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镇赉县2012年玉米、水稻、大豆、
小麦、棉花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国有农林牧渔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镇赉县2012年玉米、水稻、大豆、小麦、棉花良种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镇赉县2012年玉米、水稻、
大豆、小麦、棉花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12年玉米、水稻、大豆、小麦、棉花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农字〔2012〕32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的原则,对农民种植的玉米、水稻、大豆、小麦、棉花进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全覆盖原则。
对全县范围内符合本方案规定种植的玉米、水稻、大豆、小麦、棉花实行良种补贴全覆盖,按照实际种植面积全部予以补贴。
(二)品种择优原则。
优先选择高产优质、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
(三)品种公开推介原则。
在符合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前提下,由省农业委员会确定主导品种并通过有效渠道公开向社会发布。严禁省级以下农业部门及其他部门、单位进行品种推介活动。
(四)农民自愿购种原则。
县农业部门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品种,但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五)属地管理原则。
良种补贴工作在县政府统一管理下实行属地化管理。农民(农场职工)申报良种补贴必须向耕地所属村委会(农场)申报,村委会(农场)不得接受在所属耕地以外耕种的农户申报良种补贴。
三、补贴范围、标准及品种
(一)补贴范围。
在全县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上按照实际种植面积全部予以补贴。在草原、荒山、荒坡、滩涂、行洪区等违规开垦的耕地上种植的玉米、水稻、大豆、小麦、棉花不列入补贴范围。
(二)补贴面积。
各乡(镇)场辖区内农民和农场职工,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内实际播种应补贴作物面积进行确定,农户(职工)自行流转的土地不得重复申报。种粮大户必须出据与乡(镇)场、村或农场签定的土地承包合同,以及转包他人的分户合同和购种发票(必须是省确定的品种),以此来确定补贴面积,补贴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户。
(三)补贴方式。
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实行良种推介、自愿购种、直接发放。
(四)补贴标准。
玉米、大豆和小麦良种补贴标准为每亩10元;水稻、棉花良种补贴标准为每亩15元。
(五)补贴对象。
生产中使用玉米、水稻、大豆、小麦、棉花良种的农民(农场职工)。
(六)补贴品种。
凡种植经过审定通过的玉米、水稻、大豆、小麦、棉花品种(不含吉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已确定的退出品种),均可作为良种给予补贴。种植未经审定和过期淘汰品种不享受补贴。
四、工作程序
(一)补贴面积确认。
1.农户申报。春耕播种及水稻插秧结束后,农户将本年度使用良种实际种植玉米、水稻、大豆、小麦、棉花面积和品种据实向村委会申报(农场职工向所在农场申报)。承包大户及承包耕地的企业到所在乡(镇)场申报。农户(农场职工)申报要以户主姓名进行申报,一户一申报。承包大户以及承包耕地的企业要以实际种地的农户进行申报,必须一户一申报。农户(农场职工)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2.村委会(农场)登记、核实、公示。村委会(农场)将农户(农场职工)申报面积和品种进行汇总登记并进行逐户核实;对辖区内承包大户及承包耕地的企业,村委会(农场)要与县、乡(镇)场共同进行实拉实测核实。农户(农场职工)经核实后的种植面积、补贴金额和品种,由村委会(农场)进行7天以上公示,公示要以自然屯(分场)为单位,公示地点和形式要方便农民观看。公示时间、地点要通过有效形式通知到所有农户(农场职工)。公示结束群众无异议的,由村委会(农场)上报乡(镇)场。此项工作要在7月10日前完成。
3.乡(镇)场把关核查。各乡(镇)场组织力量对农户(农场职工)申报面积进行核查,经核查后,以农户(农场职工)为单位按村(分场)进行汇总造册(打印)。并将本辖区内的种植面积和品种以农户(农场职工)为单位上报县农业局和财政局。此项工作要在7月30日前完成。
4.县农业局、财政局汇总审核。县农业局、财政局将各乡(镇)场上报的种植面积和品种进行汇总审核,并报县政府审定。此项工作要在 8月20日前完成。
5.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上报补贴面积。上报的良种补贴面积和品种在经市农委认定的基础上,由省农委、省财政厅进行汇总审核后,联合行文上报国家农业部和财政部。农业部、财政部审核批准后,省农委与省财政厅对我县玉米、水稻、大豆、小麦、棉花良种补贴面积,通过联合下发文件形式予以确认。此项工作在11月20日前完成。
(二)补贴资金拨付及兑现。
1.资金拨付。实行预先拨付、年终结算方式。根据向国家申请的补贴面积和资金,省财政厅预拨良种补贴资金到县财政部门,年底,再根据核实确认的实际种植面积进行结算。
2.补贴资金发放。8月底前,由县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下拨到乡(镇)场,由乡(镇)场依据补贴清册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户。9月10日前将良种补贴面积核查情况及补贴资金兑付情况,以县农业、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的形式上报省农委、财政厅。农民(农场职工)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领取良种补贴资金。同时保存好原始凭据备查。
