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现将东屏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2020年度镇赉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屏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3日
2020年度镇赉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计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食品安全工作,意义十分重大。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让人民吃得放心”这个总目标,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健全体系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强化风险管理、压实企业主责、推动社会共治,确保全县食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落实党政同责,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我县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并列入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的目标责任考核。强化各级党组织食品安全的领导责任以及各单位食品安全的行政责任,明确年内重点工作项目。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责任单位:食安办、各乡镇政府)
(二)强化食品安全“四有两责”。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事权划分,全面落实各单位、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激励和奖惩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效能监察和问责机制,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加强职业化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三)健全完善各级食品安全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统筹规划、议事协调、宣传培训、督查考核等方面的作用,健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以及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运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落实相应的工作经费,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强乡镇、村网格化监管队伍建设,及时完成基层协管员、信息员动态调整,完善培训、考核及报酬保障制度,充分调动“两员”积极性,发挥其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作用,弥补监管人员不足,消除盲区和死角,落实食品监管全覆盖。(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四)深化网格监管。按照“四有两责”要求,进一步细化“网格化”监管责任、任务、措施和监督考核内容,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网格化”监管效能,加大专项检查力度,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制度,推行执法规范化、网格化、痕迹化、信息化,落实日常监管责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加强全程监管,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五)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管理。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采购、使用和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规定,深入开展打击违法使用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生猪、牛羊、家禽屠宰监管,严厉打击出售病害肉、注水肉、来源不明肉品的违法行为,确保肉品市场健康有序。(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六)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日常监管。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监管,有效防控和及时处置食品安全风险。做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加大执法力度。(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妥善处置食品安全舆情和突发事件。将预案管理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纳入监管人员专业培训的内容。做好食品安全应急事件网上舆情监测、管控和宣传引导工作。(责任单位:食安办、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八)完善行刑衔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食品违法犯罪行刑衔接的有效制度。确保涉刑案件及时立案侦查,做好涉案物品检验与认定、办案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涉案物品处置等工作。加大对行业潜规则、新领域、新类型违法犯罪行为的深度打击,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严打高压态势。(责任单位: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建立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全面、准确发布现场检查、抽样检验、监管执法、行政处罚等信息,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加强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应用。主动发布食品安全方针政策及公众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焦点问题等权威信息,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无证无照长效治理。目前,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办证先开业、到期不换证、变更事项不换证现象增多,成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问题。为有效治理食品监管领域无证经营问题,要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证无照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建立台账,采取有力措施该关停的关停、该督促办证的督查办证,今年力争将有效证照持有率保持在100%。(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一)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时启动核查处置程序,依法查处;加强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融合,寻找漏洞,发现问题,筛查隐患,梳理分析;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和社情民意,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回应。在春节、国庆节等敏感时节发布警示提示,提醒消费者科学消费健康饮食。(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
(十二)推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针对网络销售食品、网络订餐等新兴业态,开展第三方平台专项、网络餐饮服务专项检查,加强网络食品经营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网络订餐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加大对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三)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对象;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类;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索票索证不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不规范、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无畜禽肉品“两证两章”、预包装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不真实、所声称成分、含量与投料、配方不一致等为重点问题;以食品假冒、侵权“山寨”、食品假货、“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劣质食品为重点违法违规情形,开展一次全覆盖、大规模、有力度的农村食品整治活动。(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
(十四)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由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将校园食堂及周边200米以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行监管全覆盖。特别是对辣条食品全面检查,严禁不合格辣条食品销售。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重要内容,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联合督查,整治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严格管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责任单位: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五)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整治。对我县辖区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批发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案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惩处。对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误导群众消费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六)开展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整治工作。严格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加强农贸市场、超市卖场、生鲜菜店管理,落实食品安全快检制度,并将检测数据及时上传。加强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卖场准入关的检查,确保入市食用农产品能溯源,同时要对快速检测工作开展指导和检查。督促集贸市场加强检验检测覆盖范围,提高检测质量,及时公示检测结果。(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
四、实施智慧监管,提升食品安全信息化水平
(十七)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今年食品检验中心已投入使用,制定检验检测工作计划,完成一定数量的检验检测工作任务。提高针对性,扩大覆盖面,形成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和企业自检“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使抽检快检成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的强有力手段。完善检验结果通报,推进食品检验信息和结果共享。(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八)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逐步推广智能监管,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的应对能力。(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落实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九)提升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推动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食品生产经营良好操作规范,依法建立并执行食品生产、销售、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等各项记录制度。依法落实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因未履行相应义务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连带责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
(二十)加强行业与食品从业人员管理。落实有关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100%持健康证上岗。(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聚集社会力量, 构建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二十一)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完善“一户一档”信用档案。加强食品安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和“黑名单”制度的贯彻实施,强化信用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
(二十二)拓展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加强“12315”服务热线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处置和分析。强化首接和督查督办责任制,按法定时限回复率、有效处置率均达100%。鼓励群众参与食品安全问题举报和企业食品安全内部举报,完善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