钢瓶后,退回抵押金;钢瓶内有剩余液化石油气的,液化石油气企业应当补足剩余液化石油气。严禁液化石油气企业自有钢瓶在使用过程中向用户收取费用。

(三)要求充装企业对进入场站的超出使用期限、检验不合格和国家明令淘汰的钢瓶,以市场价格进行回收,并进行实名制(地址、姓名、身份证号、电话)登记,移交气瓶检验机构统一报废处理,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将报废气瓶私自处理。

(四)督促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将现有自主产权钢瓶加装智能角阀。2023 年930日起,规定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新进自有钢瓶、到期检验钢瓶必须配备智能角阀,做到钢瓶全过程、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降低液化气市场的安全隐患,防止“非法倒气”违法行为发生。

(五)强化入户安检和配送环节管理。2023年930日起,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入户安检和配送环节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业务培训,明确入户安检和配送 环节管理要求,逐一签订责任书。全面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用户拒绝提供实名信息的,企业应拒绝供气,非居民用户用气必须签订用气合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档案,完善各类基本资料,全面掌握用户安全底数,按照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分类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明确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差别化管理。落实入户安检责任,居民用户送气上门一次,必须入户安检一次,安全使用须知宣传一次,非居民用户每月至少安检一次,在用气场所明显位置张贴石油液化气使用须知,并在安检系统中填写安检记录,经双方签字确认。安检发现隐患时,立即通知用户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采取停气停供措施,非居民用户上报燃气主管部门移交属地政府停业整顿。督促企业提升配送能力,建强配送队伍,瓶装液化石油气统一由送气服务人员配送到户,做到专人专车,坚决禁止用户到气站、供气网点自提气;配送车辆应有明显的燃气企业标识和安全警示标,配送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对存在违规安检和送气行为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要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一律停业整治。

(六)根据国家、省修订的相关法规标准,进一步落实燃气安 全监管规定,压实各方责任,规范城镇燃气行业秩序;落实 液化石油气瓶及燃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生产、经营、使用、 检验等环节安全监管法律责任;落实气瓶、灶具、连接软管、 切断阀等有关燃气具及配件的安全使用要求。

(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公益广告等宣传介质以及户外电子屏、广告屏、公交车、出租车顶屏等流动广告宣教资源,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报道。通过制作专题节目、编制事故警示短片等各类方法手段,广泛进行燃气安全等法律法规、常识知识、案例警示等内容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燃气安全舆论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问题气 ”“问题瓶 ”“问题阀 ”“问题软管 ”,确保燃气使用环节安全。各地要通过社区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将典型事故案例、应急处置常识等宣传内容传递到每一位居民。

五、工作安排

(一)集中攻坚阶段(2023 年 9 月至 11 月)。

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相关单位负责人、各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此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立即成立工作组,认真开展入户排查,做到全域覆盖、不留盲区。

(二)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6月)。

加强检查。对燃气企业的经营、燃气配送、燃气使用、燃气具生产销售及配送点、用户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特别要对餐饮场所、烧烤店、医院、学校、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老弱病残等燃气用户进行重点检查,要协同配合,群管群治,形成打击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和经营行为,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 年 7 月起)。

   强化督。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找准短板、补齐短板、堵好漏洞的同时做到整治隐患与长效治理同时推进。通过专项整治,提高燃气行业整体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