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商务局基本概况及其职能
一、基本概况
镇赉县商务局坐落于镇赉县镇赉镇庆生南街西嫩江西路北。负责人:王日旭。咨询电话:0436-7222645。镇赉县商务局现有行政编制11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包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内设4个内设机构:综合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商务科(市场秩序科、商务安全监督管理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产业发展科、仓储安全科)、执法督察科(政策法规科、盐务科)。下设事业单位4个:镇赉县粮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安然,联系电话:0436-7222645,办公时间: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镇赉县商务信息中心,负责人:孙立国,联系电话:0436-7222645,办公时间: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镇赉县粮油质量检验监测站,负责人:李平,联系电话:0436-7223938,办公时间: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镇赉县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中心,负责人:刘吉德,联系电话:0436-7293695,办公时间: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贯彻落实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提出县级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省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三)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全县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全县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跟踪协调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运作、申办设立程序和后续服务工作。
(四)负责国外、省外来我县举办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承办国内外经济全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组织我县有关单位参加洽谈活动;组织参加国外、省外展销展览工作。
(五)拟订县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落实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六)承担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七)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八)贯彻落实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中、技术目录,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贸易,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九)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一)落实全县外商投资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定并执法对外经济合作规划,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贯彻落实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
(十三)负责全县对外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投资援助政策和方案。
(十四)承担商贸领域、粮食物资储备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督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五)管理全县粮食、棉花、食糖和食盐等储备。监测粮食和储备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组织落实全县军粮供应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六)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有关地方标准。
(十七)根据国家和省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十八)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地方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开展产销协作和对口合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负责全县盐业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有关盐业政策、法规、规章,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对辖区盐产品质量、市场供应及食盐储备情况进行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止碘缺乏病的相关工作;依法受理本行政区域盐业行政复议。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
1.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完善地方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中央储备与地方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3.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4.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和省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我县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县商务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2.县商务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能源局)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能源局)拟订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县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报县政府审批。县粮食和储备局负责收储、轮换,按照县政府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
4.与县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县粮食和储备局根据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三、各基层单位主要职能
(一)镇赉县粮商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能
1、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全县酒类经营户进行备案登记,对全县酒类市场进行监管,并对违反《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行为实施处罚;
2、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全县区域内粮食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赉县商务信息中心主要职能
1、负责区域内市场运行监测的信息采集、存储和管理工作;
2、负责区域内市场运行的预警预报工作,编制商务预报;
3、负责区域内重要应急商品信息网络体系建设与维护工作;
4、承担区域内市场运行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三)镇赉县粮油质量检验监测站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制定粮食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制定粮食质量和卫生监督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履行粮食质量、卫生监管与服务职责。
3、组织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组织新产品鉴定检验,组织本辖区内粮食流通各环节的粮油产商品及复制品进行质量监督检验,对危及百姓健康的农药残留及重金属污染检测。
4、组织培训考核检验人员,负责粮食检验人员培训管理、档案管理。
5、对县域内的粮油质量争议进行质量检验,承担生产销售及科研部门等委托检验任务。
6、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镇赉县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中心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经济技术合作洽谈活动的具体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