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210136005234/2020-15005 |
分 类: | 养老服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镇赉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11月25日 |
标 题: | 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25日 |
索引号: | 112208210136005234/2020-15005 | 分 类: | 养老服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镇赉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11月25日 |
标 题: | 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25日 |
镇赉县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扶持政策: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补贴
对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公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和依法登记并备案回执的民办养老机构。
实施部门:镇赉县民政局
政策:《关于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吉民发〔2018〕56号)
标准:2020年度标准保费为140元/床/年(12个月期限)。省级财政对标准保费给予80元补贴,即80元/床/年;养老机构自付标准保费60元,即60元/床/年。
扶持政策: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对象:养老机构
实施部门:镇赉县民政局
政策:《吉林省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社[2018]862号)对民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和收住社会老人的公办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入住老人数、月数和生活自理程度给予资助,内设医疗机构的适当提高资助标准,主要用于与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相关的费用支出。
标准: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主要考虑各地老年人口数、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数、贫困老年人口数、地方财力状况、工作绩效,同时考虑纳入全省养老服务机构提升计划、达到一定建设规模等因素。因素法分配方案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共同研究制定。每年分配资金选取的因素和权重,根据年度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任务重点和政策变化适当调整。
扶持政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对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养老服务大院
实施部门:镇赉县民政局
政策:《吉林省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社[2018]862号),对参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备》(GB/T33169-2016)《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GB/T33168-2016)和《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建设的指导意见》建设和提供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养老服务大院等,给予建设和运营资助,主要用于设施建设和与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相关的费用支出。
标准: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主要考虑各地老年人口数、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数、贫困老年人口数、地方财力状况、工作绩效,同时考虑纳入全省养老服务机构提升计划、达到一定建设规模等因素。因素法分配方案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共同研究制定。每年分配资金选取的因素和权重,根据年度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任务重点和政策变化适当调整。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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