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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1MB1683472T/2022-03505
分  类: 土地信息;其他信息 ;  其他
发文机关: 镇赉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04日
标      题: 镇赉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4日
索引号: 11220821MB1683472T/2022-03505 分  类: 土地信息;其他信息 ;  其他
发文机关: 镇赉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04日
标  题: 镇赉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4日

  镇赉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部署,2018年12月我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全面启动。按照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模式,“三调”全面采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质量第一”的调查原则,历经3年,汇集了17余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地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形成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汇总数据,圆满完成调查任务。现将全县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1.耕地226805.37公顷(340.22万亩),其中水田97321.52公顷(145.99万亩),占42.91%;水浇地310.54公顷(0.47万亩),占0.14%;旱地129173.31公顷(193.76万亩),占56.95%。

  位于2°以下坡度(含2°)的耕地223501.97公顷(335.26万亩),占全县耕地的98.54%;位于2°-6°坡度(含6°)的耕地3136.86公顷(4.71万亩),占全县耕地的1.38%;位于6°-15°坡度(含15°)的耕地162.65公顷(0.24万亩),占全县耕地的0.07%;位于15°-25°坡度(含25°)的耕地3.89公顷(0.01万亩),占全县耕地的0.01%。

  2.种植园用地78.18公顷(0.11万亩),其中果园76.36公顷(0.11万亩),占97.67%;其他园地1.82公顷(0.003万亩),占2.33%。

  3.林地36093.47公顷(54.1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26804.29公顷(40.21万亩),占74.26%;灌木林地48.12公顷(0.07万亩),占0.14%;其他林地9241.06公顷(13.86万亩),占25.60%。

  4.草地58904.11公顷(88.35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5229.31公顷(7.84万亩),占8.88%;其他草地53674.8公顷(80.51万亩),占91.12%。

  5.湿地45768.27公顷(68.64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县范围内分布有沼泽草地、内陆滩涂、沼泽地3个二级类。其中,沼泽草地58.5公顷(0.09万亩),占0.13%;内陆滩涂26463.34公顷(39.69万亩),占57.82%;沼泽地19246.43公顷(28.86万亩),占42.05%。

  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730.38公顷(20.6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079.84公顷(3.12万亩),占15.15%;村庄用地11163.94公顷(16.75万亩),占81.31%;采矿用地302.85公顷(0.45万亩),占2.2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83.75公顷(0.28万亩),占1.34%。

  7.交通运输用地8453.77公顷(12.7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45.19公顷(0.37万亩),占2.9%;公路用地2204.88公顷(3.31万亩),占26.08%;农村道路6003.7公顷(9.02万亩),占71.02%。

  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8248.04公顷(87.37万亩),其中河流水面4228.42公顷(6.34万亩),占7.26%;水库水面8812.21公顷(13.22万亩),占15.13%;坑塘水面33987.49公顷(50.98万亩),占58.35%;沟渠9955.88公顷(14.93万亩),占17.09%;水工建筑用地1264.04公顷(1.9万亩),占2.17%。

  我县“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镇赉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我县耕地保护成效显著,但存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区域与耕地保护的重点区域重叠,耕地保护与开发建设矛盾突出等问题,必须站在保障粮食安全的高度,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放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镇赉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