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220821013600136L/2024-01865 |
分 类: | 其他 ; 报告 |
发文机关: | 镇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27日 |
标 题: | 镇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二次代表大会监事会工作报告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08日 |
索引号: | 12220821013600136L/2024-01865 | 分 类: | 其他 ; 报告 |
发文机关: | 镇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27日 |
标 题: | 镇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二次代表大会监事会工作报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08日 |
抢抓机遇 乘势而上
全力推动镇赉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
在镇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二次代表大会上的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03月27日)
赵连明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镇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二次代表大会筹备组委托,向大会报告监事会工作,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回顾
自1996年10月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以来,镇赉供销系统监事会在省、市社监事会的精心指导和县社党组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供销合作社的中心工作,奋发进取,锐意创新,积极履职担当,强化监督工作,在供销社改革和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特别是近五年来,县社监事会在省、市社监事会的正确引领下,紧扣服务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大局,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监事会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举措,多项工作得到省、市社监事会的肯定和表彰,为我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了积极贡献,迎来了监事会工作的新局面。
(一)政治建设全面加强
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加强供销社监事会思想政治建设。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监事会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总社第七次代表大会和省社第三次代表大会精神,不断强化政治引领。二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监事会各项工作,把党的领导贯彻和体现到服务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各个方面。三是严肃政治生活。监事会始终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做到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
(二)组织建设扎实推进
紧紧围绕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和重点工作,扎实推进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一是高位推进监事会机构建设。镇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按照全国总社、省社、市社总体工作部署,全力支持镇赉县社“三会”制度建设,增设监事会机构,核定监事会主任1名,并将监事会主任和监事会办公室人员调配到位,为监事会顺利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快建立系列管理制度。县社监事会从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以及优化工作流程等方面入手,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标省、市社出台的各项制度,完善县级监事会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镇赉县《监事会工作规则》《监事会议事细则》《监事会监督工作办法》《监事会专用函工作制度》《监事会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审计制度》等10余项制度,为高效开展监事会监督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三是构建上下贯通的监督体系。县社监事会持续推进基层社“三会”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社监事会机构并理顺职能职责。坚持从实际出发,聚焦监督重点,指导基层社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形成了上下贯通、职责明晰、任务落实、监督有效、信息畅通的监督体系。
(三)监督检查持续发力
县社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围绕服务“三农”工作大局、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全面从严治社为重点开展监督。一是围绕全县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大局开展监督。对综合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与理事会一道,共同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参加综合改革阶段性评估工作,深入基层社及企业开展专门督导,助推综合改革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围绕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开展监督。首先,开展日常监督。通过参加或列席党组会议、理事会会议、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及相关专题会议,参与社有资产重大问题、事项的研究和决策,强化监事会对社有资产的监管责任。其次,开展审计监督。2021年以来,县社监事会每年组织一次社属企业专项审计,重点对企业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和完成年度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审计,促进社有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同时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县社监事会开展了对社属企业的全面监督检查工作。就社属企业年度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资产运营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就社监事会开展了约谈社属企业工作。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社属企业专项审计中发现的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约谈社属合作企业及直属企业的负责人,进一步摸清社属企业资产现状和运营情况,有效防范风险。2023年12月,全面完成了市社监事会组织开展5个县(市、区)社联合检查工作,县社监事会围绕中心开展工作情况、推进综合改革制度建设情况、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等进行了汇报。三是围绕财政资金安全使用开展监督。对财政专项资金从申报指南发布、项目申报、项目筛选确定、资金拨付和使用等关键环节,要求县级供销合作社严格按财政规定程序办理,监事会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每年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对社有企业财务预算指标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对企业“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随时跟进了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调查研究深入开展
