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赉县2021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政办发〔202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牧渔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镇赉县2021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赉县2021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1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机发〔2021〕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21年我县保护性耕作实施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我县保护性耕作的实施面积为90万亩。建设县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1个、乡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1个。
二、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全县适宜区域全面实施保护性耕作。以玉米生产作为保护性耕作推广应用的重点,兼顾大豆、高粮、谷子等作物生产。
(二)补助条件。
1.实施条件。
机械收获后秸秆覆盖还田地表越冬, 春季实施机械免(少)耕播种。除条带耕作、机械深松之外, 秋季收获后及春季播种前不得实施土壤耕作。
秸秆覆盖还田方式包括:秸秆粉碎覆盖还田、秸秆集行覆 盖还田、高留根茬秸秆覆盖还田、秸秆整秆覆盖还田等。
秸秆翻埋、耙混、旋耕、联合整地等作业方式不在保护性耕作补助范围。
重点推广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和秸秆覆盖还田少耕播种两种保护性耕作技术类型。
(1)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一是玉米秸秆覆盖还田原垄免耕播种技术模式,即上年玉米收获时将秸秆直接还田覆盖地表,春季原垄免耕播种。二是玉米秸秆覆盖还田宽窄行免耕播种技术模式,即在同一垄沟两侧的垄帮上进行免耕播种,然后空一个垄沟,再在下一个垄沟两侧的垄邦免耕播种,形成窄行40-50cm,宽行80-90cm的种植模式。通过秸秆覆盖,减少地表裸露面积,解决风蚀、水蚀及墒情不足问题。2021年我县主要采取原垄免耕播种模式,逐步向宽窄行免耕播种模式发展。
(2)秸秆覆盖还田少耕播种。即上年玉米收获时将秸秆直接还田覆盖地表,春季播种前使用条耕机、归行机等机械,对地表秸秆进行简单处理后,使用免耕播种机播种。通过少耕可以提高地温,解决积温不足问题。有条件的要向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发展。
各乡(镇)场要在保障粮食稳产丰产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选择保护性耕作模式并鼓励创新,与轮耕轮作制度结合,尽量减少农机进地作业次数,尽量少动土乃至不动土,最大限度发挥秸秆覆盖对土壤的保护作用。
2.高标准应用基地。地块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采取玉米秸秆全量覆盖还田,机械化免(少)耕播种作业,地表土壤扰动面不超过30%。县级应用基地面积不少于1000亩,乡级不少于200亩。
3.监测点。监测点地块种植作物、作业模式保持稳定,能够多年连续实施,持续开展土壤理化、生物性状、生产成本、作物产量变化、病虫草害变化和机具装备适用性等指标监测。
(三)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农机作业者。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作业机具,需全部安装远程电子监测设备,对作业数量和质量进行监控。
(四)补助标准。
根据任务面积测算确定补助资金规模。结合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应用基地和监测点建设等情况,统筹安排使用补助资金。
1.作业补助。补助标准根据实际作业面积进行测算,原则上每亩补助不超过40元。
2.高标准应用基地补助。经县农机主管部门审核确立为县级和乡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的地块,每亩补助不超过 80 元。
3.监测点建设补助。县农机主管部门与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根据实际商定监测所需费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按合同金额据实补助。涉及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五)查验核实。
保护性耕作的实施主体为各乡(镇)场,保护性耕作的查验核实工作采取信息化远程电子监测方式进行查验核实,即以远程电子监测数据作为保护性耕作检查验收和补助资金发放的依据,其中:各乡(镇)场负责本地平台的审核验收及作业异常监管,对存在异议、实名举报等争议情况,以乡(镇)场工作人员现场核查结果为准;农机部门负责监测平台的汇总、上报。
(六)补助方式。
保护性耕作采取“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程序
(一)落实任务面积。各乡(镇)场要积极协调村委会,组织承担秸秆覆盖免耕播种作业者与农户搞好对接,落实好开展免耕播种的农户、秸秆覆盖地块、作业面积、作业机具等,力争能采取保护性耕作的地块全面得到推广。
(二)指导播种作业。4月15日-5月10日左右,各地开始实施免耕播种作业,农机主管部门成立专家指导组,分片包干,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作业面积核查。各地在春季播种作业结束后,即可组织开展面积查验、公示等工作。各乡(镇)场统筹工作调度,在 4 月 15日至 5 月 20 日期间以周报形式向县农机管理总站报送保护性耕作实施进度。县农机部门统计全县每周作业面积报市农机主管部门和省农业农村厅。
