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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1013599753N/2023-07779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大屯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10日
标      题: 关于成立大屯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23〕3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8日
索引号: 11220821013599753N/2023-07779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大屯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10日
标  题: 关于成立大屯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23〕3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8日
 

关于成立大屯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大政发〔202339

村(场):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吉林省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规定,大屯镇经研究决定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大屯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

  : 吴立文     党委书记

负责人: 董海林     党委副书记、镇长

  : 梁丹丹     副镇长

李婉璐     大屯镇人民政府科员

毕向友     大屯村党支部书记

      代头村党支部书记

赵志国     大官村党支部书记

曹永臣     谢台岗子村党支部书记

宫春喜     茨勒村党支部书记

刘继华     小二龙村党支部书记

      东报马台村党支部书记

      西报马台村党支部书记

      前杭村党支部书记

邢立国    腰杭村党支部书记

鹿文良    杭乃村党支部书记

王立新    东五家子村党支部书记

卢文全    西五家子村党支部书记

     英台村党支部书记

     榆树岗子村党支部书记

 

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梁丹丹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梁丹丹兼任食品安全管理员,王唯一兼任食品安全宣传员,高原兼任食品安全协管员李婉璐兼任食品安全信息员,王强兼任社会监督员,共同组建大屯镇食安办“五员”队伍。

 

二、工作职责

(一)大屯镇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定期分析本地区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和指导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措施,解决影响本辖区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监督管理制度;督促检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大屯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负责本级食安委的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制定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督促实施;统筹辖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完成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大屯镇食安办“五员”具体职责

(一)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职责

1.定期组织开展本区域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并及时向县食安办反馈;

2.定期组织或协助组织本区域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监督本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5.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区域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实施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6.所在区域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时,及时报告所在地食安办及监管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7.协助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本区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8.做好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二)食品安全宣传员职责

1.协助食品安全管理员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与区域内各经营单位的联系,积极培育典型,推广并宣传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

3.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开展业务学习, 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

4.负责发放区域内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及时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5.收集统计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础资料,归类归档,及时更新,及时向监管部门上报;

6.认真完成食安办交办的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任务。

(三)食品安全协管员职责

1.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相关内容;

2.按时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3.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的检查活动;

4.及时举报辖区内销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和无证经营的行为;

5.按时完成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食安办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四)食品安全信息员职责

1.协助食品安全管理员、协管员向所在本区域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

2.协助食品安全管理员、协管员每月对本区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1次食品安全检查活动,建立本区域食品生产经营基础资料并及时更新,完善工作记录和统计台账并汇总上报相关信息;

3.负责收集本区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和问题的投诉以及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向食品安全管理员或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

(五)社会监督员职责

1.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情况;

2.反映社会和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监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4.协助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5.提供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服务等领域违法行为和相关违法案件的线索;

6.积极参加各级食安办组织的各项活动。

 

 

 

                               镇赉县大屯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