针对全县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问题,把调查研究同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党组和理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一是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研。2023年5月,县社监事会围绕关于依托农业农村资源、做好“土特产”开发利用这一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深入思考、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镇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关于依托农业农村资源,做好“土特产”开发利用文章专题调研的工作报告》,努力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推动综合改革任务的落实。利用政务公开网站、公共宣传栏等媒介,做好供销系统宣传报导工作。二是坚持调研与监督指导相结合。深入基层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合联和社有企业开展调研的同时,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掌握改革发展实情,对深化综合改革、开展为农服务、助力脱贫攻坚、推动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推进。三是注重发挥社情民意民主监督作用。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有利于提高民主监督的效率。对社情民意反映,要广开言路,拓宽渠道,广泛征求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全面真实地掌握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努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样才能够切实提高民主监督的效率。一是“敞开大门”接纳意见,让各种社情民意“畅通无阻”;二是创新社情民意征集、办理、评估机制,让民主监督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三是沉下去,到田间地头把社情民意兜上来,把老百姓的心声真实地反映上来。
(五)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县社监事会把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为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打下基础。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以章程为根本,以开展民主监督为核心,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监事会工作规则。坚持“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工作思路,做好自身定位,处理好与理事会的关系和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不断探索监事会与理事会双线并行的有效路径。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监事会成员定期不定期开展线上线下学习培训,将国家法律规章、上级及监管部门制度文件、业务操作流程细则以及系统业务知识纳入学习计划,全方位提升监事会人员理论知识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调查研究、督查指导、监督管理的能力水平。注重与兄弟地区监事会沟通交流,解放思想,开阔思路,学习先进经验做法,促进了全系统监事会工作水平整体提升。三是强化作风建设。为加强监事会干部作风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到监事会监督工作中,结合主题教育工作、干部作风提升年专项行动、党员活动日等,加强监事会干部的自身修养和党性锻炼,切实提升干部工作作风,大力弘扬供销合作社“扁担”精神、“背篓”精神,更好地服务供销社工作。
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监事会工作要始终做到四个必须。
第一,必须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好监事会工作,必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第二,必须加强党对监事会工作的全面领导。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服务供销合作事业大局。实践证明,只有党组重视支持监事会工作,监事会才能充分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时期,监事会必须自觉接受和服从党组的领导,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服务大局。
第三,必须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多年来,县社监事会围绕加快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大局,始终坚持与理事会一道,共同研究推动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在工作中,注意选准角度,坚持监督工作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确保与理事会工作不脱离、不游离,做到既积极参与决策,又负责任地提出建议,从而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
第四,必须突出监督检查主责主业。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供销社是党和政府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继续办好供销社事关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监事会必须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开展监督,确保各级供销社和社有企业为农服务的方向不偏离。
各位代表,近年来,供销合作事业历经曲折、蓬勃发展,监事会工作也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监事会工作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与省、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在:围绕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调研不够深透,针对性和前瞻性不够强;对一些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督还不到位,监督路径少、监督手段不够多;新形势下存在监事会组织建设不完善,专业人才欠缺,制约了监事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主要工作
今后五年,县社监事会要在省、市社监事会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围绕供销社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今后五年县社监事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牢牢把握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围绕供销合作社“十四五”规划和中心工作,按照巩固制度成果、突破监督难点、提升履职能力、注重工作实效的思路,坚持调查研究、反映情况、监督检查、提出建议的工作方针,牢牢抓住监督检查、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等重点,依法依章开展监督,切实发挥监事会在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发展中的监督作用。
(一)讲政治顾大局,加强党性理论修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着力加强政治建设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扎实做好监事会各项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监事会工作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按照新要求确定新任务,推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监事会工作实践中。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监事会工作全过程,在党组领导下,围绕供销合作社中心工作,全面履行监事会职责。要积极主动向党组汇报监事会工作,将监事会年度工作安排、专项监督检查、重要制度机制建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及时向党组汇报,促进监事会工作纳入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和推进。
三是不断强化履职尽责。县社监事会要强化监督意识,明确监督职责,找准监督定位,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要全力支持理事会依法依规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加强与理事会沟通,将调研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向理事会反馈。
(二)立足服务大局,积极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原则,自觉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与理事会一道共同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
