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鱼泡镇关于《黑鱼泡镇2023年春季“清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
根据县河长制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联合印发的《2023年春季“清河行动”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了《黑鱼泡镇2023年春季“清河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鱼泡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
黑鱼泡镇2023年春季“清河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镇赉县《2023年春季“清河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保持域内河湖卫生清洁,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河湖管理工作效能,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黑鱼泡镇2023年春季“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全面清理整治黑鱼泡镇域内河湖管理范围内塑料垃圾、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等污染物直接入河等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治理,加大执法力度,从源头上清理各类污染源,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二、行动范围
全镇所有河流湖泊全覆盖。
三、行动内容及任务
(一)行动内容
入河湖污染物(塑料垃圾、畜禽粪污、秸秆、生活垃圾等)清理、入河湖排污口整治、面源污染治理等。
(二)主要任务
1.开展河湖全面巡查。清除河道内塑料垃圾、畜禽粪污、生活垃圾、秸秆等污染物,清除河道外源污染。河道、岸边清除后的污染物要在所属行政村的指导下及时清运清理,坚决防止垃圾随风顺水进入河湖,造成重复污染,同时,积极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种植髙秆作物的宣传引导工作,落实改种措施。
2.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镇河长办统筹各村联合环保所、乡建、农业站、畜牧站、水利工作站等涉及河湖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部门,严厉打击倾倒废弃物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3.健全河湖管护机制。严格落实《吉林省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白城市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镇赉县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加大巡查频次,切实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立行立改。严格落实农村垃圾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推动解决农村垃圾污染问题。不断提高城镇垃圾收集率,实行集中处理,从源头解决向河湖及周边随意倾倒垃圾问题。
四、职责分工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要求和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地河湖管理保护责任。村级总河长是做好本次河湖春季“清河行动”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并开展全面督导检查,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河湖春季“清河行动”。
五、实施步骤
春季“清河行动”包括准备、动员、清理整治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3月18日开始,4月28日结束。
(一)准备阶段(3月18日至3月20日)
各村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本地“清河行动”方案。
(二)动员阶段(3月21日)
1.镇河长办制定“清河行动”方案,行动目标、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等。
2.各村组织春季“清河行动”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春季“清河行动”。
(三)清理整治阶段(3月23日至4月18日)
各村集中组织开展春季“清河行动”,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彻底清除河道内塑料垃圾、畜禽粪污、生活垃圾、秸秆等污染物,彻底清除河道外源污染。
(四)总结验收阶段(4月18日至4月28日)
镇河长办对各河湖春季“清河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同时作为村级河湖长年度考核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要高度重视,把春季“清河行动”作为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同配合,确保春季“清河行动”取得成效。
(二)加大督查力度
各村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重点将洮儿河及河湖连通渠道管理范围内生活垃圾、面源污染及各类污染源作为检查重点,做到发现问题、现场督办、现场整改。
(三)强化信息报送
各村要及时汇总工作信息,掌握工作动态,收集好垃圾等问题清理整治前、后照片。并将春季“清河行动”工作台账报至镇河长办。
(四)强化社会监督
各村要充分发挥广播、微信群等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积极开展爱河护河宣传工作,增强社会各界河湖保护意识,宣传春季“清河行动”成效,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河湖管护工作,形成多方参与、共治共管,凝聚合力,共同推动河湖管理保护良好氛围。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