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1013600451B/2024-01909
分  类: 水利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9日
标      题: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赉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24〕2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09日
索  引 号: 11220821013600451B/2024-01909 分  类: 水利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9日
标      题: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赉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24〕2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09日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镇赉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政办发〔202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牧渔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镇赉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2024年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赉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依据《吉林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6年)》《白城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结合我县农村供水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聚焦农民用水市民化,突出“建好、管好、用好”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提升水质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工程县级统管企业化运营,完善应急供水体制机制,确保工程安全、稳定、长效运行,推动建立可持续的现代水利工程体系,为强城富民提供有力的供水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推进规模化建设。优先考虑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发展,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供水水质安全保障体系,积极推动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为农村供水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夯牢基础。
  (二)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全面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24 小时供水。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供水“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着力推进以企业化运营为核心的县级统一运行模式,合理确定水价,突出节约用水,强化供水水源地保护和供水水质安全,持续提升农村供水工程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保证群众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为农村居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提供坚实供水支撑。
  (三)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坚持农村饮用水的公益性兼顾供水企业和农村用户的利益。以促进节约、高效利用为目的,加快形成农村供水水价机制,切实保障农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坚持以安全为中心,严格落实饮用水安全标准,切实加强农村水质监测机制,保障全县农村自来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全面实现城乡“同质”供水。
  (四)确保问题动态清零。严格落实农村供水“三个责任”,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组织作用,鼓励农村居民参与供水监督,保证农村供水维修电话 24 小时畅通,做到第一时间接听,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置,全面为农村居民做好供水服务,确保问题动态清零。
  三、实施目标
  镇赉县141个行政村,438个自然屯,农村总人口18.02万,全县农村集中供水率已达到100%。
  1.到2024年底,千人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占比达到60%,24小时供水工程比例达到100%,计量收费比例达到100%。水质保障能力进一步巩固提升;工程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全面实现企业化运营。
  2.到2025年底,千人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占比达到75%。24小时供水、计量收费实现全覆盖;农村供水水质总体水平基本达到当地县城供水水质水平;企业化运营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3.到2026年底,千人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占比达到90%。水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化运营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完善,工程实现“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
  同步对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进一步完善千人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体系、健全工程运行机制、规范工程标准化管理,全面落实“网格管理,责任到人”,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及问题清零,开展管水员技能培训,确保工程“有人管、有钱管、有制度管、专业化管理”,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强化供水工程水质监测,进一步提升供水水质达标率,推动农村供水实现现代化,不断提升农村群众饮水用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工程任务
  扎实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全面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按照“能联尽联、能扩尽扩、能并尽并”原则,2024年-2026年供水管网延伸133.03万米,通过完善设施,提升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良性运行,2024年-2026年新建水源井42眼,供水设备31台套,管理房12处,安装智能水表18556套。
  (一)2024年计划新建水源井11眼,连屯铺设供水管网共291000米、供水水泵(含变频)11套,安装水表18556套。
  (二)2025年计划新建水源井15眼,连屯铺设供水管网共483500米、供水水泵(含变频)15套,管理房5座。
  (三)2026年计划新建水源井16眼,连屯铺设供水管网共556300米、供水水泵(含变频)16套,管理房7座。
  五、管护机制
  (一)推进标准化规模化智能化建设。组织人员和技术力量,以乡(镇)、村为单位、就人口数量、地形地貌进行全面调查,并对农村供水设施的水源、水质、供水能力进行全面摸底,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科学谋划提升的方向。按照“点、线、面、网”结合的方式对连村、单村供水范围进行统筹协调,合理布局区域内的供水设施和供水管网。建设一批规模化供水工程;不具备规模化供水的小型供水工程,全面实行标准化建设改造,推进小小联合,扩大供水规模。积极推进数字化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提高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
  (二)建立健全农村供水管理体制。乡(镇)是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建设主体、管理主体,一直以来都是以“谁经营,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护,运营过程中存在运营效率差、水费收缴困难等问题。依据《吉林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6年)》《白城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响应国家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市场化运作的号召,推行企业化改革,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完善的运营管理计划和应急管理机制。确保农村供水工程的稳定移交和群众的正常生活用水需求。
  结合地域分布,按照就近乡(镇)设定片区管理,每个片区配备巡检协调人员、专职收费员、基层放水员等模式,负责水厂巡检、报修、收费等工作。公司设立维修队伍,设立24小时报修服务热线,“片区人员+基层放水员+村委会”上下联动,通过微信报修群、服务热线、建立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响应群众报修需求。
  (三)加快建立农村供水水价定价机制,推进供水工程计量收费。遵循“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建立健全合理的农村水价机制,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实施。实行阶梯水价政策,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居民节约用水。加快推进农村水费规范收取、规范使用工作,通过“信息化收费”+“放水员收缴”+“村委会代收”等模式,进行水费收缴工作,逐步提高水费收缴率,完善水费管理制度。
  (四)全面推进供水工程 24小时供水。通过推进小小联合,扩大供水规模,降低工程24小时供水成本;通过更换完善提水设备、更新配套净化消毒设施设备,提升水处理能力,创造满足工程24小时供水稳定运行条件,逐步实现农村供水工程24小时供水全覆盖。
  (五)健全完善长效管护体制机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吉林省农村供水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以及用水行为,真正做到“建好、管好、用好”。依据《吉林省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县级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方案及维修养护资金管理办法等,抓实抓细管护单位及用水户责任。
  (六)全面推进工程标准化管理。规范开展农村供水工程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强化安全生产,提升管理效率和效益,保障工程安全、稳定、长效运行。依托农村供水监管运管系统,逐项工程落实标准化管理流程并设置“二维码”,提升数字化监管、智慧化管护、标准化管理能力。供水单位要定期检查、维护供水设施,供水设施发生故障时及时组织抢修,保证正常供水。因供水设施维护、抢修需临时停水,应及时通知用水户。将供水责任人基本信息、服务电话、水价等制度,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强化动态监测,定期开展排查、常态化暗访,引导用水户参与监督,畅通省市县三级供水举报电话,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动态清零。
  (七)全面提升水质保障能力。一是对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优化《农村供水水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综合考虑水源水质、供水规模、管网分布和运行方式等因素,配套或优化完善净化设施设备,确保水质安全。二是水利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工程区域水质检测,健全完善供水水质巡检制度,规范开展农村供水工程水质巡检。三是按照有关规定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者保护范围,加强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监督管理,设立保护标志,做好隔离防护。四是建立水质检测监测、饮用水水源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共享和问题通报机制,加强水源地和管网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水质风险隐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目标责任,加大行政推动力,加强工作指导与监督,研究和协调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争取资金投入。加强资金保障。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目标要求,坚持属地政府负责制,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充分利用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等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对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强化维修养护资金保障,落实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县级要将维修养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工程及时得到维修养护。
  (三)强化应急保障。健全预防应对、应急响应、预案启动、措施落实、响应终止、复盘善后等应急供水工作机制。依托企业化统管机构及县、乡(镇)和规模化供水工程,组建应急供水队伍,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应急备用水源,设置临时集中供水点或采取拉水送水等方式,确保在发生洪旱灾害、水污染事件时,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饮用水需求。
  (四)加强技术帮扶。针对农村供水区域共性、特殊水质问题、数字孪生建设等开展技术攻关,筛选先进实用技术。鼓励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优势企业发挥技术优势,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净水等适宜技术、装备研发,尤其是针对小散工程的简易方便、实用耐用的小型农村供水设施研发。积极推动相关成果在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中推广应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建设、改造及运行管理进行指导帮扶,切实提高建设标准、管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