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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

 

  

                                    

                                       

镇政办函[2011]24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政府、国有农林牧渔场,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吉政公组[2010]4号)、《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白政办明电[2010]102号)有关规定,现就我县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乡()政府、国有农林牧渔场,县政府各部门。 

二、考核内容 

(一)机构建设情况; 

(二)工作推动及制度建设、执行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六)保密审查情况; 

(七)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 

三、考核办法 

采取自查自评、网上监测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量化考核。(见附件) 

(一)自查自评。被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本部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报县政务公开协调办。 

(二)网上督查。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系统,对我县各乡()人民政府、国有农林渔场、县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网上发布情况进行实时、动态、在线监督、检查、评估。 

(三)年终考评。由县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会同县监察、法制、保密、档案等部门组成考核组,自201112月下旬开始,对各乡()场、县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进行量化。 

四、考核结果运用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评估的重要指标。考核结束后,考核小组对考核分数进行汇总,根据最后得分对被考核单位进行排名并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次。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由县政府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由县政府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各乡()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围绕本部门政府信息网上发布情况、制度建设情况等考核重点,开展好自查自评工作。要以考核为契机,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附件:2011年镇赉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分表 

联系人:许占生,电话:0436-7232678 

  

  

  

  

0一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