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210136001870/2023-00101 |
分 类: | 机构职能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镇赉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1月11日 |
标 题: | 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两会、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镇司发〔2023〕1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1月11日 |
索引号: | 112208210136001870/2023-00101 | 分 类: | 机构职能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镇赉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1月11日 |
标 题: | 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两会、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镇司发〔2023〕1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1月11日 |
关于做好 2023 年“春节、两会、国庆节”
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镇司发〔2023〕1号
社区矫正科、各基层司法所:
为确保 2023 年“春节”“两会”“国庆节”期间社区矫正领域安全稳定,社区矫正科、各基层司法所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节假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社区矫正领域安全稳定工作
当前,社区矫正工作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社区矫正科、各基层司法所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忠于职守,认真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能,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近期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全面履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等各项工作,切实贯彻落实《通
知》要求,全力做好 2023 年春节、两会、国庆节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全县社区矫正领域在重要的时间节点不出现重大的恶性案件和重大的刑事案件。
二、狠抓落实,扎实做好社区矫正领域社区矫正对象的安全管理工作
社区矫正科、各基层司法所 要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和措施。一是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变更执行地的,县级社区矫正机构要严格把关,谨慎审批。此期间社区矫正对象请假赴北京或变更居住地到北京的,除极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予批准。社区矫正对象请假赴外省的,要上报市级社区矫正机构审核;赴省内其它区域的,由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审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的,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要每日通过电话通讯、实时视频等方式实施监督管理,并做好档案记录。二是矫正科及司法所要从严管控各类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在“春节”、全国“两会”“国庆节”前对所有重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一次谈话教育,着重分析研判,加强监管力度,按要求落实重点管控措施,确保不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及重大敏感事(案)件。三是各基层司法所严格落实“日登陆、日微信排查、周电话、月回访”制度,确保社区矫正领域不出现重大有影响的案件(事件)发生,重点做好影像留存和归档工作,做到归档及时规范。
三、规范纪律,切实抓好社区矫正领域廉洁自律执法工作
一是要提高自我防范认识,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自觉做到公正、规范、廉洁执法。二是要认清形势,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廉洁从政,严禁发生有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要落实责任,增强执法工作主体意识,加强作风廉政建设,加强日常工作管理,提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稳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县级社区矫正机构要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提醒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时刻自省自警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防微杜渐,在任何时候都要确保不踩纪律“红线”,远离法律“高压线”。要认真履行好自身职责,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执法人员。
四、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到位
社区矫正科、各基层司法所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度。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发现社区矫正对象非正常死亡、涉嫌实施犯罪,参与群体事件的,应立即与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妥善处置,并将有关情况报告上一级社区矫正机构。二是各级社区矫正机构要密切关注社区矫正舆情。对涉及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负面舆情,要第一时间开展工作有效遏制炒作,把消极影响降到最低。三是加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工作。在“春节”、“两会”、“国庆节”、期间,实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零报告制度,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具体执行时间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另行通知。
镇赉县司法局
2023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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