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21MB1683472T/2024-03337 |
分 类: | 土地信息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镇赉县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5月27日 |
标 题: | 镇赉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2批次用地使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6月11日 |
索引号: | 11220821MB1683472T/2024-03337 | 分 类: | 土地信息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镇赉县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5月27日 |
标 题: | 镇赉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2批次用地使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6月11日 |
镇赉县人民政府
2023年第2批次用地使用土地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3〕第0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项目用地,经镇赉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测算,拟定了镇赉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使用补偿安置方案。
一、本次使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坐落黑鱼泡镇包金台村,国有土地0.2347公顷,其中其他林地0.0123公顷、其他草地0.2224公顷
二 、使用土地目的
本次使用土地用于镇赉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2批(包金台村村委会)项目建设。该项目用地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征收情形。
三、使用补偿安置标准
(一)本次使用补偿标准按照《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白政发(2020)10号)文件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区片综合地价Ш类区,每公顷60万 元 ( 60元 /m2)。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原则按20%和80%的比例确定;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30%; 征收天然草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50%;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地上附着物补 偿可以依据评估确定。因非农建设需收回国有农用地、未利用地,参照执行邻近农村集体土地的标准给予补偿。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分类面积统计表》确定的现状地类计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
(二)本次使用土地不涉及建设用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四 、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对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 一)土地安置:因该批次用地全部为黑鱼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用地,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不涉及占地补偿安置。
(二)社会保障安置:因该批次用地全部为黑鱼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用地,不涉及被征地农户。
五 、其他事项
(一)使用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二)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三)在使用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单位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期30日,自2024年5月27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止。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告结束之日内,向镇赉县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镇赉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听证:也可在本方案公告之日起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不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复议权利。
镇赉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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