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教发〔2023〕58号
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现将《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校遵照执行。
镇赉县教育局
2023年8月10日
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逐步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局决定在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继续实行“阳光分班”。为确保此项工作能够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逐步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维护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阳光分班”和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分班机制,从而调动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六公开”的原则。即教师配置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分班方案公开、分班程序公开、分班过程公开、分班结果公开。
(二)坚持均衡原则。即每个班的学生总数、男女生所占比例和学生综合素质基本均衡分配。
(三)坚持每个教学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配备基本均衡的原则。
四、实施范围
县城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
五、工作程序
(一)小学具体负责中小学新生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各小学负责登记本校学区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信息,同时逐一核实每个毕业生所住的初中学区,然后按要求录入数据库,在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将数据上报基础教育科。
(二)小学和初中要根据招生计划和学区内新生人数,合理设置班级个数,确保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规定标准。
(三)各校要均衡配备各班任课教师,在“阳光分班”前,各校要将每个班级教师配备情况报教育局备案(每个班级教师配备情况以班主任命名)。
(四)初中按照学生男女比例和学生综合素质基本均衡的原则,小学按照男女比例及居住地基本均衡的原则,由教育局组织随机分班。分完班以后,将学生名单按班级打印进行公示。
(五)“阳光分班”过程全程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校校长、班主任、普通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的监督。
(六)由教育局确定阳光分班时间、地点,并统一组织“阳光分班”。“阳光分班”先由各校起始年级班主任现场随机抽取抽签序号,然后班主任按照抽签序号,随机抽取班级,班级学生名单上由相关人员签字,并将抽签结果现场进行公布。
(七)加强对分班后的监督管理。分完班以后,同城不允许转学,学校更不得擅自给学生串班、调班、并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不准擅自调换,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需报教育局批准。
(八)在“阳光分班”结束后,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擅自接收学生报名入学,否则不予建立学籍。对于没有参加“阳光分班”学生,统一到教育局报名,由教育局统筹分配到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学校,并通过抽签方式,为其分配班级。
六、保障措施
(一)城内中小学校长为“阳光分班”的具体责任人,要搞好协调配合。把握好基础信息采集、认定等关键环节,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新生按时开学和社会秩序稳定。
(二)广泛宣传。中小学校要通过广播、微博、QQ群和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家长宣传“阳光分班”目的、分班的程序和方法,解除家长的疑虑,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监督,营造“阳光分班”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城内小学和初中新生以“阳光分班”的各班学生数据为准,按班级建立学籍。
附件:镇赉县教育局“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镇赉县教育局“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 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彦武 党组成员、教育局副局长
闫和第 党组成员、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云 峰 基础教育科负责人
李晓勇 纪检监察法制科负责人
盖国平 基础教育科科员
魏慧香 基础教育科科员
刘 喜 基础教育科科员
孙玉国 镇赉县第四中学校长
李 成 镇赉县蒙古族中学校长
闫和弟 镇赉县第二中学校长
齐向华 镇赉县实验小学校长
孟丽萍 镇赉县第二实验小学校长
罗志国 镇赉县新兴小学校长
房 占 镇赉县庆余小学校长
刘建娟 镇赉县团结小学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