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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1MB1683472T/2024-04810
分  类: 土地信息 ;  公告
发文机关: 镇赉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19日
标      题: 镇赉县人民政府征收(使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文字号: 〔2024〕第00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19日
索引号: 11220821MB1683472T/2024-04810 分  类: 土地信息 ;  公告
发文机关: 镇赉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19日
标  题: 镇赉县人民政府征收(使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文字号: 〔2024〕第00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19日

  镇赉县人民政府征收(使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4〕第0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项目用地,经镇赉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测算,拟定了吉林协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带负荷配置风电项目用地征收(使用)补偿安置方案,现发布征收(使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一、本次征收(使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征收(使用)总面积6.9245公顷;征收黑鱼泡镇二龙梭口村集体土地0.3608公顷,其中农用地0.3608公顷(耕地0.1606公顷);征收黑鱼泡镇来明村集体土地0.1520公顷,其中农用地0.1520公顷(耕地0.1356公顷);征收黑鱼泡镇三家子村集体土地0.0736公顷,其中农用地0.0561公顷(耕地0.0561公顷),未利用地0.0175公顷;征收镇赉镇满汉营子村集体土地1.9079公顷,其中农用地1.9079公顷(耕地1.8612公顷);征收镇赉镇西乃力村集体土地0.9525公顷,其中农用地0.6067公顷(耕地0.0591公顷),未利用地0.3458公顷;使用黑鱼泡镇人民政府国有土地1.2121公顷,其中农用地1.0344公顷(耕地0.5795公顷),未利用地0.1777公顷;使用镇赉镇人民政府国有土地2.2656公顷,其中农用地1.8224公顷(耕地1.1991公顷),未利用地0.0.4432公顷。

  二 、征收(使用)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使用)土地用于吉林协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带负荷配置风电项目建设。该项目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征收情形。

  三、 土地征收(使用)补偿安置标准

  (一)本次征收(使用)补偿标准按照《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白政规(2024)2号)文件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区片综合地价Ⅲ类区,每公顷 6 0万 元 ( 6 0元 /m2)。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原则按照20%和80%的比例确定。征收集体未利用地 的土地补偿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30%,征收草地的土地补偿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50%;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地上附着物补偿可以依据评估确定。因非农建设需收回国有农用地、未利用地,参照执行邻近农村集体土地的标准给予补偿。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分类面积统计表》确定的现状地类计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

  (二)本次征收(使用)不涉及建设用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四 、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对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货币安置:土地征收(使用)补偿安置费由镇赉县人民政府支付给黑鱼泡镇二龙梭口村、来明村、三家子村和镇赉镇满汉营子村、西乃力村及原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由村村民委员会支付给需要安置人员。

  社会保障安置:本次征收(使用)土地按《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城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白政发〔2011〕20号),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被征地人员将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使用)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及国有单位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期30日,自2024年8月19日起,至2024年9月18日止。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告结束之日内,向镇赉县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镇赉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听证:也可在本方案公告之日起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不申请的视为放申请行政复议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佳 联系电话:7251157

  镇赉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