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210135995502/2023-02335 |
分 类: | 林业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沿江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年03月17日 |
标 题: | 沿江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
发文字号: | 沿政发〔2023〕12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22日 |
索引号: | 112208210135995502/2023-02335 | 分 类: | 林业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沿江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年03月17日 |
标 题: | 沿江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 ||
发文字号: | 沿政发〔2023〕12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22日 |
沿江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沿政发〔2023〕12号
森林火灾是一种自然灾害,突发性强,不可预见因素多,危害性大,对政治、经济和生态环境都有重大影响。为了妥善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镇赉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沿江镇人民政府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启动条件
各行政村(包括乡镇直渔场)凡接到护林员和群众报火或发现本行政区发生森林火灾,都应按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对森林火灾实施紧急就地处理,一次性动用足够力量,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确保打早、打小、打了,防止发生较大或重大森林火灾。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森防指)对下列森林火灾实施本处置办法,组织指挥扑救工作。
(一)过火有林地面积1公顷以上且火势继续蔓延,当地人力不足,需镇里支援的;
(二)森林植被易燃程度高或气象条件恶劣,蔓延迅速,并有酿成大灾危险,当时无法扑救的;
(三)交通不便,行政村扑火队不能及时到达火场的。
二、应急处置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置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 姜普庆 夏 天
副总指挥:陈西楼 王振波
成 员:张海杰 杜思彤 管 臣 姜洪寅 蔡世超 包云鹏 孙成伟 官明健 王亮 王洪宇 白长军 王 杰 赵洪光 佟国顺 吕明 刘凤华 吴国军 孙国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秘书室。
(二)主要职责
1、镇森防指主要职责。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发生在本行政区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积极协调有关站办所及各行政村,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组织指挥各相关单位尽快扑灭森林火灾。
2、镇森防指办公室主要职责。
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大信息,向镇森防指和镇人民政府提出处置森林火灾建议,执行镇人民政府决定,负责扑救森林火灾的信息、人员调度、处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3、镇森防指总指挥主要职责。
全面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制定扑救措施,指挥和调度各方面扑火力量,处置紧急情况。总指挥有权对不服从指挥、行动迟缓、贻误战机、消极怠工、工作失职的人员就地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后履行组织程序。
4、镇森防指副总指挥主要职责。
深入火场一线,进行规范化的调度和科学的组织指挥,开展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协助解决行政村和相关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在扑救森林火灾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5、镇森防指各成员单位职责。
本处置办法启动后,镇秘书室、林业站及时将火灾情况通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预定方案立即行动,开展扑救工作。
镇武装部:扑救森林火灾需民兵、预备役部队增援时,负责兵力的召集调度。
镇办公室:当邻乡(镇)边界发生危险性森林火灾时,根据需要协调邻乡(镇)政府共同做好扑救工作,为相互支援的扑火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等事宜;根据扑火工作的需要和镇政府的指示,及时调度车辆对扑火物资和扑火人员进行快速运输;负责保障指挥部与火场之间的通信联络工作。
镇财政所: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扑救森林火灾资金和物资的应急准备工作,保障扑救森林火灾需要的油料供应工作。
镇民政所: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组织协调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组织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配合森林公安查处火案等工作,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镇林业站:组织林业站全面开展扑救工作,承担火场态势侦查、火场地形地貌信息服务及向镇政府提供参考意见的任务;负责对森林火灾应急扑火队和护林员的管理培训;推广森林防火先进技术;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消除火灾隐患。
镇卫生院:当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做好灾区紧急医疗队、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镇中心校:负责发生森林火灾地区中小学生的转移工作。
镇畜牧站:当林草结合部发生森林火灾时,负责与镇林业站协调,共同做好火灾扑救工作,保证人员居民点设施和牲畜安全。
三、火灾信息接收与报告
1、发生森林火灾的行政村必须立即向镇政府办公室或林业站报告,(电话:7841003)报告起火时间、地点、过火面积、发展趋势、已出动或到达的扑救人数、火场指挥员、火场气象信息等基本情况。
2、镇政府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按规定向县防火办报告起火时间、地点、过火面积、火势发展趋势、已出动或到达的扑救人数、火场气象信息等。
3、森林火灾报告过程中,报接双方工作人员均要作好报告内容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报告或隐瞒森林火灾。从启用本《处置办法》实施森林火灾扑救时起,镇森防指要每20—40分钟将扑火进展有关情况向县森防指报告一次。
四、火灾扑救
(一)扑火出动
