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1013600451B/2024-03665
分  类: 农业丶畜牧业丶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03日
标      题: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赉县2024年扩种大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24〕7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24日
索  引 号: 11220821013600451B/2024-03665 分  类: 农业丶畜牧业丶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03日
标      题: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赉县2024年扩种大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24〕7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24日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镇赉县2024年扩种大豆
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政办发〔202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渔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镇赉县2024年扩种大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2024年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赉县2024年扩种大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要求,按照国家、省推进大豆产能提升行动工作部署,推动全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引导广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大豆种植,坚决完成2024年吉林省下达的大豆种植任务,切实扛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的重大责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省委1号文件精神,坚持稳粮和扩豆并重,推动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场把大豆扩种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政策支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种植大豆积极性,确保完成吉林省下达的大豆种植任务,集成推广绿色高产栽培技术模式,推进农机农艺融合、良种良法配套,推动生产要素聚集,着力提升大豆单产,全力以赴夺取大豆丰产丰收,确保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全县大豆种植面积继续保持增长,力争实现面积、总产、单产“三提升”。
  (一)扩面积。强化政策引导,持续调动农民种植大豆积极性,确保全县大豆播种面积达到12.6万亩。
  (二)提单产。提高农机具装备水平,改善大豆生产条件,集成配套高产栽培技术,着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展粮油作物高产高效技术模式攻关示范行动和大豆高产竞赛活动,通过高产典型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力争正常年景大豆单产水平稳定提升。
  (三)优结构。做好大豆专用品种选育推广,积极发展高蛋白大豆、高油大豆种植,在域内探索种植耐盐碱大豆。引导广大农户和各类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推进绿色高质高效技术应用,提升大豆产品品质。
  (四)促融合。加强种植大户、各类经营主体与龙头企业对接,建立有效的产销衔接机制,支持培育一批规模实力强、技术水平高的粮油加工企业,实现大豆就地就近加工转化,畅通大豆销售渠道,拓展大豆产品市场空间。
  三、重点工作
  (一)优化区域布局。按照全县“稳定中部、发展西部”的发展思路,进一步巩固提升大豆播种面积,力争扩大到12.6万亩以上种植规模。
  (二)加强政策支持引导。统筹用好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和耕地轮作项目等政策,按政策规定支持大豆油料扩种。根据国家、省安排完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科学合理测算分配补贴资金,适当提高对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分配测算标准,调动各乡(镇)场抓好大豆扩种工作、生产者种植大豆积极性。按照省提出的西部地区大豆生产者补贴亩均要高于玉米生产者补贴280元左右的要求,同时要保证真种、真管、真收,2024年我县大豆生产者补贴范围为合法耕地,每亩补贴标准300元。
  (三)推动生产要素加快聚集。筛选一批高油、高蛋白、耐盐碱大豆品种在适宜区种植。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升大豆油料机械化生产水平。加强大豆种子、除草剂、化肥及农机具等农资市场供需情况调度,做好余缺调剂,确保满足供应,及时到店到村到户。
  (四)强化精准技术指导服务。充分发挥县各级农业推广机构技术优势,组织专家制定发布技术指导意见,筛选推介吉林省大豆主导品种28个、大豆生产主推技术。在关键农时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现场指导服务,帮助农民解决大豆轮作药害、重茬病害、防灾减灾等问题。紧盯大豆增产障碍性因素,以创高产为核心目标,兼顾绿色、高效、可复制、可持续的生产需求,实施大豆高产高效技术模式攻关示范行动,增强示范引领。开展盐碱地大豆高产竞赛,推动重点区域着力打造一批大豆高产典型,集成应用推广一批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发掘培育一批种植能手,推动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带动周边农户大面积均衡增产。
