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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10136001870/2024-00348
分  类: 机构职能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08日
标      题: 关于做好岁末年初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镇司发〔2024〕2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6日
索引号: 112208210136001870/2024-00348 分  类: 机构职能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08日
标  题: 关于做好岁末年初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镇司发〔2024〕2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6日

  关于做好岁末年初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镇司发〔2024〕2号 
  
  局各科(室)、各司法所、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省委政法委、县委政法委有关《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局长办会议部署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岁末年初维护社会稳定各项相关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局主要负责人担负维护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将各项维稳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动员各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广大人民调解组织贴近基层的优势作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指导各调解组织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不能就地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
  三、密切关注舆情,加强信息报送。密切关注社会面动态和社会舆情,提升稳控工作的针对性。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要密切关注社区矫正舆情,凡出现涉及本地社区矫正工作负面舆情的,应第一时间协调有关部门有效遏制炒作,把消极影响降到最低。要认真执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零报告”制度,按时报告当天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情况,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遇有重大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四、加强特殊人群管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依法、规范、科学、管理,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矫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全面掌握犯罪类别、自身性格、文化水平,主观恶意、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方面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和帮教措施。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制度,防止脱漏管及重新违法犯罪;建立帮扶机制,对释解人员落实帮教安置;加强与戒毒所、派出所联防联控,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有效监管教育,巩固戒毒效果。在“春节、两会”等重大节点开展特殊人群专项排查,全面了解掌握特殊人群动向,采取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五、关注民生,加强法治宣传及法律服务。立足本职工作,密切关注水电气热、就业、养老、医保、物业等涉民生重点领域涉稳风险动态,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政策落实、权益保障、困难帮扶、教育引导等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为被欠薪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六、做好应急处突工作。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准备,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遇有重大突发情况能够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汇报并依法妥善处置。对重点时段、重点人群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局各科(室)、各司法所、直属事业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交通、信访等各项安全稳定工作。
  
  附件:镇赉县司法局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镇赉县司法局
  2024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镇赉县司法局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周  锋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黄大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巨宁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姚立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李雪枫  办公室负责人
  许智慧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郑淑杰  法治科科长、宣传科负责人
  董云峰  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人
  李卓然  党办负责人
  王  平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于  兵  公证处负责人 
  于静姝  鹤城街道司法所负责人
  常  晶  赉北街道司法所负责人
  胡  淼  镇东街道司法所负责人
  徐  爽  黑鱼泡司法所所长
  李  彬  莫莫格、沿江司法所负责人
  王  亮  坦途、哈吐气司法所负责人
  孙  亮  东屏司法所负责人
  王  影  嘎什根司法所负责人
  王永良  五棵树司法所所长
  吴丽贤  大屯司法所所长
  赵国友  建平司法所负责人
  李国纯  镇赉镇司法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协调处理岁末年初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