各行政村在确认本地扑火力量难以控制火势的情况下或过火有林地面积1公顷以上且火势继续蔓延,当地人力不足,需镇里支援和森林植被易燃程度高或气象条件恶劣,蔓延迅速,并有酿成大灾危险,当时无法扑救的情况下,要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火灾发展态势并请求支援。镇政府依据行政村、场的报告,应立即启动本级《森林火灾处置办法》调动兵力实施扑救。
(二)扑火作战
1.扑火力量的编成
镇《处置办法》扑火队出动,由镇森防指统一指挥,就近调动,每个行政村都要成立1-2支应急扑火队,每个扑火队不少于20人,扑火队长由行政村书记担任。
2. 扑火力量的设置
3. 在森林火灾符合本《处置办法》启动程序规定的条件下,镇森防指按照下列程序调动扑火队伍:
(1)由镇森防指下达出动命令,就地就近调动火灾发生地行政村的应急扑火队所有兵力赶赴火场。其它临近行政村的应急扑火队应根据镇森防指命令紧急动员,集中待命。
(2)在火灾发生地行政村的扑火队员到达火场,火势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由镇森防指决定调动其它行政村的应急扑火队奔赴火场。
(3)在全镇应急扑火队全部调往火场,火势还无法得到控制,并有酿成大灾的危险,急需大量兵力补充的情况下,由镇森防指决定,请求县森防指调动兵力支援。
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必须遵循“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在扑火力量的安排上必须实行“打好、守住、清除”依次跟进、齐心协力、协同作战,积极调动群众参与。决不允许动员老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参与扑火。
(三)扑火保障
1.通讯保障
火场联络要充分发挥常设固定通讯工具的作用。发生火灾时,各行政村班子成员要全天开机,单位的电话要有人执守,扑火队员和赴火场人员必须携带手机。以便沟通火场信息。
2.扑火机具保障
镇政府配备风力灭火机4台、二号工具30把、扫帚20把、铁锹20把。各行政村也要配备一定扑火工具,不足部分要及时购置,战时自带。以保证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
3.防护装备保障
镇政府和各行政村要配备一定的安全防护装备,以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4.油脂燃料保障
镇政府和各行政村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油料的供应工作,以保证发生森林火灾时的油料供应。
5.食物饮水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后,镇政府和各行政村要组织做好扑火队员的食物和饮水供应,以保证扑火队后勤给养工作。
6.设备电源保障
镇政府和各行政村领导森林防火期要保证手机全天开机,并且保证足够的手机电源,以保证发生火灾后的通讯联络。
7.医疗救护保障
镇卫生院要做好医疗队伍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设备、物资调度等工作,以保证扑火队员受伤后的治疗工作。
8.气象信息保障
镇政府办公室要协调县气象局做好火险天气和火场气象的预测预报工作,以保证科学、有效的扑救森林火灾。
9.交通运输保障
镇政府办公室要协调有关站所和行政村做好运送扑火救灾物资和扑火队员的运输工作,为扑火救灾服务。
(四)扑火安全
1.扑火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火场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应事先选择好避火安全区和撤退路线,以防不测。一旦陷入危险环境,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设法进行自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扑火过程中,扑火队员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时刻保持通讯联络,严禁单独行动。
2.紧急避险的安全要求
当发现火场人力无法控制火势时,要利用有利地形,迅速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避免发生伤亡事故。
3.看守火场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火场看守人员要沿火线边界巡护检查,清理余烟余火,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休息时,一定要在火烧迹地休息,切忌在火场附近草丛和未燃烧的林内休息,避免因死灰复燃而造成人员伤亡。
五、附则
(一)本办法所规定的扑火力量配置为全镇依据现有状况及扑火需要所制定,各行政村和相关责任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和变动。凡发生擅自调减行为的,将严肃处理。对因此而造成扑火战机贻误的,要从严查处。
(二)本办法为全镇森林火灾扑救指挥、调度及森林防火工作平时运行的基本准则,各行政村和相关单位要组织宣传贯彻。凡脱离预案擅自行事造成后果的,均应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本办法报县森防指备案,由镇森防指具体组织实施。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为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沿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镇森林防火主要工作人员通讯录
姓 名 |
职 务 |
手机号码 |
办公电话 |
备注 |
夏 天 |
镇政府镇长 |
13804362035 |
7841001 |
|
陈西楼 |
人大主席 |
17504365003 |
7841005 |
|
包云鹏 |
武装部长 |
13804362495 |
|
|
边长林 |
派出所长 |
15585545678 |
7841003 |
|
姜宏寅 |
副镇长 |
15944682121 |
|
|
官明健 |
镇林业站长 |
13324362678 |
7841810 |
|
王洪宇 |
镇民政助理 |
13504362451 |
|
|
李宝玉 |
镇卫生院院长 |
15143629344 |
|
|
徐春峰 |
镇中心校校长 |
13843625345 |
|
|
林金喜 |
镇畜牧站站长 |
15886120963 |
|
|
白长军 |
西二龙村书记 |
13674472882 |
|
|
王 杰 |
东二龙村书记 |
13689771100 |
|
|
刘凤华 |
东莫村书记 |
15944622262 |
|
|
赵洪光 |
南莫村副书记 |
15834623984 |
|
|
佟国顺 |
前少力村书记 |
13596876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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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 明 |
后少力村书记 |
13943627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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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军 |
苇海村书记 |
15943627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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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 国 |
镇渔场书记 |
13766102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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