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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舆情应对机制

 

为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报告、研判和处置应对机制,及时了解掌握与我局工作密切相关的舆情,实现舆情分类分级管理,逐步完善声誉管理体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舆情监督的作用,切实解决好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快速反应、及时回复、强抓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舆情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我局相关工作全面、有序、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我局工作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工作原则

1.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把握信息发布主动权。

2.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3.科学有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把握好时、度、效,科学处置、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提高统筹、管理和引导舆情工作的能力。

4.双向互动原则。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探索建立网上群众工作法,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

1.监测收集。健全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安排人员和力量,加强对主要门户网站、用户活跃论坛、博客、微博客、新闻跟帖,以及传统媒体的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舆情监测体系。健全日常巡查机制,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及时敏说捕捉外界对交通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通过网络舆情日志、舆情专报等载体,与门户网(信息公开网)、政府热线、政务微博等管理部门,以及网宣、政府应急(值班)、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机构核实衔接,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实现政务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

2.分析研判。明确舆情研判标准,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确定重大、较大、一般等舆情等级,准确判断回应价值。强化舆情风险评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前,要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科学预测、综合研判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处置预案、健全舆情会商机制,对重大敏感政务舆情,政府信息公开、网宣部门应组织涉事单位、主管部门和相关方面,及时会商,准确评估事件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出预控处置意见,按程序报审后,及时应对处置。

3.归口报送。强化政务舆情信息管理,规范信息报送渠道,健全分类报送机制,及时有效向本级和上级机关报送信息。

4.应对处置。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把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结合起来,建立完善网上网下综合防控体系。涉事部门和地方作为责任主体,通过网下实际工作,及时妥善处置政务舆情反映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对处置不及时、应对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予以问责。规范处置流程,健全政务舆情受理、转办、反馈机制,定期通报网络社情民意办理和处置情况。

5.公开回应。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机制,把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坚持“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拟发布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回应时,要以事实说话,避免空洞说教。发挥新媒体作用,推进政务微博、微信、手机报与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快速传播政务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积极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多角度回应,深层次引导。重大、较大网上突发敏感政务舆情的信息发布工作,按照相关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规定执行。

三、强化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作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政务舆情日常管理机制,选配熟悉网络传播特点人员,做好政务信息发布、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健全办公室统筹、专人采编、领导审核把关等工作流程。建立工作落实和联动机制,努力在全局形成正确面对舆情、遇事不躲不推、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的良好工作氛围。

2.加强统筹协调。确定一名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分别担任舆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

3.加强主动发布。突出网络平台作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突出政务微博的信息公开功能,建立政府信息优先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突出新闻发布会在舆情应对中的作用,正面回应,主动发声,引导舆论,增强舆情应对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4.加强督查指导。各级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网宣等部门要加强对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平台建设和管理的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和办法,讲政务舆情办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考核。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而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