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1013600451B/2014-08438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年07月11日
标      题: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赉县2014年种植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14〕36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7月11日
索  引 号: 11220821013600451B/2014-08438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年07月11日
标      题: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赉县2014年种植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14〕36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7月1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牧渔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镇赉县2014种植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711

镇赉县2014年种植业基层农技

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443号)和《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吉林省种植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科字〔201418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种植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工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县基本情况

镇赉县位于吉林省西北部,地处东经12247分至12404分,北纬4528分至4618分。东靠嫩江与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肇源县隔江相望,西连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西南与南分别与大安市、洮北区为邻,北与黑龙江省泰来县、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接壤。全县幅员面积4737平方公里。辖11个乡(镇),141个行政村。人口29.54万人,耕地面积285万亩。2013年全县农业总产值5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350元。2014年建设联合试验示范基地3个,基地试验示范面积600公顷,分别是民主村玉米联合试验示范基地,辐射带动坦途镇、黑鱼泡镇、东屏镇、莫莫格乡,面积150公顷;且里木村水稻联合试验示范基地,辐射五棵树镇、大屯镇、沿江镇、嘎什根乡,面积420公顷;莲泡村甜瓜联合试验示范基地,辐射带动镇赉镇、建平乡,面积30公顷;筛选确定技术指导员60名;科技示范户600个,辐射带动户12000户;确定主导产业3个(分别是玉米、水稻、甜瓜);确定主推技术17项(分别是:①玉米6项:玉米耐密高产栽培技术、玉米深松高产栽培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玉米螟综合防治技术、农田灭鼠技术、玉米宽窄行保护性耕作栽培技术;②水稻6项:节水灌溉技术、宽窄行栽培及保护性耕作技术、旱育稀植栽培技术、“三推两早一达标”高产栽培技术、超级稻高产栽培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③甜瓜5项:甜瓜营养基育苗技术、甜瓜嫁接栽培技术、甜瓜棚室优质高产栽培技术、病虫害无公害防治技术、植物生长调节剂合理使用技术);确定主导品种15个(分别是:①玉米5个品种:先玉335、农华101、良玉188、利民33、吉单535;②水稻6个品种:白粳1号、吉粳88、吉粳803、农大37、松粳9、稻花香;③甜瓜4个品种:金妃、金棚糖王、抗霸天下、第一甜王;另外拟聘用农民技术员20名。

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进一步健全农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队伍素质,提高服务效果。

(一)加强体系建设。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制度建设、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扩大服务范围,强化公益性服务职能。落实农技人员职责任务,严格执行绩效考评制度,完善绩效考评办法。利用上半年时间,基本消除人员在编不在岗现象,实现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规范化管理。积极建设农技推广村级服务点,培养扶持农民技术员开展推广服务活动,研究鼓励和支持措施,扩大公益性推广服务覆盖面。

(二)创新工作机制。在推行“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基础上,探索调动农技人员服务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积极性。继续推广农技人员引导和帮助示范户领办合作经营组织,并为合作组织提供技术服务。建立县、乡、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全覆盖。本项目建立3个联合试验示范基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建立1个试验示范基地;11个乡(镇)分别建立1个试验示范基地。落实专家负责制和技术员包村联户制度,加强村级服务点建设,扩大示范户和农民技术员队伍,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一名农民技术员,重点培养3-5户科技示范户,每个示范户辐射带动20户农户;每名基层农技人员负责指导2-3个行政村,联系10户科技示范户。

(三)提高人员素质。按照农业部“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和“2013-2015年吉林省农技推广人员培养计划”,安排13名农技推广骨干和10名从事农技服务的大学生参加农业部组织的培训;安排60名农技推广人员参加省农委确定的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的培训;在春耕生产时期聘请省知名水稻专家严光彬同志对全县农技人员进行全面综合培训;在不同农时季节组织技术员集中下乡,以召开现场会的形式开展科技示范户和辐射带动户的培训,保证每年培训的基层农技人员超过本地农技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通过开展观摩会、知识竞赛和农技人员交流会等活动,逐步提高农技人员的整体素质。

(四)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整合现有资源,增强工作保障。以粮油高产创建、阳光工程培训、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等重大项目为依托,突出重点、形成合力;二是与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结合,提高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与吉林农业大学、白城农科院合作,引进新技术、新品种,与农业合作社、协会共建试验示范基地,开展技术培训、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每个季度组织技术员写工作心得体会进行交流,提升农技人员理论水平和服务质量;三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与12582信息平台、“乡村行”“黑土地”电视栏目、农业服务群等现代信息系统融合,通过建设网络书屋、网上信息平台发布,在乡(镇)接入12582语音呼叫、视频和短信等系统,畅通农技人员和农民之间的信息交流通道,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效率。

(五)强化财力保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逐步加大对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财政投入,尤其要加大业务经费的投入,保障其公益性推广职能的有效履行;持续加大对农业技术推广、农民科技培训、农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等工作的支持力度。

