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1013600451B/2025-04585
分  类: 扶贫;财政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8月28日
标      题: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赉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调整)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25〕5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05日
索  引 号: 11220821013600451B/2025-04585 分  类: 扶贫;财政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8月28日
标      题: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赉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调整)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25〕5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05日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赉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调整)的通知

  镇政办发〔202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镇赉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调整)》已经县政府2025年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赉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调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吉发〔2021〕6号)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现乡村振兴为目标,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全面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返贫致贫。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统筹兼顾根据“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等,在编制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时,确定好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兼顾脱贫村和其他村、脱贫户和其他户,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和管好用好财政衔接资金。

  (二)突出重点,产业优先。衔接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聚焦十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全产业链建设、做大做强做优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和乡村旅游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本年度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年度计划衔接资金规模的60%。

  (三)加强管理,注重实效。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要做好项目储备,科学设定绩效目标,严格项目论证入库。在严格遵守衔接资金不用于负面清单的前提下,抓好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公开公示等,切实发挥衔接资金作用,聚力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

  (四)狠抓落实,权责匹配。县政府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财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合作,形成合力。

  三、资金安排

  2025年镇赉县计划衔接资金17802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1695万元、省级衔接资金6107万元(包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16598万元,以工代赈资金362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0万元,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181万元,易地搬迁后扶补助资金31万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480万元)。

  四、建设任务

  2025年镇赉县计划使用衔接资金安排项目48个,其中产业项目19个,计划使用衔接资金12319.13万元,占比69.2%;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25个,计划使用衔接资金5263.27万元;其他类建设项目4个,计划使用衔接资金219.6万元。具体包括:

  (一)产业类项目19个。

  1.农业生产类项目9个,计划使用衔接资金4855.13万元。主要对镇赉县庭院经济的农户给予奖励性补贴,以此激励农户积极参与庭院经济发展;镇赉县沿江镇现代农业产业开发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及用电设施项目,通过建设厂房,为脱贫人口创造就业岗位,带动其增收;镇赉县食品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可直接增加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的收入;国有林总场育苗基地建设项目通过带动职工就业,增加职工收入;东莫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南莫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可带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加经济收入;镇赉县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寒地草莓种植项目,专注发展草莓种植,通过提高产量,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推动县内产业进步。

  2.畜牧生产类项目6个,计划使用衔接资金1160万元。主要调配农牧废弃物的资源再生,实现畜禽粪污的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增加脱贫户及监测户收入;购买基础母牛(海福特),扩大养殖规模,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带动脱贫人口增收;镇赉县生态养殖产业扶贫基地提升项目,使项目增加收入,带动脱贫户增收。

  3.其他产业项目4个,计划使用衔接资金6304万元。主要用于年产8万吨有机无机生物肥项目,带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加经济收入;镇赉县坦途镇解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吸引物流企业入驻,拓宽农民就业渠道;镇赉县“骏马同心园”文体旅融合发展项目,带动就业,帮助脱贫人口(监测户)增收致富;对脱贫户(监测户)小额贷款予以贴息,增强其发展产业内生动力。

  (二)农村基础设施类25个。

  1.水利发展建设项目6个,计划使用衔接资金2586万元。用于镇赉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改善提高农村居民用水环境;强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农田排水问题,带动脱贫人口(监测户)增产增收。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9个,计划使用衔接资金2677.27万元。主要用于道路和排水沟项目,解决乡村道路通畅和屯内积水问题,提升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三)其他项目4个,计划使用衔接资金219.6万元。

  主要用于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就业帮扶车间奖补资金及春季和秋季“雨露计划”补助。

  五、资金项目监管

  (一)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推行和完善项目招投标制、监理制、公示公告制等管理方式。建立健全项目的民主决策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涉农资金衔接管理使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严格绩效管理要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对使用衔接资金项目相关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绩效目标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目标的相关性、绩效指标设置的合理性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批复。

  (三)加强资金监管。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涉农资金财政衔接工作,严格按照财政衔接方案,抓好项目实施,对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违规使用财政衔接资金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通过科学决策、务实管理、有效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规范,特别是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时刻跟进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立项、招投标、竣工验收、资金报账等相关信息要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模块,保持工作实际进度与系统录入一致、线上线下数据一致。

  六、保障措施

  充分发挥政府在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推动财政衔接使用的工作合力。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衔接资金范围之内的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安排到位资金,加大项目资金监管力度;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建立完善项目库,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区域涉农资金衔接使用绩效进行自评,及时将财政衔接资金信息在县政府网站或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开并录入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时限和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督导检查,对已完工的项目组织验收,验收结论将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建设程序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将财政衔接涉农资金项目在所在行政村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项目实施、统筹衔接资金的使用管理、安全规范,有效使用负全责。

  附件:镇赉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调整)

镇政办发〔2025〕5号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