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华农村宅基地公告
镇不动产公告〔2025〕第43号
姓名:李国华居住在建平乡金山堡村贾家围子屯。补办房屋不动产权证(农村宅基地)申请已建平乡金山堡村两委审查符合条件,并同意上报乡政府审批。经乡政府建房审查小组审查,该户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的规定,拟上报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式如下:
拟报批人口情况:报批人口三人李国华(申请人)樊国玲(妻子)李永新(次子)。原有房屋一处,建筑面72平方米,房屋拆除,该户在本村无其他住房。
1.申请类型为翻建。拟批准建房地块坐落在建平乡金山堡村贾家围子屯,地块在村镇规划范围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批准用地面积330平方米。建筑面积39.8平方米。
2.村民如有异议纠纷,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建平乡国土所反映。(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时,无偿退出临时用地使用权)。建房位置在建平乡金山堡村贾家围子屯,李国华本人是否符合建住宅审批条件,请村民监督。
公式期限为15个工作日,在有效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村委会联系及(镇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436-7306730
公式期满无异议后,村委员会将此户报建平乡人民政府审批。
镇赉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