  三、项目实施步骤

    (一)项目落实阶段(20141月—3月)。主要工作是总结上年工作,部署当年任务,调整完善组织机构,完成方案和各项制度、办法的制定,考核调整技术指导员和科技示范户,签订合同(协议),建档立案,开展技术培训,落实技术措施,技术指导员进村入户与联系的科技示范户进行对接和技术培训,指导农户搞好备耕生产。制定试验示范基地工作方案,主要试验示范内容:玉米联合试验示范基地主要开展不同栽培方式和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水稻联合试验示范基地主要开展品种对比试验、生物菌肥使用试验、基质秧盘无土育苗试验和新型壮秧剂应用试验;甜瓜联合试验示范基地主要开展品种更新筛选试验、不同甜瓜砧木嫁接试验、不同栽培模式对比示范、不同育苗方式对比试验。设置田间学校3所。在偏远村屯建立3个村级农技推广服务点,选聘生产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的农民担当村级技术员,作为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的补充,指导周边农户生产经营,扩大农技推广服务范围。农民技术员开展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可参照国家农技推广人员下乡补助标准,根据工作量给予适当补助。

(二)前期工作阶段(20144月—5月)。主要工作是做好试验示范基地试验项目的播种及示范户物化补贴物资的发放,技术指导员进村入户指导示范户进行水稻育苗、旱田播种、水稻插秧、旱田作物查田补种。

(三)中期管理阶段(20146月—7月)。主要工作是技术指导员下到田间地头,专家组巡回检查、服务,指导示范户进行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开办第一期田间学校,7月初组织项目办公室和专家组成员进行项目中期检查。

(四)后期管理阶段20148月—9月)。主要工作是技术指导员入村进田,指导示范户加大促早熟措施,抗御各种气象灾害和生物灾害,适时秋收;专家组深入各乡镇示范基地,考察、考核、测产;项目办公室组织开办第二期田间学校。

(五)(201410月—12月)总结验收阶段。主要工作是对各乡(镇)、各村、各技术指导员、各科技示范户的全年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评比和年度总结,迎接中央、省的检查验收,部署下年任务。

    四、资金使用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100元补助资金,主要用途如下:

(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43万元(占总经费的43%)。主要用于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的补助。项目实施单位深入试验示范基地指导工作所需的交通燃油费15万元。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所发生的交通费、误餐费和补助费等20万元。聘请技术专家的补助费和完成农业技术推广重大任务的绩效奖励3万元。技术资料印刷、试验示范基地标志建设、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管理费5万元。

(二)农业科技示范补助35万元(占总经费的35%)。主要用于试验示范基地购买农药、化肥、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17万元,采取现代推广方式以及组织展示活动等补助,农业科技示范户采用新品种、新技术的种子、农药、化肥等补助18万元。

(三)农技人员能力建设补助22万元(占总经费的22%)。主要用于技术指导员手册、科技示范户手册及门牌印刷、基层农技人员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所需的费用10万元;开办田间学校3万元;对村级农技服务点建设和农民技术员给予适当补助6万元;大学生到乡镇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和对参加高产创建工作农技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给予重点补助3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为更好地完成2014年全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加强对该项目的组织领导,成立镇赉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同时,成立镇赉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农技推广专家组(见附件2),负责全县农业技术推广的技术指导。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考核评价。根据《吉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考核办法》,制定我县农技人员的考核评价办法,明确每名农技人员的工作内容、服务对象,量化工作指标和任务要求。实行工作任务公开制。全面推行工作日志公示和考勤制度,把每个农技人员的下乡记录和技术服务情况张贴公示,强化群众监督。通过任务公开、技术服务情况公开和主管部门、乡村干部、农民群众三方评价等方式,全面考评农技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与农技人员聘用、绩效奖励挂构,杜绝补助资金平均发放、违规补助,充分调动每个农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实行末位淘汰,对未发挥作用的科技示范户、技术指导员、试验示范基地及时淘汰更新。

    (三)资金管理。县财政和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通过建立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细化支出范围,明确补助资金严禁用于发工资,确保专款专用,一旦发现违规违法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项目单位要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使用标准执行,不得挤占、挪用。支出项目一要符合项目实施规定,二要有合法票据、凭证及审批程序。对技术指导员的补贴要按照工作执行情况和绩效,根据评定结果发放,不搞平均主义,支出凭证中要有本人签字,还要有考核评定记录,同时,项目管理部门要保存技术指导员的工作记录备查。科技示范补助经费中生产资料、试验设备等物资的采购要通过正规的渠道,保证质量,有合法票据,支出过程中,要有领取人签字。农技人员培训经费支出除了要有合法票据和财务管理程序外,管理部门要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培训课时和培训质量。同时,培训单位要有相应的教学计划,学员签到单等档案资料备查。

    (四)舆论宣传。 利用各种形式向农技人员、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农民宣传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宣传农业科技知识及成果推广。指定专门的信息管理员,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先进典型,并通过媒体和网络进行宣传报道。通过专项工作报道、制作专题节目等方式,加强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完善和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