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镇住建字〔2021〕88号
为认真吸取长春市净月区“7.24”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防止火灾事故再次发生,根据上级领导工作部署,按照吉林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21〕75号)要求,结合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李克强总理、刘鹤副总理有关批示要求,落实景俊海书记、韩俊省长的工作安排和部署,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崇高理念,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观念,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排查范围及内容
(一)排查范围
全县2000年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老旧住宅小区,2020年-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的施工现场。
(二)排查内容
重点排查小区内供水、排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基础管线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破损”等情况;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善以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内部建筑物、道路、设施是否存在脱落、内涝、损坏等安全隐患。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1年8月-2020年9月)
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全县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排查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0月)
按照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尽快进入2000年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老旧住宅小区以及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现场,确保在2021年10月底完成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整改阶段(2021年10月-2021年12月)
针对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短板,用“问题、任务、措施、责任、时限”五清单抓好整改,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四、职责分工
各相关科室要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妥善处理安全隐患排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序推进。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 综合管理中心:负责排查供电等管线老化破损,日常存在火灾隐患,积水时存在漏电隐患;弱点架空线“蜘蛛网”密布隐患;小区排水设施设施老化堵塞、排水不畅,污水雨水管道混错接,存在内涝、卫生隐患;小区道路老化破损、坑洼不平,路面下存在空洞,公共照明设施、井盖等缺失、损坏,存在行人跌倒、坠落等隐患;楼梯踏步残缺、护栏松动隐患;电动自行车违规在楼梯或户内停放、充电,或在楼外私扯“飞线”充电等隐患;围墙倾斜、开裂,存在倒塌风险隐患;小区出入口监控等安防设施缺失隐患;大型乔木存在倾倒、树枝折断坠落等隐患;违规占用疏散走道、楼梯间堆放杂物隐患。
2. 城管大队:负责排查广告招牌、空调外机等高空物体连接不牢,存在坠落隐患;存在私搭乱建隐患。
3. 防雷办:负责排查屋顶防雷设施损坏,防雷引下线缺损,存在雷雨天触电隐患。
4. 墙改办:负责外墙保温材料为易燃可燃材料或保温材料保护层破损,存在立体燃烧隐患;外墙面砖、水泥块、装饰物等松动,有脱落伤人隐患。
5. 消防科:负责排查小区未设置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栓没有水源、水压不够、扑救距离不足,延误火灾扑救隐患;小区出入口少、道路狭窄,私家车停放混乱,消防车难以进入隐患。
6. 燃气公司:负责排查燃气管线、阀门、管道连接处老化破损,存在泄漏隐患;燃气、电力管线间距过小隐患。
7. 供水公司:负责排查供水管线破损,加压调蓄设施不符合技术、卫生和安全防范要求,存在漏损、卫生隐患。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住建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老旧小区改造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老旧小区改造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附件:镇赉县老旧小区改造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