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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春季灭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驻镇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12号)的精神和白城市2018年爱国卫生工作会议要求,为努力降低我县的鼠密度,减少鼠害和鼠传疾病,营造健康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经济利益和身体健康,县政府决定,从4月15日至4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季灭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制定本地、本部门(单位)的灭鼠方案,建立领导组织,召开灭鼠动员培训会议,把灭鼠工作任务落实到村屯(社区)和基层单位,做到灭鼠工作有专人管理和负责,确保灭鼠达到预期效果。 

二、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做好本部门及所辖单位的灭鼠工作。在充分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组织力量,树立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灭鼠为辅的理念。县住建局负责抓好建筑工地、公共绿化带及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部位的杀鼠工作。县卫计局负责抓好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灭鼠工作。结合行业卫生管理职责,县疾控中心负责做好此次灭鼠活动的技术指导、灭鼠达标的检查和药物投放前后鼠密度监测、收集整理鼠情资料等工作;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做好被监管单位的杀灭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抓好餐饮单位、药厂、药店的杀灭工作。县文广新局负责抓好文化市场、娱乐行业(网吧、歌舞厅)和各影剧院的灭鼠工作,同时负责灭鼠工作的宣传报道。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抓好汽车站等窗口单位的灭鼠工作。镇赉火车站负责铁路各企业及所辖铁路沿线区域内的灭鼠工作。县教育局负责抓好所辖院校的灭鼠工作。县粮商局负责抓好各类粮库及所辖单位的灭鼠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所辖单位及各废品收购站(点)的灭鼠工作。县农业局负责农田的灭鼠工作。县爱卫会其他成员单位负责所辖单位和区域的灭鼠工作。 

三、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第三十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发动群众,科学防治,及时清理,清除“四害”孳生环境。春季是老鼠的繁殖高峰,也是灭鼠的最佳时期,清除老鼠孳生地是灭鼠的关键举措,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清理杂草和陈旧垃圾。清理仓库、堵塞所有孔洞、该硬化的要硬化,垃圾实行袋装化,做到日产日清。切实加强毒饵站、毒饵盒等鼠药投放设施的建设,毒饵站是灭鼠工作过程的见证,同时也能确保鼠药投放安全有效,避免浪费。 

四、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对灭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根据全省特别是我市的流行性出血热疫情分析,2018年我县的流行性出血热疫情有扩大蔓延趋势,疫情形势非常严峻。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灭鼠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集中时间,搞好春季统一灭鼠工作。做到灭鼠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有足够的经费投入、有过硬的措施,保证灭鼠工作落到实处。 

五、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鼠传疾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健康卫生知识传播工作。流行性出血热是典型的鼠传播疾病,具有流行广、病情危急、病死率高等特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工作人员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多渠道、多方式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流行性出血热防控等健康卫生防病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自我防病意识。 

六、县爱卫办将组织协调县委县政府联合督查室和专业技术人员对灭鼠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验收不达标的单位要全县通报,检查发现鼠药没发放并进行填埋的,要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把本地、本部门(单位)开展活动的图片、影像资料和活动总结于5月5日前报送县爱卫会办公室。 

联系人:白洋,电话:7263015; 

邮箱:zlxbaiyang@163.com。 

附件:镇赉县2018年春季灭鼠技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