五、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良种补贴工作的领导,成立镇赉县良种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组织领导和政策制定。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负责良种推广补贴政策落实,指导良种补贴实施工作;资金管理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申请、拨付、发放和监管。各乡(镇)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良种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并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建立良种补贴档案。
县、乡(镇)场、村(分场)都要建立良种补贴明细档案,专柜保存、专人负责,做到档案齐全、规范。县农业局、财政局要分别建立书面文字档案,同时建立微机档案,将有关文件,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办法,以农户(农场职工)为单位分乡(镇)场补贴面积清册,以乡(镇)场为单位补贴面积、补贴金额和补贴品种汇总表等建档立案。各乡(镇)场要把以农户为单位分村(分场)补贴面积清册、以村(分场)为单位补贴面积、补贴金额和补贴品种汇总表、有关文件等建档立案。乡(镇)财政所建立备份档案,主要包括农户补贴清册、以村为单位补贴面积、补贴金额和补贴品种汇总表、有关文件等;村(分场)农户补贴面积、补贴金额和补贴品种清册由村委会会计和分场财务人员负责保管。
(三)强化监督检查。
县农业局、财政局会同县纪检监察部门对乡(镇)场良种补贴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纠正出现的各种问题。各乡(镇)场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检查督导,确保良种补贴政策不走样,及时落实到户。
(四)强化资金管理。
良种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必须兑现到种粮农户手中。违者,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农户(农场职工)个人采取少种多报、种植非补贴作物按补贴作物申报等虚报良种补贴面积、套取补贴资金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除追缴其当年非法所得外,取消该农户(农场职工)后三年良种补贴资格。
(五)强化公开透明。
各乡(镇)场要做到补贴政策、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农户“四公开”,让全社会都了解良种补贴政策,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场要设立良种补贴监督电话,并在当地予以公布。县农业局监督电话:7252700,县财政局监督电话:7223342。
(六)强化种子市场监管。
县农业部门要会同县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
(七)强化政策宣传。
各地要通过电视、宣传栏、公示板等多种方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宣传良种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群众对农作物良种的认识,充分调动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为良种补贴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八)按时完成核实上报工作。
良种补贴是中央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政策性强,要求标准高,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工作步骤和时间要求抓好落实,按时上报良种补贴核实面积。逾期不报的,后果自负。
(九)配套工作经费。
为保证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的顺利实施,县财政部门应安排所需配套推广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推介展示、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和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
(十)做好工作总结。
本年度良种补贴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场要对一年来良种补贴政策落实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1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县农业局、财政局。
附件:1.镇赉县良种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吉林省白城地区2012年玉米、水稻、大豆良种
补贴推介品种
附件1
镇赉县良种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秀清 县委副书记
周建伟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海田 县农业局局长
姜维军 县财政局局长
田金刚 县统计局局长
周长波 县监察局局长
成 员:宋 军 县监察局副局长
于明香 县农业局副局长
丁广太 县统计局副局长
臧日明 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局局长
司启顺 县财政局农财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周海田兼任;资金管理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姜维军兼任。
附件2
吉林省白城地区2012年
玉米、水稻、大豆良种补贴推介主导品种
一、玉米
先玉335、郑单958、良玉188、吉单535、北育288、银河33、长单506、农华101、银河32、通单24、吉农大935、吉单550、吉单522、吉单505、九单48、吉单198、良玉11、蠡玉16、吉东23、铁单20、平安54、吉单35、吉东16、泽玉19、九单14。
二、水稻
白粳1、东稻4、长白9、长白19、吉粳88、吉粳803、吉农大808、长白10、长白15、长白22、长白23、吉粳108、吉农大23、吉农大828、天井5、通育313、东稻4。
三、大豆
白农10、吉育100、吉育97、欧科豆25、黑农38、黑农41、长农16、白农11。
主题词:农业 良种补贴△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13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