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商务局关于印发《镇赉县商务局开展商贸、粮食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商发〔2024〕5号
商务系统所属基层单位:
《镇赉县商务局开展商贸、粮食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镇赉县商务局
2024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赉县商务局开展商贸、粮食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南阳一私立学校和江西地下室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李强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求,按照镇赉县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全面排查和十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镇安委字〔2024〕1号)要求以及省市县工作部署,结合商务系统实际,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3 月30 日,在全系统范围开展安全生产全面排查整治行动。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教训,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按照"三管三必须"职责分工,深入研判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以"五化"闭环工作法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聚焦燃气、城乡消防、焊接与切割作业、冰雪旅游、粉尘涉爆等五个方面安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强防范、突出重点强专项、明查暗访强督导、力量靠前强处置,把安全责任措施压紧压实到企业岗位,坚决稳控形势、压住阵脚,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坚决把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到各领域各环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整治范围
按照县安委会《镇赉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暂行)》通知中涉及我局的负有安全管理职责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企业。
三、整治事项
(一)安全管理情况。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分工明晰,职责明确。
3、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操作规程。
5、“必查通”:是否每日用“必查通”开展日排查工作。
6、标准化管理、预案及台账:是否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
7、应急演练实施及评估总结:是否按规定制定年度的应急演练计划和方案, 是否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是否对应急演练进行评估和总结,是否针对应急预案分析存在的问题,是否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8、安全培训:是否定期组织或派人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培训记录档案是否完整。
(二)现场检查情况。
1、安全标识: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如“禁止烟火”,配电室未设置“当心触电” “禁止入内”等标识;是否定期维护安全标志。
2、用电:电源开关等电器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配电箱是否完好,是否配置安全插头,电线是否整齐无破损,是否有私拉乱接,电工是否持证上岗。
3、城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安全疏散条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要求;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设置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障碍物;在建筑外窗设置防盗网,且未开设逃生窗;违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广告牌;营业期间(尤其是夜间营业)锁闭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间及前室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关闭;未按照规定设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在疏散楼梯间及前室设置厨房、布草间等功能用房;违规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多业态、多功能的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公共区域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管理责任。(2)火源管理。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3)电源管理。配电箱(柜)5/19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 (4)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5)防火分隔。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6)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7)管理责任落实。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保安、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8)初期火灾处置。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4、有限空间作业:作业前是否制定详细合理的作业方案,并履行有限空间作业分级审批制度,是否对作业现场进行勘察和通风,并设置防护栏和警示标志,作业过程中是否佩戴安全防护设施。
5、特种防护用品:是否每年对绝缘靴、拉杆、手套检测。
6、现场作业:作业前是否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和标识。防护罩、安全警示标志、警戒线是否设置或设置不合规等情况。
7、焊接与切割作业整治:企业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是否落实;作业人员是否无证上岗、假证上岗、违规作业、冒险作业;作业现场是否有人监护;是否违规交叉作业;是否检测有限空间有毒气体;是否清除可燃物质。
8、燃气安全整治:配合住建局、消防开展餐饮业燃气安全整治工作。集中整治餐饮场所燃气灶具、管线、减压阀存在隐患,燃气报警装置以次充好、胡乱安装等问题;
9、冰雪旅游安全:配合文广旅局、住建局、消防做好冰雪旅游安全工作。
10、粉尘涉爆安全。关注粉尘涉爆场所除尘系统安全设备设施等重点部位,聚焦粉碎、研磨、造粒、清理、粉尘处置等重点环节,全面摸排梳理粉尘企业数量,要将粮食粉尘、饲料粉尘等全部纳入粉尘涉爆企业台账,严格按照爆炸性粉尘环境区域划分及粉尘作业场所30人以上,10人以上,10 人以下作业区域分级界定企业危险程度进行统计,将漏报、错报、新建、破产的企业及时更新粉尘台账,确保台账准确无误。要认真组织对本系统内摸排出的粉尘涉爆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发现企业仍然存在粉六条和应急管理部10号令等重大事故隐患要依法依规处理。
四、职责任务分工
按行政区划分
第一组
组 长:杨雪
成 员: 王柳 梁冰 张东辉
检查范围:镇东街道所属行政区域
第二组
组长:曲永军
成员:倪中原 刁宏博 吕波
检查范围:鹤城街道所属行政区域
第三组
组 长:陈建光
成 员: 张莹 李望龙 郑惠誉
检查范围:赉北街道所属行政区域
第四组
组长:宋德华
组员:于丽华 李岩 李杨
业务范围:各乡镇商超
第五组
组长:鲁闯
组员:王志峰 张广庆 齐秀
业务范围:除局直属库以外的粮食收储、加工企业
第六组
组长:魏国清
组员:武亚芳 赵政鑫 何佳乐
业务范围:局直属11个国有粮库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监管合力。各组、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承担起监管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监管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位。要用“五化”闭环工作法抓落实,对安全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制定行业安全工作流程图,编制安全工作手册和隐患排查工作手册,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操作标准模板,筑牢高质量发展安全底线。
(二)强化责任追究,确保监管效果。各组、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监管,对隐患排查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责任落实不到位、组织不力、执法不严的,予以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倒查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培训宣传,强化责任意识。各单位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淡化、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技能不足等问题,分级分类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意识和担当精神,提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要充分运用新媒体、公共广告等,加强安全常识和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要加大反面典型案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要积极挥群众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公众、从业人员举报报告违法违为和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