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赉县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集中办理医保门诊慢性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政办发〔2020〕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牧渔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镇赉县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集中办理医保门诊慢性病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赉县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集中办理 

  医保门诊慢性病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健康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管理,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待遇,按照《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病医疗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医保发〔2019〕36号)、《白城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管理操作规程》(白医保发〔2020〕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前阶段卫健部门入户排查,有意愿办理医保门诊慢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免费检查,对符合医保门诊慢性病办理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门诊慢性病管理手册,并由医保部门及时开通待遇。 

  (一)人员范围。 

  我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长期患有门诊慢性病,由于缺少住院病历、近期检查结果或常年卧床未能及时检查办理门诊慢性手册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组织单位及检查认定单位。 

  本次集中办理医保门诊慢性病工作由县医疗保障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县中两所公立医院承担检查认定工作任务,根据医联体合作单位进行划片。县人民医院负责七个乡镇所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检查认定工作;县中医院负责四个乡镇所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慢性病检查认定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入户宣传、动员。由各村扶贫包保单位组织帮扶联系人入户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收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以往就诊的检查结果和住院病历。宣传医保门诊检查慢病待遇保障政策,动员其免费办理门诊慢病。 

  (二)对不愿办理医保慢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帮扶联系人需让其签署承诺书备查,承诺书中要注明该贫困人员签写的“同意”或“不同意”字样;承诺书一式二份,村委会存档一份,县医保局存档一份。 

  (三)对短期外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要动员其尽快回县办理医保门诊慢病。对长期外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帮扶联系人需通过微信或短信联系该贫困人员,并将该贫困人员“不办理医保门诊慢性病”的意见截图存档备查。对于长期外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有慢病申请意愿、但又无法回县认定的,可以告知其在长期居住地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邮寄给帮扶联系人,由帮扶责任人交给村委会,村委会交至乡镇联络员,最后交至县医保局进行认定审核。 

  (四)对长期卧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由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下沉入户进行检查认定。若入户无法实现慢病认定的人员,需要由家属陪同到县中两院进行认定。 

  (五)对需要办理慢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由各包保单位组织运输车辆,按照本次门诊慢病集中认定领导小组的安排,必须安全送至对应的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进行检查认定,待检查认定结束后将其安全送回家。参加鉴定贫困人口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六)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要开通医保慢病检查认定“绿色通道”。 

  1.两家医院要成立院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病检查认定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本次集中鉴定工作。 

  2.考虑到新冠疫情影响,应设置慢病办理接待点,有专业导诊人员负责做好人员分流,并设有独立通道。 

  3.院内各接诊科室要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集中办理医保门诊慢性病”的显著标识,以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便捷及时检查认定。 

  4.备检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要佩戴口罩,没有佩戴口罩的由帮扶联系人予以帮助解决,每个人要保持在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行动不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要由家属或帮扶联系人陪同检查认定。 

  (七)县医疗保障局要派驻专人在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进行现场审核,并对具体慢病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并立即处理,对检查结果不符合慢病办理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要交由医院认定专家组出具告知书。 

  三、 时间安排 

  集中检查认定时间:2020年5月30日--2020年6月15日。各乡镇、各村具体鉴定时间由县医疗保障局和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按照每天实际检查认定进度协商确定。对于鉴定时间内遗漏未检查认定的贫困户,可随时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慢性病鉴定。 

  四、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本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集中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负责此次工作的全面组织领导和开展。各乡镇政府要统筹协调本乡镇各项工作,各包保部门要积极落实好宣传、动员、组织运输车辆等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本次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单位坚决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对集中检查认定贫困户慢病工作负起主体责任。各单位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主动认领责任,亲自部署此项工作,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做到应检尽检、应办尽办、不漏一人。各乡镇政府要确定联络员及时和县医保局沟通,以便慢病认定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实施。 

  (二)认真摸排,宣传发动。各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要加大对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让群众及时了解慢性病申报政策,知晓慢性病申报条件、程序及所需资料,切实保障群众医保政策知情权,为做实做好慢性病评审工作奠定基础。 

  (三)高度重视,精准识别。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精准识别贫困人口中32种慢性病患者,为下一步开通待遇、精准救治奠定基础。通过本次鉴定为32种慢病病种的患者可享受贫困人口慢病政策。 

  (四)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办理工作决定着全县健康扶贫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服务工作,如发现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应办未办的现象,将对未落实相关责任的单位及帮扶联系人进行追责;严格按照慢性病办理流程及标准办理慢性病,如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伙同患者骗取门诊慢性病办理资格,医保部门将取消已办理的慢性病待遇并对相关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附件:1.镇赉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门诊慢性病集中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镇赉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愿放弃办理医保门诊慢性病承诺书 

       3.镇赉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门诊慢性病不予认定告知书 

   

附件1 

   

镇赉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门诊慢性病集中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陈 钢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刘文林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成 员:敖 雪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石志生 县人民医院院长 

  杨振宇 县中医院院长 

  富文凯 县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负责人 

  尹铁武 县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科负责人 

  秦 雪 县医疗保障局党办主任 

  龙 华 县医疗保障局经办中心副主任 

  包 磊 县卫生健康局健康扶贫办公室副主任 

  李 琼 县卫生健康局医保科负责人 

  谭新阳 县医疗保障局经办中心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敖雪兼任,具体负责本次集中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医保局联络员:秦雪,联系电话:15143665597 

  医保局派驻县医院联络员:龙华,联系电话:13894642671 

  医保局派驻中医院联络员:谭新阳,联系电话:15948928666 

   

  

附件2 

   

  

镇赉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愿放弃 

办理医保门诊慢性病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乡(镇)          村,本人身体健康,因此不需要办理医保门诊慢性病。现郑重承诺自愿放弃此次由县政府组织的免费办理医保门诊慢性病认定惠民活动。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此承诺书一式二份:村委会、县医保局各留存一份。 

   

  

附件3 

镇赉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不予认定告知书 

        

  根据《白城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管理操作规程》(白医保发〔2020〕9号)的相关规定,您申请的门诊慢性病 ,经专家小组审核不符合白城市门诊慢病鉴定相关标准。 

  特此告知。 

  

  

    专家小组意见: 

  

  

  

    专家小组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