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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10135996658/2024-03640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21日
标      题: 镇赉县商务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镇商发〔2024〕12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24日
索引号: 112208210135996658/2024-03640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21日
标  题: 镇赉县商务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镇商发〔2024〕12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24日
 镇赉县商务局

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商发〔2024〕12号

商务系统所属基层单位:

根据县消防救援委员会统一部署结合《镇赉县商务局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有关要求,县商务局制定了《深入推进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工程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镇赉县商务局

            2024年6月 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赉县商务局

深入推进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所属我局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根据镇赉县消防救援委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制定我局《深入推进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利用两年时间,坚决整治本行业企业各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等障碍物,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综合推进“两个通道”整治和“拆窗破网”行动。

(一)“拆窗破网”行动。对于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九小场所”,2024年4月底前,全面摸清单位底数和问题情形,建立工作台账;2024年6月底前,上述场所全面完成“拆窗破网”工作。2024年12月底前,全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全部排查整治到位,应拆尽拆、清零见底。

(二)“两个通道”整治。2024年6月底前,细化工作标准,组织摸底排查和标线施划,完成对消防车通道、灭火救援窗以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标识化管理;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所属商务系统各类公众聚集场所室内、室外“两个通道”整治工作;2025年底前,所属商务系统其他场所完成“两个通道”整治工作。

三、组织机构

局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部署、协调推进、督导检查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科,负责人宋德华,成员于丽华、李岩、梁冰。

四、整治重点

聚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隐患,重点排查检查以下场所:

(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所。

(二)“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美容洗浴等场所。

(三)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商业、仓储、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

(四)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包括商业建筑等。

(五)居住场所及沿街商业服务网点。包括设置在住宅建筑首层或首层及二层的沿街商铺。

五、任务措施

(一)全面摸排整改。单位紧盯风险隐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摸透隐患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严肃执法惩戒。依法严肃处理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违法行为;要强化信用惩戒,对多次违法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要按照《全县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影响安全疏散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引发火灾事故的,落实行刑衔接,强化事故追责。

(三)深化群防群治。“两个通道”整治和“拆窗破网”行动纳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等内容,高效推动解决群众身边动态隐患。要将消防“生命通道”纳入消防安全检查、行业自律重要内容。各企业专职消防队要结合日常熟悉演练同步开展检查,重点测试室内消火栓和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并督促整改

(四)推动综合治理。要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管控,落实常态化、规范化管理。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等障碍物,以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问题,要坚持“疏堵结合”,严格内部装修、外立面改造审批标准

(五)规范标识管理。所属商务人员密集场所,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1-201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要求》等,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窗等标志在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醒目位置设置疏散逃生指示图,标注该分区、楼层内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逃生救援窗位置等信息。

(六)强化宣传警示。各单位通过宣传条幅、电子屏等,广泛宣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广泛发动居民群众举报身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六、时间安排

(一)集中治理阶段(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采取检查指导、约谈警示、教育培训多种方式,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分类制定年度计划,科学确定整治目标,逐步推进整治攻坚,努力消除一大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

(二)规范管理阶段(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集中治理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整合资源发挥系统优势,抓实事前规划、事中管理、事后问责等重点环节,建立完善长效管控机制。

(三)品质提升阶段(2026年)。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逐步健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社会治理格局,全面提升辖区安全保障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入学习领会李强总理在国常会上关于安全生产“四项重点任务”的部署和各级领导对打通“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作出系列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坚决确保打通“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见效。

(三)坚持统筹推进。要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推动解决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的深层次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执法查处、媒体曝光、舆论监督、信用监管等措施,坚持宣传教育与隐患整治、监管执法一体化推进,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严格考核奖惩。县商务局将深化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工程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考核巡查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警示。对于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五)按时上报信息。各企业按照要求,每月25日前上报,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安全生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