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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1013599577R/2025-05787
分  类: 应急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五棵树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10日
标      题: 关于印发《五棵树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方案》
发文字号: 五政发〔2025〕3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13日
索引号: 11220821013599577R/2025-05787 分  类: 应急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五棵树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10日
标  题: 关于印发《五棵树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方案》
发文字号: 五政发〔2025〕3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13日

关于印发《五棵树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方案》的通知

五政发〔2025〕3号

 

各村(场、社区)、镇直属部门:

《五棵树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五棵树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方案

 

 

 

镇赉县五棵树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五棵树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减少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确保我镇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建立有效的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机制,确保在镇辖区内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能够快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扑救,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五棵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扑救。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同时采用科学的扑救方法和技术,提高扑救效率。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五棵树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村屯按照职责分工,分级负责开展扑救工作。

3)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各相关部门、单位和组织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及时扑救。

二、组织指挥体系

1.五棵树镇组织开展应急指挥     

以镇长为领导,分管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副镇长协助,应急办、林业站、草原站、派出所、卫生院、民政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配合相关工作。针对相关情况进行指挥和协调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2.职责:

1)制定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预案并组织实施。

2)指挥、协调各部门和单位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3)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火灾情况。

4)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2.突发情况现场指挥

1)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立即进行相应处理措施。由五棵树镇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负责,针对灭火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2)职责:

①制定现场扑救方案,组织实施火灾扑救工作。

②协调各救援力量之间的配合。

③根据火势发展情况,及时调整扑救策略。

④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扑救人员的生命安全。

三、火灾预防与监测

1.火灾预防

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村屯广播、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知识,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2)火源管理:在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严格控制野外火源。加强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旅游用火等的监管,严禁在林区和草原内违规用火。

3)隐患排查:定期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林区和草原边缘的村屯、企业、墓地等周边的火灾隐患,及时消除隐患。

2.监测预警

1)建立监测网络:利用瞭望塔、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手段,构建森林草原火灾监测网络,对林区和草原进行实时监测。

2)预警发布: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天气信息和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预报,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灾预警信息。预警信息通过广播、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发布到村屯、企业和广大群众手中。

四、扑救力量与物资保障

1.扑救力量

1)镇级扑火队伍:五棵树镇组建一支20人的扑火队伍,配备专业的扑火装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扑火人员。扑火队伍负责森林草原火灾的主要扑救工作。

2)村级扑火队伍:由五棵树镇各村屯人员组成10人的扑火队伍,在火灾发生时协助镇级扑火队伍开展扑救工作。扑火队伍要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3)群众义务扑火队伍:动员林地和草原周边的群众组建义务扑火队伍,在镇级和村级扑火队伍的指导下参与火灾扑救工作,如开设隔离带、运送物资等辅助工作。

 2.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建立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物资储备库,储备扑火工具(如风力灭火机、灭火拖把、油锯等)、防护装备(如防火服、头盔、防护手套等)、通信设备(如对讲机等)、运输车辆等物资。

2)物资管理:建立物资管理制度,定期对物资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物资处于良好状态。

3)物资调用:在火灾发生时,根据扑救需要,及时调用物资储备库中的物资。如物资储备不足,及时向上级部门请求支援或协调周边乡(镇)场借用物资。

五、火灾扑救程序

1.火灾报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后,应立即向五棵树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火灾发生的地点、时间、火势大小、风向等基本情况。

2)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核实情况,并向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报告。

2.扑救响应

1)四级响应(可能发生火灾):在连续大风、高温和干旱等森林草原高火险天气,可能发生危险性森林草原火灾。

2)三级响应(小火):当火灾初起,火势较小,由镇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村级扑火队伍和群众义务扑火队伍做好待命准备。

3)二级响应(中火):当火势较大,镇级扑火队伍难以控制时,启动二级响应。五棵树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组织镇级扑火队伍和群众义务扑火队伍参与扑救,同时请求上级部门提供技术和物资支援。

4)一级响应(大火):当火灾发展为大火,超出五棵树镇扑救能力时,启动一级响应。在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全镇所有扑救力量参与扑救,并协调周边乡镇的扑火力量进行支援

3.扑救实施

1)制订扑救方案:现场指挥部根据火灾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扑救方案,包括扑救路线、扑救方法、人员分工等。

2)组织扑救力量:按照扑救方案,组织专业扑火队伍、半专业扑火队伍和群众义务扑火队伍开展扑救工作。在扑救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各种扑火力量的优势,合理安排任务。

3)安全保障:在扑救火灾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扑救人员的安全。设立安全观察员,随时观察火势和气象变化情况,及时发出安全警示。当出现危险情况时,立即组织扑救人员撤离。

4.火灾扑灭与后续处理

1)火灾扑灭:当明火被扑灭后,要组织力量对火场进行全面检查,消除暗火和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2)后续处理

1.火场清理:组织人员对火场进行清理,清除火场中的树木残枝、草灰等易燃物,恢复火场植被。

2.火灾调查:由五棵树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火灾调查,查明火灾原因、肇事者,统计火灾损失。

3.善后处理:对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受伤的人员进行救治,对牺牲的人员进行抚恤;对受灾群众进行救助和安置,帮助他们恢复生产生活。

六、应急保障

1.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通信网络,确保指挥部与扑救现场、各扑救力量之间的通信畅通。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如对讲机、卫星电话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2.医疗保障

五棵树镇卫生院负责在火灾扑救过程中的医疗保障工作。组织医疗救护队伍,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在火灾现场附近设立临时医疗救治点,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救治。

3. 交通运输保

协调五棵树镇内的车辆运输资源,确保扑救人员、物资能够及时运送到火灾现场。必要时,请求上级交通部门对交通进行管制,优先保障扑救车辆的通行。

七、培训与演练

1.培训

定期组织对镇级扑火队伍、村级扑火队伍和群众义务扑火队伍进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扑火技术、安全知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

2.演练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和完善扑救方案,提高各扑救力量之间的协调配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