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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10136005234/2020-15005
分  类: 养老服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镇赉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25日
标      题: 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5日
索引号: 112208210136005234/2020-15005 分  类: 养老服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镇赉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25日
标  题: 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5日

  镇赉县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扶持政策: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补贴

  对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公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和依法登记并备案回执的民办养老机构。

  实施部门:镇赉县民政局

  政策:《关于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吉民发〔2018〕56号)

  标准:2020年度标准保费为140元/床/年(12个月期限)。省级财政对标准保费给予80元补贴,即80元/床/年;养老机构自付标准保费60元,即60元/床/年。

  

  扶持政策: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对象:养老机构

  实施部门:镇赉县民政局

  政策:《吉林省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社[2018]862号)对民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和收住社会老人的公办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入住老人数、月数和生活自理程度给予资助,内设医疗机构的适当提高资助标准,主要用于与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相关的费用支出。

  标准: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主要考虑各地老年人口数、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数、贫困老年人口数、地方财力状况、工作绩效,同时考虑纳入全省养老服务机构提升计划、达到一定建设规模等因素。因素法分配方案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共同研究制定。每年分配资金选取的因素和权重,根据年度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任务重点和政策变化适当调整。

  

  扶持政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对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养老服务大院

  实施部门:镇赉县民政局

  政策:《吉林省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社[2018]862号),对参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备》(GB/T33169-2016)《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GB/T33168-2016)和《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建设的指导意见》建设和提供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养老服务大院等,给予建设和运营资助,主要用于设施建设和与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相关的费用支出。

  标准: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主要考虑各地老年人口数、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数、贫困老年人口数、地方财力状况、工作绩效,同时考虑纳入全省养老服务机构提升计划、达到一定建设规模等因素。因素法分配方案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共同研究制定。每年分配资金选取的因素和权重,根据年度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任务重点和政策变化适当调整。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