(四)补助资金兑付。保护性耕作采取“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进行,即各乡(镇)场按照相关要求,先进行查验核实,确定拟补助的面积、对象和金额,公示 7 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补助面积、补助金额和补助对象。由县农机主管部门根据验收结果向财政部门提报资金需求,县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
(五)数据分析总结。县农机推广技术人员,以县乡示范基地为重点,加强对保护性耕作地块各项数据的监测、统计,对实施保护性耕作地块的全年各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总结,取得第一手资料,对于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技术和机具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拿出解决方案,为下一年度实施提供依据。
四、保障措施
在全县适宜区域全面推行保护性耕作,是保护我县耕地的重要措施。各乡(镇)场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组织,确保如期完成保护性耕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各乡(镇)场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乡(镇)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工作落实。各乡(镇)场为2021年保护性耕作的实施主体,负责指标分配、平台操作、面积核实、质量把关、数据汇总上报、资金发放等工作,同时协助县农机部门进行监测设备的安装,农机部门负责上述各项工作的指导培训。
(二)加强示范基地建设。县级应用基地至少安排 2 种以上适合本地的主推技术模式,在相邻地块设置传统耕作方式对照田,进行试验对比验证。每个基地承担现场演示等活动每年不少于 2 次,充分发挥基地展示、验证和示范作用。
(三)加强效果监测。建设县级应用基地1个,乡级应用基地1个,以县级应用基地为实施效果监测点,地块要集中连片。县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监测点管理,与财政部门及时沟通,从保护性耕作补助资金中提前预留年度所需监测经费。组织农技推广人员、应用基地承担主体积极参与到监测工作中,配合第三方抓好监测工作落实,切实提高数据质量。
(四)加强信息公开。建立查验核实和公示制度,设立监督电话,以多种形式公开补助的程序、补助标准、补助方式等。要将受益农户、补助面积和补助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让补助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坚决防止在补助实施中出现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弄虚作假等情况发生。
(五)加强监督考评。各乡(镇)场要将推进保护性耕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绩效管理和考核,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六)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充分利用手机、网络、电视等各种媒介,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保护性耕作技术、政府扶持政策等,做到实施区域全覆盖,促进技术进村入户。各地要组织建立技术指导服务队伍,深入基层、农户、田间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培训和技术服务,让种植经营者、农机作业者掌握保护性耕作的核心要领,促进技术规范应用。
附件:1. 镇赉县保护性耕作领导小组
2. 镇赉县保护性耕作专家指导组
3. 镇赉县 2021 年保护性耕作任务分解表
4. 2021年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验收核准单
5. 2021年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及补助情况汇总表
6. 2021年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建设情况一览表
附件1
镇赉县保护性耕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刘 波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郭景波 县农机管理总站站长
毕兴来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刘 辉 县农机管理总站副站长
孙晓鹏 县财政局农财科科长
辛志刚 镇赉镇镇长
杨 东 建平乡乡长
吴立文 东屏镇镇长
李立国 坦途镇镇长
王 刚 哈吐气乡乡长
张洪志 嘎什根乡乡长
陈国庆 五棵树镇镇长
王占福 大屯镇镇长
杜春华 沿江镇镇长
王日旭 莫莫格乡乡长
张冬明 黑鱼泡镇镇长
张彦峰 镇赉县国有林总场场长
李学明 种马场场长
王卫生 良种场场长
高洪武 白音套海畜牧场负责人
王慧洲 到保农场场长
附件2
镇赉县保护性耕作专家指导组
顾 问:
郑铁志 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研究员
谢卫平 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研究员
金 涛 市农机技术推广站正高级农艺师
一、专家组成员
组 长:郭景波 县农机管理总站站长
副组长:刘 辉 县农机管理总站副站长
成 员:吕 辉 县农机管理总站高级工程师
曲德辉 县农机推广站高级工程师
王玉彪 县农机管理总站正高级工程师
王立辉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高级农艺师
邹俊岩 县植保站正高级工程师
宋立东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高级农艺师
二、专家组主要职责
(一)提供保护性耕作技术指导服务,开展技术培训。
(二)指导保护性耕作县、乡级高标准应用基地建设。
(三)提供保护性耕作组织实施、考核评估、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