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镇赉县农村户厕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政办发〔2023〕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镇赉县农村户厕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赉县农村户厕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国家和省《农村户厕问题摸排工作方案》为指导,全面做好我县农村户厕摸排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改善农民生活品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小厕所、大民生”理念,按照实事求是、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全面排查整改农村户厕存在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真正实现政府投资、乡(镇)组织和农户广泛参与、农户使用管护的改厕模式,确保农户自愿、知情、满意,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尊重民意、农民主体。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农民愿意不愿意、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农民的选择,不搞强迫命令,不替农民做主。整改完成后,各乡(镇)要与群众逐户签订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满意度调查表,切实将农民满意贯穿农村改厕突出问题整改的全过程。
(二)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开展整改工作。综合考虑各类因素,能改则改、能修则修,宜旱则旱、宜水则水。科学确定整改标准,精准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一户一策、一户一档。
(三) 坚持分类整改、稳步推进。在尊重农户意愿基础上,对照当时技术标准进行整改;能够正常使用但农户不愿使用的,由各乡(镇)负责入户宣传引导农户使用;农户有意愿使用但设备损坏或缺失的,由各乡(镇)确定施工队伍进行维修;设备由农户人为拆除无法修复且农户不愿使用的,以乡(镇)为单位组织施工队伍改为旱厕。
(四)有序实施,长效运行。坚持质量优先,统筹数量进度,明确工作责任,细化阶段任务。坚持建管改用结合,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和市场运行相结合的长效管护运行机制,持续巩固提升农村改厕成效。
三、整改任务
根据各乡(镇)摸排台账,存在问题的水冲厕所9127 座,按照农户意愿分阶段全部进行整改。其中,住房面积50平以下农户的水冲厕所2662户,计划全部改为旱厕;住房面积大于50平的水冲厕所6465户,计划进行修缮,达到正常使用标准。农村户厕问题整改工作计划安排三年完成,整改所需资金约2000万元。年度整改任务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各乡(镇)具体确定。
四、整改方式
各乡(镇)在组织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根据住房面积和水冲厕所损坏程度进行水改旱或者修缮,达到使用标准。具体整改工作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
五、整改标准
卫生旱厕。户用卫生旱厕符合高寒干旱气候特点,方便农民使用、符合农民生活习惯,易于组装施工,便于清掏管护。卫生旱厕采用2023年新建卫生厕所同一类型,即组装式卫生旱厕(堆肥式浅埋旱厕)。按照2023年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图纸标准执行,建造质量和标准要符合《农村户用卫生旱厕建设技术规范》(DB22/T3232-2021)相关要求。
六、责任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整改方案、改造标准和施工图纸设计、建档模板、质量监管和抽查验收及指导后期维护管理等工作。
2.各乡(镇)负责入户调查摸底、征求农户整改意见、 组织施工、质量监管、工程验收。同时做好逐户建档和统一保管工作。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整改户档案核对核实。
4.县财政局负责资金安排和拨付。
5.县审计局负责对建设资金全过程跟踪审计。
6.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负责改造后无害化效果评估。
七、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摸排定户(2023年8月28日—30日)。各乡(镇)自行组织逐户摸排,填写登记表,签订承诺书。
第二阶段:部署培训(2023年8月30日)。县政府召开问题厕所整改启动会和培训会。
第三阶段:前期准备(2023年8月31日—9月10日)各乡(镇)按程序政府采购规定确定好施工和监理队伍。
第四阶段:实施改造( 2023年9月11日一10月30日)。各乡(镇)组织施工队伍施工建设。
第五阶段:组织验收(2023年11月1日一11月15日)。根据验收标准和方法,乡(镇)、村全面验收合格后,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等部门组织抽验,抽验数量不少10%。各乡(镇)组织完成逐户建档。
八、运维管护
(一)制定细则。研究制定《运维管护细则》,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引导农户自行维护厕屋和贮粪池,自觉清掏粪污堆肥发酵还田利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责任意识。积极建立市场化运维管护,提供有偿服务、有偿维修等服务项目。
(二)科学使用。新厕改造使用后,旧厕应拆除或者去功能化。新改造卫生旱厕要硬化厕所步道,保持厕屋内卫生干净整洁,严禁挪作他用。卫生旱厕贮粪池使用前或清理后,应在底部铺设秸秆或灰土等填料,每次如厕后,要用填料覆盖粪便。要及时往贮粪池内投放生物菌剂,厕屋内醒目位置要粘贴使用提示。
(三)模式推广。积极挖掘基层探索的厕所粪污与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粪污、农作用物秸秆、社会化服务、数字化管护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遴选群众接受、效果好、可持续的长效管护模式,并制作简明易懂的图示、手册、短视频等进行推介,做好成果的转化应用。
九、相关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农村户用问题厕所整改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检视工作不足、完善推进机制、提高改厕质量的重要抓手,相关部门、乡(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原原本本、不折不扣的抓好整改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组长,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等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镇赉县农村户厕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和“谁整改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 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夯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二)强化问题整改。各乡(镇)要将农民满意贯穿农村改厕突出问题整改的全过程,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把存在问题摸透, 做到不遮掩、不隐瞒,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三)强化督促检查。定期组织“回头看”,采取自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产品质量是否合格、施工过程是否规范、群众参与是否充分等进行实地抽查,对政策落实过程中农民反映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开展资金使用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偏,对虚报冒领、重复申领等骗取整改资金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微信群、宣传标语和“大喇叭”等媒介,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户厕改造公益宣传活动,结合村庄清洁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加强对文明如厕及日常管护、卫生防疫知识的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助推农村厕所问题整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