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1013600451B/2026-01990
分  类: 扶贫;财政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03日
标      题: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赉县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26〕1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21日
索  引 号: 11220821013600451B/2026-01990 分  类: 扶贫;财政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03日
标      题: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赉县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26〕1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21日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赉县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

案的通知

 

镇政办发〔202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镇赉县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已经县政府2026年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赉县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吉发〔2021〕6号)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现乡村振兴为目标,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全面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返贫致贫。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统筹兼顾。根据“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等,在编制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时,确定好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兼顾脱贫村和其他村、脱贫户和其他户,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和管好用好财政衔接资金。
    (二)突出重点,产业优先。衔接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聚焦十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全产业链建设、做大做强做优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和乡村旅游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本年度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年度计划衔接资金规模的60%。
    (三)加强管理,注重实效。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要做好项目储备,科学设定绩效目标,严格项目论证入库。在严格遵守衔接资金不用于负面清单的前提下,抓好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公开公示等,切实发挥衔接资金作用,聚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四)狠抓落实,权责匹配。县政府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合作,形成合力。
    三、资金安排
    2026年镇赉县计划衔接资金12659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9488万元、省级衔接资金3171万元(包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11556万元,以工代赈资金525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8万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480万元)。
    四、建设任务
    2026年镇赉县计划使用衔接资金安排项目36个,其中产业项目12个,计划使用衔接资金8678万元,占比68.55%;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20个,计划使用衔接资金3451万元;其他类建设项目4个,计划使用衔接资金530万元。具体包括:
    (一)产业类项目12个。
    1.农业生产类项目2个,计划使用衔接资金2834万元。主要对全县农户发展庭院经济的给予补贴奖励种植发展产业奖补;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寒地草莓种植项目,可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增加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增收。
    2.畜牧生产类项目6个,计划使用衔接资金48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基础母牛(海福特)和发展稻蟹综合种养,扩大养殖规模,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带动脱贫人口增收。
    3.其他产业项目4个,计划使用衔接资金536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镇赉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有机蟹田米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带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加经济收入;吉黑蒙水产品交易市场升级扩建项目,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产业振兴深度融合,激活县域水产产业链发展活力;对脱贫户(监测户)小额贷款予以贴息,增强其发展产业内生动力。
    (二)农村基础设施类20个。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个,计划使用衔接资金3451万元。主要用于道路和排水沟项目,解决乡村道路通畅和屯内积水问题,提升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三)其他项目4个。
    计划使用衔接资金53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就业帮扶车间补助及春季和秋季“雨露计划”补助。
    五、资金项目监管
    (一)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推行和完善项目招投标制、监理制、公示公告制等管理方式。建立健全项目的民主决策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涉农资金衔接管理使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严格绩效管理要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对使用衔接资金项目相关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绩效目标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目标的相关性、绩效指标设置的合理性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批复。
    (三)加强资金监管。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涉农资金财政衔接工作,严格按照财政衔接方案,抓好项目实施,对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违规使用财政衔接资金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通过科学决策、务实管理、有效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规范,特别是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时刻跟进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立项、招投标、竣工验收、资金报账等相关信息要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模块,保持工作实际进度与系统录入一致、线上线下数据一致。
    六、保障措施
    充分发挥政府在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推动财政衔接使用的工作合力。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衔接资金范围之内的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安排到位资金,加大项目资金监管力度;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建立完善项目库,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区域涉农资金衔接使用绩效进行自评,及时将财政衔接资金信息在县政府网站或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开并录入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时限和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督导检查,对已完工的项目组织验收,验收结论将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建设程序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将财政衔接涉农资金项目在所在行政村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项目实施、统筹衔接资金的使用管理、安全规范,有效使用负全责。

    附件:镇赉县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镇赉县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