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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1013600013N/2021-01081
分  类: 种业管理 ;  其他
发文机关: 镇赉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15日
标      题: 2021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发文字号: 镇农法字〔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5日
索引号: 11220821013600013N/2021-01081 分  类: 种业管理 ;  其他
发文机关: 镇赉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15日
标  题: 2021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发文字号: 镇农法字〔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5日

2021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镇农法字〔20211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农作物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标签不合格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吉林省种子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服务“三农”的定位,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对种子的监督管理。彻底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标签不合格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三农”工作健康发展,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实行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打假与扶优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对重点市场、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开展监督检查。清理无证照生产经营种子行为;严厉查处经营未审定、越区、退出品种及未登记备案品种和生产经营非法转基因种子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种子的包装、标签和生产经营档案管理;监督检验种子质量和规范植物检疫监管。确保农业生产用上合格放心的种子、农药和肥料,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全县种子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包括市区农资集中交易市场和乡(镇)农资交易市场;被列为重点监管名单和群众多次举报单位;全县种子生产经营流通交易集散地,物流配送中心。通过网络“快手、直播、微视频”等宣传销售种子主体,夸大产品效果和有虚假宣传误导行为。农村村屯小卖店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证照经营种子。

种子:主要作物玉米、水稻、大豆。

整治重点:未取得种子经营登记备案 生产经营非法转基因种子 经营未审定品种 经营未登记备案品种 经营侵权品种、假劣种子 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经营档案 包装、标签不规范 种子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强化农资市场综合监管

全面加强种子市场监督管理,为农业生产安全保驾护航。

1.全面核查清理种子市场经营主体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吉林省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开展全县种子经营单位和经营门市的经营资质核查清理工作。检查种子登记备案,开展宣传销售农资,扩大产品性状及虚假宣传行为;对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种子加工、包装、仓储、检验、检疫等情况实行跟踪管理。彻底清理和打击种子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

2.严厉打击非法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

严厉打击非法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行为。积极开展种子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的非法转基因种子监管,对种子经营实行监督抽查检验和田间实际种植抽查检验,对违规生产经营非法转基因种子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杜绝非法转基因农作物种子扩散种植。

3.严查未审先推、越区、退出和未备案品种经营

检查种子经营单位所经营的主要农作物品种是否通过审定、登记或备案,不得经营未审、越区、退出和未备案品种。对经营违规品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吉林省种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厉查处。

4.严厉查处制售假劣种子行为

加大对制售假劣种子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力度,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严厉查处检验质量不合格的种子。对有违法行为记录和受到质量投诉的单位要作为检查重点。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要从重处罚,依法取缔其经营资格,并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5.严格规范种子包装和标签

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规范种子包装标签标识管理。包装、标签和标识要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主要描述要与审定或登记(备案)公告一致。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严厉查处。

6.严格规范种子生产经营档案

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和保存种子经营档案,载明种子来源、产地、数量、质量和销售去向及日期,保证可追溯,并向购种者出具发票等购种凭证。农药和肥料经,对未按规定建立、保存有关档案的,依法责令改正,并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罚。

7.严把农作物种子质量关

加强对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市场销售的主要农作物种子采取随机质量检查和监督检验相结合,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对市场销售的农作物种子实行监督检验全覆盖,对于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的种子依据相关规定处理,对已销售的问题种子下发通知进行召回。

(二)加大农资违法案件查办力度

加大对种子生产经营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狠抓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对举报反映生产经营假劣农资案件线索、信访材料进行认真梳理,重点掌握及时核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要及时上报,对立案查办的大案要案和市场检查结果要记录在案,纳入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对失信违法违规企业采取联合惩戒制度,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相关中队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组织

  长:刘彦术  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曹洪宪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孙计龙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员:农业一中队  二中队执法人员

办公室

  任:孙计龙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员:苗  义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长

        张洪有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长

 

 

镇赉县农业农村局

202131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