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21MB1683472T/2024-05487 |
分 类: | 土地信息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镇赉县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9月20日 |
标 题: | 镇赉县人民政府转用土地预公告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9月20日 |
索引号: | 11220821MB1683472T/2024-05487 | 分 类: | 土地信息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镇赉县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9月20日 |
标 题: | 镇赉县人民政府转用土地预公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9月20日 |
镇赉县人民政府转用土地预公告
编号:〔2024〕 0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进行镇赉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7批次项目用地转用,经镇赉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转用土地预公告:
一、拟转用土地的项目、用途
项目名称:镇赉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7批次项目用地
规划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转用土地的范围、权属、面积
位置范围:镇赉县哈吐气乡张海村。
权 属:张海村集体所有。
转用面积:0.4918公顷。
三、拟转用土地目的
镇赉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7批次项目用地转用,由镇赉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镇赉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于2024年10月12日开始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被转用土地的具体转用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镇赉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转用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转用土地涉及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政府网站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转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利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
特此公告。
镇赉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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