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镇赉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法治镇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高位带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通过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2022年8月,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8次集体学习会议上,6名县级领导分别领学和解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学习计划,县委组织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党校领导干部培训的重点课程,县委宣传部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巡回宣讲团,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开展巡回宣讲,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律六进”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蔚然成风。
(二)加强党的领导,推动法治建设走深走实。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成立执法、司法、普法守法三个协调小组。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年度重点工作和“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纳入全县绩效考核。支持县人大、县政协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教育等专项检查、视察,对政府组成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测评。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研究制定“八五”普法规划,不断提高党委领导依法治县的能力水平。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组建了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县委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认真落实《镇赉县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可控性评估,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加以研判论证,提出风险等级和风险防范措施,为县委、县政府的后续决策提供参考。
(三)严格依规治党,党内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制定并严格执行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任务清单,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全县政治生态建设稳步发展、持续向好。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严肃查处了粮食系统、自然资源系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力抵制“庸散怕浮奢”不良风气,党风政风深刻转变。探索“一领域一整治”治理模式,基层治理体系逐步完善。围绕疫情防控做深做实政治监督,建立“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跟踪问效”的监督整改闭环机制。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听取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制发《监督促治、以案促改工作过程》,建立“专案组+纪检组+涉案部门”统筹联动以案促改工作机制,不断把正风肃纪反腐引向深入。制定《中共镇赉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完善“1+x”工作机制,制定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实施办法,形成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系统集成的巡察工作格局。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4份文件,“三资”监督管理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提升依法依规的行动自觉。
(四)依法履行职能,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推进。县政府定期向县委和县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终述职报告,部署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述法”。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审议有关法治建设议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开展。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以及部门负责同志在政府常务会议上开展法治讲座,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县政府学法制度化、常态化。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反馈意见,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全力开展第二周期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通过自查自评,补短板、强弱项,申报材料获得省委依法治省办第三方评估组初评通过,并接受实地评估。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县的主体工程和重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推动全县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厅管理,承接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共涉及35个部门、1667项,进驻政务大厅及各分厅办理事项1566项,占93.9%。大力推进政府服务事项标准化,全县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达到了“三级四同”要求。取缔了各类无谓证明、循环证明,共取消近200项。统一编制《镇赉县政务服务事项一本通》,实现了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目标。实现54证合一,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的最长30个工作日压缩至最短1个工作日。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县18个部门(单位)参加了双随机工作,各部门(单位)共建立65项抽查事项清单。全面落实“双公示”制度,建立了信息公示、防范化解风险等协调监管机制,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违法失信惩治力度不断加大。深入开展“服务企业周”活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动态调整权责清单2680项。
(五)科学民主决策,行政权力运行持续规范。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管理,大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化。年度审核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2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把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纳入全县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年度开展合法性审核文件85件。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县本级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3件,涉及环保类、群体性事件等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
(六)严格规范管理,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深化。积极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意见》《关于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调整编制《乡镇行政执法目录清单》共63项,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检查监管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舆论关注度高的办结的行政处罚等执法案件卷宗进行检查,不断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创新执法方式,建立“轻微违法免罚、首错免罚”清单,全县23个行政执法部门共梳理轻微违法免罚事项29项,首错免罚事项66项。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和建立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及时向社会和市场主体公布了《县级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清单》和《县级设定的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共清理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24项,证明事项取消清单10项,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予以公布。我县在每年的行业测评、企业问卷调查中均取得较好评价。
(七)强化基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持续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机利民普惠作用,打造家门口的法律服务站;开设我省首个“智慧司法”系统,利用吉视传媒电视终端业务,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全市率先开通“互联网+公证”业务,实现国内公证业务线上办理,为企业和当事人提供全天候一站式公证服务。首创“1+5”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实行全员培训、等级评定、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每人每月500元的工作补贴,将每年132万元专项补贴和以案定补资金60万元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目前,以“一站式”人民调解中心建设为龙头,诉调、访调、警调和个人调解室等多种调解方式和机制初步形成,全县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达到1200余人,实现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年度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200余件。结合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成立了全县基层理论宣讲、“以案释法”普法、企业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志愿者、普法文艺小分队5支普法团队。2022年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我县召开。全县9个村(社区)被评为国家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关键少数”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部分党委(党组)和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对其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科学方法理解不深、领会不透,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法治工作实践上有差距。二是法治机构专业化水平不高。目前,我县党政机关实行法律顾问制度的比例不高,行政执法部门内设法治机构和人员配备不足,法治部门专业人员短缺现象依然十分突出。三是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普法宣传载体缺乏创新,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法治文化建设还存在工作死角。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3年,镇赉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法治护航镇赉高质量发展水平,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创建活动,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领导干部带动示范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宣传的首要任务,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持续组织开展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
(二)大力提升法治专业化水平。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实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挖掘各类法律专业资源,强化政府购买能力,推动各乡(镇)场、街道、各部门(单位)配齐法律顾问。对未设置法治机构的部门(单位),采取内设机构方式,确定法治机构和法治人员,加大法治业务培训力度,持续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三)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对照全省第二周期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查找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建立整改台账,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科学拟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计划,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管。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健全县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府院联动工作常态化。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动态调整《镇赉县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在审核“三项制度”。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公平公正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工程。
(四)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制发《2023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坚决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发挥5个普法宣传团队作用,利用“智慧司法”电视学习宣传平台等普法宣传平台和普法阵地,实施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专项行动。以数字化改革提升普法效能,大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持续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实施“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工程,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镇赉的参与度,确保全县重点对象的普法覆盖率、法治宣传村居入户率和知晓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