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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1013599753N/2023-06246
分  类: 人事工作 ;  其他
发文机关: 镇赉县大屯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19日
标      题: 大屯镇2023年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23﹞8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1日
索引号: 11220821013599753N/2023-06246 分  类: 人事工作 ;  其他
发文机关: 镇赉县大屯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19日
标  题: 大屯镇2023年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23﹞8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1日
 大屯镇2023年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结合2023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总体安排,为扎实有序推进拟录用人员考察工作,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为根本依据,全面贯彻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有关要求,坚持以政治素质考察为重点,同步考察德、能、勤、绩、廉等必备素质,着力把好“入口”,切实做到客观公正、考准考实。

、考察时间

2023419428

、考察对象

报考2023年大屯镇公务员招录职位,经体检合格,被确定的考察人选.

四、考察内容

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基础上,主要考察以下内容:

1. 政治思想方面,主要是考察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等方面的表现,重点了解坚定理想信念,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党,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2. 道德品质方面,主要考察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考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社会公共道德,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在敬业奉献、诚实守信、清正廉洁等方面的表现。

3. 业务素质方面,主要考察开拓创新能力、业务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方面的表现

4. 现实表现方面,主要考察爱岗敬业精神、求真务实态度、履行职责和团结协作情况等方面的表现以及主要工作业绩。

5. 廉洁自律方面,主要考察是否具有克己奉公、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思想,遵守法律、法规、纪律情况以及工作和学习之外情况。

五、考察标准

1. 思想政治素质好;

2. 具有适应招录职位要求的业务能力;

3. 学习、工作现实表现好;

4. 廉洁自律意识较强;

5. 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需要回避的有关规定。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

(一)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

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5.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六、考察的主要程序

(一)考察准备

1. 成立考察组;

2. 确定考察对象;

3. 制定《大屯镇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方案》,并报考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 配备考察组成员

(二)考察步骤

1. 查阅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提取被考察人的人事档案,查阅工作总结、工作成果、奖惩等相关材料。

2. 谈话走访。考察组与被考察人及相关人员谈话,全面了解、掌握、核实被考察人的情况到被考察人学习、工作过的学校、单位听取领导意见,进行群众评议;到被考察人所在乡镇(街道、社区)、辖区派出所了解本人有关情况。

3. 调查取证。对考察中发现的疑点,要进行专题调查,详细、全面、公正地查清事实由相关单位和人员出具证明材料或调阅原始材料。

(三)形成报告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成员共同研究形成一致考察结论后,撰写考察报告并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报考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确定人选    

委组织部审核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各单位统一时间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填写录用审批表报委组织部后办理录用手续

、考察纪律

1.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察组成员与考察对象之间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予回避。

2. 考察组成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弄虚作假、歪曲事实,不得以个人意见取代考察组集体意见。

3. 考察组成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泄露考察情况和考察对象个人隐私。

4. 严格考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考察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考察情况失真失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任。

  附件1:大屯镇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镇赉县大屯镇人民政府

20234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大屯镇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领导小组

 

  长:吴立文  大屯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辛立华  大屯镇党委副书记

 员:许    大屯镇党委组织委员

        张鸿男  大屯镇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屯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统筹协调、调度指导、审核把关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