  (五)加强科学防灾减灾措施落实。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应急、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加强沟通会商,针对大豆生产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为防灾减灾提供更好支撑。因地制宜提出防灾减灾指导意见,指导各乡(镇)场抓好防灾减灾措施落实。加强应急抗旱调度,保障灌溉用水需求。加强大豆常发重发病虫害监测预警,指导大豆生产经营主体科学开展病虫害防治,确保不大面积暴发成灾。
  (六)发挥经营主体引领作用。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生产托管等方式集中连片发展大豆规模化种植。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优先支持承担大豆扩种的服务组织,引导社会化服务主体围绕整地播种、施肥打药、收割收获等关键环节开展全托管或单环节托管等社会化服务。鼓励农垦企业等各类涉农组织大力开展社会化服务,加强对周边区域扩种大豆的辐射带动作用。
  (七)建立多元化的产销衔接机制。按照省级安排调整县级储备粮品种结构,增加县级大豆储备规模,视情况实施县级大豆调节储备收储,扩大大豆政策性收储;加强大豆市场价格、收储库点等信息服务,推动扩大大豆市场化收购。充分发挥我县优质大豆原料供应地资源优势,引导龙头企业与种植大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对接,建立产销协作关系,采取“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形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推动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实现大豆油料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培育壮大加工型龙头企业,积极引入域外龙头企业,着力培育以原生态冷榨豆油和食品级原料饼粕为主要输出产品的初加工产业链条,打造以具有黑土文化特色的精深加工食品和以保健功能产品为中高端市场货源的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提高加工转化水平。引导大豆油料加工企业优先采购、加工县内原料。
  四、补贴条件
  (一)大豆种植地块的亩均实际测产要达到70公斤以上。(亩均播种量原则上不低于8斤)
  (二)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提前补贴,大豆未到成熟期无法实际测产的,理论测产应达到70公斤;未过花期无法理论测产的,种植地块的亩均出苗率要达到50%以上。
  (三)因受自然灾害影响的,需种植主体提供受灾地块全部面积“亩均出苗率达到50%以上”的完整视频影像证据,由所在乡(镇)场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面积给予申报。
  (四)不纳入补贴范围的情形:1.在国家及省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耕种的土地或者禁止开垦的土地等非合法耕地上种植的;2.未经乡(镇)场或村集体同意私自流转的(流转地块需予以备案);3.对于在重度盐碱地(ph值>9.5)上种植、播种时间明显晚于正常播种时间、疏于管理(旱不浇涝不排)等未做到“真种、真管、真收”的,不予补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县负总责、各乡(镇)场抓落实,建立专班推动机制,强化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扩种大豆的政治责任,各乡(镇)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研究推动措施,层层压实职责任务,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工作体系,按照“五化”闭环工作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扎实推进扩种大豆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坚持全县“一盘棋”,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县财政局要按照程序做好相关政策资金拨付工作;县工信局要加强高产优质大豆品种创新培育、高产技术攻关,提高大豆生产科技水平,要支持大豆油料加工规模以上企业扩大产能,促进县内大豆加工转化;县发改局、供销联社要做好化肥等农资储备、调剂,确保大豆生产需要;县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气象局要做好大豆生产防灾减灾工作,减少大豆生产灾害损失;县商务局要指导各地做好大豆收购工作,确保农民大豆卖得出、有人收。
  (三)抓好政策落实。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等政策,制定科学合理、适于本地的具体补贴方案,明确补贴发放办法,切实发挥政策导向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种植大豆积极性。各乡(镇)场要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补贴政策,做好面积核实核查,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坚决杜绝虚报面积套取补贴等行为,确保农民真种、真管、真收,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到位。
  (四)强化跟踪问效。各乡(镇)场要高度重视,把我县下达的大豆播种面积任务及时分解到村组,落实到农户、地块,确保完成省和县下达的任务目标。2024年我县将扩种大豆情况作为考核各乡(镇)场粮食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县农业农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跟踪考核。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媒体平台等进行宣传,及早释放政策信号,激发广大农民种植大豆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完成扩种大豆任务面积。
  附件:镇赉县2024年推进扩种大豆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镇赉县2024年推进扩种大豆工作专班人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