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镇赉县2018年秋季白鹤及栖息地
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8〕7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牧渔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镇赉县2018年秋季白鹤及栖息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赉县2018年秋季白鹤及栖息地
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维护生态平衡,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白鹤及栖息地保护力度,打造良好的白鹤迁徙停歇地生存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为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吉林省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白鹤及栖息地保护工作。
二、工作目标
开展白鹤及栖息地保护工作,是保护白鹤迁徙停歇地不被破坏的重大举措。通过开展保护工作更能有效地净化和改善白鹤生存环境,确保白鹤生存空间安全,为生态镇赉、美丽镇赉建设做出新贡献。
三、保护时间
9月20日至11月20日结束,历时2个月。
四、保护范围
白鹤湖湿地、明嘎屯湿地、元宝吐湿地、建平乡双庙村附近泡塘、东屏镇蒙古索口附近泡塘、哈吐气乡呼兰村附近泡塘和黑鱼泡镇岔台村附近泡塘。
五、具体方法
由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24小时看护,禁止在保护期内进行捕捞活动,禁止社会车辆在白鹤湖内通行,禁止在白鹤栖息地范围内放牧,禁止观鸟者和摄影爱好者近距离惊扰鸟类。
六、参加单位
莫莫格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林业局、芦苇总站、水产总站、畜牧局、农机总站、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广播电视台、建平乡、东屏镇、哈吐气乡、莫莫格乡、大屯镇、黑鱼泡镇。
七、责任分工
(一)县林业局。组织、协调各单位抓好白鹤及栖息地保护工作,抽调人员参加看护工作。
(二)莫莫格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禁止观鸟者和摄影爱好者近距离惊扰鸟类,并抽调人员参加看护工作。
(三)县芦苇总站。抽调人员参加看护工作。
(四)县水产总站。开展禁止打鱼、下网等捕捞生产活动。
(五)县畜牧局。开展禁牧工作。
(六)县水利局。对白鹤湖水位适时进行调控,确保有适宜的水位供白鹤栖息。
(七)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机总站。禁止社会车辆进入白鹤栖息地。
(八)县广播电视台。做好保护白鹤及栖息地的宣传工作。
(九)建平乡、东屏镇、哈吐气乡、莫莫格乡、大屯镇、黑鱼泡镇。配合各部门抓好白鹤栖息地保护工作,同时抓好白鹤栖息地周边300米范围内土地流转工作。
八、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白鹤及栖息地保护工作扎实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镇赉县白鹤及栖息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要求,组织精干力量,做好分工,死看死守,坚决打好白鹤及栖息地保护这场硬仗。
(二)搞好协作配合。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分工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切实保护好白鹤及栖息地安全。县委县政府联合督查室要牵头做好督查工作,不定期深入一线进行检查督导。
(三)加大宣传力度。新闻媒体和莫莫格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加强保护白鹤及栖息地的宣传,县政府也将在保护期内发布保护白鹤及栖息地公告,做到家喻户晓,增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四)采取封转措施。有条件的乡(镇)可以利用工程围栏对白鹤的主要栖息地进行围封,协调当地农民,将白鹤栖息地周边300米范围内的耕地流转到大户经营,减少从事农业生产人员机械数量活动干扰。
(五)提供工作保障。县政府对参加保护单位发生的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提供巡护车辆。
附件:1.镇赉县白鹤及栖息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白鹤及栖息地保护工作卡点设置情况和参加单位人员数。
附件1
镇赉县白鹤及栖息地保护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 楠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刘振春 县政府副县长
孙 鹏 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李晓峰 县林业局局长
张绍东 县畜牧局局长
郭景波 县农机管理总站站长
石志海 县水利局局长
张铁良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王晓东 县芦苇湿地管理总站站长
王 凯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忠山 县水产总站站长
王日旭 莫莫格乡乡长
杨 东 建平乡乡长
吴立文 东屏镇镇长
王 刚 哈吐气乡乡长
王占福 大屯镇镇长
张冬明 黑鱼泡镇镇长
侯天昭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王国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胡 煜 吉林省森林公安局莫莫格森林公安分局局长
鲍永恒 县委县政府联合督查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晓峰兼任,具体负责白鹤及栖息地保护工作的调度和协调。
附件2
白鹤及栖息地保护工作卡点设置
情况和参加单位人员数
9月20日至11月20日,设置9个卡点,参加人员36人,交通和食宿由相关部门自行负责。(迁徙停歇地有变化时,临时调整)
第一组:白鹤湖湿地。负责部门莫莫格保护区,设置2个卡点(保护区彩虹门、代头岗下),莫莫格保护区工作人员8人。
第二组:明嘎屯湿地。负责部门莫莫格保护区,设置2个卡点(胡不台东南、少力屯北道),莫莫格保护区工作人员8人。
第三组:元宝吐湿地。负责部门莫莫格保护区,设置1个卡点(莫莫格屯西),莫莫格保护区工作人员4人。
第四组:建平乡双庙村。负责部门县林业局,设置1个卡点,林业局工作人员4人。
第五组:东屏镇蒙古索口。负责部门县林业局,设置1个卡点,林业局工作人员4人。
第六组:哈吐气乡呼兰村。负责部门县芦苇湿地管理总站,设置1个卡点,芦苇总站工作人员4人。
第七组:黑鱼泡镇岔台村。负责部门县芦苇湿地管理总站,设置1个卡点(养老院东),芦苇总站工作人员4人。
第八组:督察组。县委、县政府联合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