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10135996658/2023-03823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2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镇赉县商务局关于开展“九小场所”(即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镇商发〔2023〕1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07日
索引号: 112208210135996658/2023-03823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2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镇赉县商务局关于开展“九小场所”(即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镇商发〔2023〕1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07日

关于印发《镇赉县商务局关于

开展“九小场所”(即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商发2023〕13

各餐饮场所:

为深刻吸取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发生燃气爆炸事故经验教训,落实餐饮企业主体责任、我局决定在全县餐饮场所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局党组同意,现将《镇赉县商务局关于开展“九小场所”(即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镇赉县商务局

202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赉县商务局关于

开展“九小场所”(即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发生燃气爆炸事故经验教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确保我局监管餐饮业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制定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和批示,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安全思维,突出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针对近期燃气安全事故频发,燃气领域存在的严重安全风险,深入开展燃气领域、特别是餐饮场所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领导小组,负责“九小场所”(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推进、督导检查、信息上报等工作。

组 长:毛跃革 县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孙立国 县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李凤引 县商务局综合科科长 

宋德华 县商务局安全生产科科长 

    魏国清 县商务局粮食物资储备科科长 

    鲁 闯 县商务局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陈建光 县商务局外贸科科长 

杨 雪 县商务局内贸科科长 

曲永军 县商务局市场秩序科科长 

于丽华 县商务局安全生产科科员  

李 岩 县商务局安全生产科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人孙立国,成员宋德华、于丽华、李岩。

三、工作人员任务分工

第一组

 长:杨雪

   员:王志峰  李岩  王柳  

检查路线:镇东街道

第二组

组长:曲永军

成员:李凤引  闫增辉   梁冰          

检查路线:鹤城街道

第三组

 长:陈建光

 员: 张莹  李望龙  王超  于丽华

检查路线:赉北街道

四、工作内容

(一)立即开展餐饮行业使用燃气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按照县安委办字202333号、34号文件的规定,要求餐饮行业燃气用户做到:

1、“七个必须”即必须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功能装置;必须选择持有合法有效《燃气经营许可证》或《吉林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的燃气供应单位供应燃气;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气瓶、连接管等产品,必须按照法定周期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测;必须建立使用安全责任制并定期组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燃气设备日常检查。

2、储气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间、瓶组气化间)是否做到“四个确保”即确保防火间距符合规范要求;确保不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室和通风不良场所;确保不与其他物品混放;确保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还要突出重点单位,同步检查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经营摊点等公共场所,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3、严格做到“五个一律”即,凡是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必须立即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否则一律暂停营业;凡是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行业主管部门和直接监管责任部门要全覆盖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严处,不放过任何问题隐患、不放过任何非法违法行为;凡是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餐饮场所,一律立即停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凡是不按要求整改问题擅自生产经营的,一律依法严厉打击,该追刑责的追究刑责;凡是发生燃气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二)各组要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必须做到查清、查准、查实,立行立改,处理到位,绝对不能含糊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各组统一汇总,报安全生产科。由安全生产科上报县安委会按照法律法规从重处理,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关停的必须关停。

五、时间安排

(一)集中排查阶段(6月23日—6月30日)。各组对照“任务、问题、措施、时限、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面整治阶段(6月23日至7月15日)。各组集中资源和力量,按照排查的问题清单销号,确保问题按指定的措施和明确的时限得到解决。

(三)常态管控阶段(长期坚持)。各组在落实销号整改的基础上,总结梳理排查整治行动情况,认真查找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隐患矛盾,研究下步工作举措办法,并及时梳理餐饮场所等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监管合力。各组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承担起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形成监管合力,确保餐饮场等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追究,确保监管效果。各组要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对隐患排查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力、执法不严的,予以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倒查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组要将餐饮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工作总结于7月15日前上报安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