一是强化对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要按照章程要求,对省“三代会”市“二代会”决议落实情况、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完成县委县政府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情况开展监督。特别是要突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为农服务方向、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监督。要创新监督方式,通过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调取有关方面工作情况、综合分析有关信息、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督导等方式,及时了解情况,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聚焦重点工作开展监督。要关注和重视供销合作社重点工作,把供销合作社重点工作列为监事会监督工作重点。围绕开展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基层社改革发展、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等重点工作,积极主动作为,开展专项调研,进行专项督导,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发挥监事会在推进重点工作落实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突出对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要以预防预警社有资产流失、促进社有企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着力加强对社有企业贯彻落实省社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发展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投资决策、社有资产运营、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监督。组织开展对社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加强企业监管有关制度执行情况、社有资产出租等处置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
(三)提升调研实效,紧扣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调查研究作为监事会履职尽责的重要方式和手段,直接影响监事会的工作成效。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研。监事会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意识,提升建言献策水平,高度关注与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把这些问题列为调查研究的重点。要围绕县社“二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完善监督体系、强化监事会监督作用,围绕扎实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社、提升治理能力等方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二是注重调研的实效性。坚持问题导向,对长期以来制约供销社发展的矛盾和问题进行重点调研。坚持调研与督导相结合,做好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的宣讲,督促推进重点工作的落实。要提高调研质量,认真总结经验,深入研究分析问题,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要注重调研成果运用,及时将调研成果提交党组、理事会,为决策提供参考。
三是把调研与反映社情民意相结合。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密切与农民联系和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要创新社情民意信息反馈机制,建立健全社情民意信息网络,加强工作指导,组织开展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培训,提高信息收集、整理、分析水平和报送质量。要广泛收集各级党委政府、供销合作社广大干部职工、农民社员对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建议,注重收集和反映基层社建设和社有企业经营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
(四)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构建监督工作新格局
建立健全履行职责的相关制度机制,是监事会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章程是监事会履行职责的依据和重要保障,要落实好章程赋予监事会的监督、调研、建议、指导等各项职责,完善监事会履行职责各项制度。各级监事会要认真梳理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工作机制、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制度,没有建立的要加快研究建立,不完善的要加快补充完善。要加强制度的执行,贯彻落实好已经形成的监事会工作制度,规范开展调研、检查、监督等各项工作。
二是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监事会监督工作机制,推动监督工作逐步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要通过参加或列席重要会议,在重大问题研究决策过程中积极发表意见,在决策环节发挥监督作用。要注重与财务、审计、纪检等监督力量的协同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结果共用、职能互补,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
三是建立完善工作指导机制。进一步完善上下级监事会之间的工作指导制度和工作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反馈,畅通上下联动机制。坚持经常深入成员社,对成员社监事会工作进行调研督导。通过组织召开监事会全体会议、调研成果交流会等方式,加强工作指导和交流。要完善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机制,创新工作反馈机制,加强信息结果利用,有效发挥民主监督作用。要建立健全社有企业监事工作指导机制,加强对社有企业监事派驻建设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五)强化监事会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履职水平
新阶段新任务对监事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事会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才能适应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供销合作社章程为遵循,以落实“三会”制度为重要抓手,推进监事会组织建设。以此次“二代会”为契机,加强监事会组织建设,成立监事会组织机构,完善监事会人员构成,配齐监事会领导,健全办事机构,加强工作力量。
二是提升专业能力。加强学习、培训和交流,培养造就一支懂业务、善监督、会指导的监事会干部队伍。监事会干部要加强对履职所需具备的供销合作社业务、监督实务等知识的学习,提升监督本领。加强业务知识、专业能力培训,围绕发挥监事会职能作用,重点开展以资产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总结和宣传推广各级监事会发挥作用的经验做法,为系统监事会交流工作搭建平台。加强与省外供销合作社的交流,适时组织“走出去”调研考察学习。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要强化责任意识,发扬斗争精神,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守住廉洁自律底线。要提高工作标准和工作效率,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完成。
各位代表、同志们,时隔28年,召开全县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是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我县供销合作社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大会对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和任务,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社监事会的精心指导下,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在服务“三农”发展上体现新担当,在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上展现新作为,奋力推进镇赉供销合作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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