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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1013600013N/2024-07682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镇赉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16日
标      题: 镇赉县2024年衔接资金使用方案(调整)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18日
索引号: 11220821013600013N/2024-07682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镇赉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16日
标  题: 镇赉县2024年衔接资金使用方案(调整)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18日
镇赉县2024年衔接资金使用方案(调整)

 

  按照《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和《关于印发吉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吉财农〔2021〕614号)文件精神要求,为抓好衔接资金管理,发挥项目建设最大效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需要,用好衔接资金,抓好项目建设,不断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见实效。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统筹兼顾。根据“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等,在制定年度衔接资金使用方案时,确定好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和管好用好衔接资金。
  (二)突出重点,产业优先。衔接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聚焦十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全产业链建设、做大做强做优肉牛养殖、农产品加工、棚膜园区等重点工作,2024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年度衔接资金规模的60%。
  (三)加强管理,注重实效。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在严格遵守衔接资金不用于负面清单的前提下,抓好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公开公示等,切实发挥衔接资金作用,聚力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
  三、资金安排
  按照现有资金规模,2024年计划使用衔接资金13778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2451万元,省级衔接资金1327万元(包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12566万元,以工代赈资金895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38万元,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179万元)。
  四、建设任务
  2024年镇赉县计划使用衔接资金安排项目47个,其中产业项目19个,计划使用衔接资金7838.34万元,占比61.15%;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24个,计划使用衔接资金5733.32万元;其他类建设项目4个,计划使用衔接资金206.34万元;具体包括:
  (一)农业生产类项目9个,计划使用衔接资金2519万元,主要对全县农户发展庭院经济给予补贴奖励和落实辣椒种植发展产业奖补;现代农业产业开发项目带动脱贫人口增收;建设生态农业体验园带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加经济收入;建设烤烟房及回潮房方便农户生产;新建采摘园,改善林场生态环境,带动职工就业;投入农产品加工设备、库房配套及上电项目可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冷库建设,用于发展复式种植和提供果蔬保鲜服务带动农户增收。
  (二)畜牧生产发展类项目7个,计划使用衔接资金1169.34万元,主要购买基础母牛(海福特),扩大养殖规模,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带动脱贫人口增收;肉牛养殖基地(三期)项目新建预处理中转综合站2栋、基础配套设施和硬化地面,调配农牧废弃物的资源再生,实现畜禽粪污的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增加脱贫户及监测户收入。
  (三)其他产业项目3个,计划使用衔接资金415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食品产业园配套燃煤输送系统项目,可直接增加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收入;对脱贫户(监测户)小额贷款予以贴息。
  (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4个,计划使用衔接资金5733.32万元。主要用于提升改造连屯建设79处水厂及道路和排水沟项目,改善农村居民用水环境及解决乡村道路通畅和屯内积水问题,带动当地困难群众务工,提升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五)其他项目4个,计划使用衔接资金206.34万元,主要用于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对就业帮扶车间进行资金奖补及春季和秋季“雨露计划”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在衔接资金中的主导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沟通,密切配合,统筹抓好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统筹抓好资金安排和资金拨付,做到早部署、早落实。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抢抓工期,做到早建设、早完工,早投产、早达效,充分发挥项目支撑作用。
  (二)强化分工负责。组织、统战、农业农村、畜牧、发改、林草等涉及衔接资金使用的部门,要发挥好部门职能,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分兵把口、分工负责,抓好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和管理。县财政局要细化资金审批拨付流程,及时拨付资金,牵头对年度申报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强化监督和审计监督。
  (三)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各部门、各乡镇要通过科学决策、务实管理、有效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规范、工程质量安全。要时刻跟进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立项、招投标、竣工验收、资金报账等相关信息要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模块,保持工作实际进度与系统录入一致、线上线下数据一致。
  附件:镇赉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调整)
  镇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赉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调整)(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