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21013600013N/2025-02839 |
分 类: | 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镇赉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5月23日 |
标 题: | 镇赉县2025年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6月06日 |
索引号: | 11220821013600013N/2025-02839 | 分 类: | 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镇赉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5月23日 |
标 题: | 镇赉县2025年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6月06日 |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庭院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依据《2025年全市庭院经济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2025年,全县庭院种植户稳定在3.1万户,种植面积3.8万亩。重点打造3个以上“一乡一业”特色乡(镇),32个以上“一村一品”特色村。
二、工作任务
(一)做好数据统计。各乡(镇)、村要深入调研,逐户摸清发展庭院经济意愿、作物品种、面积等底数,“一村一品”特色村的发展品种种植面积要占全村庭院可利用总面积的60%以上。
(二)建立工作台账。各乡(镇)、村要建立庭院经济台账,台账要明确种植农户、种植品种、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责任人等信息存档备查,责任人对上报内容负责。
(三)上报验收复核抽查。采取“县统筹、乡负责、村实施、户参与”形式,各村对农户庭院种植面积、品种实拉实测后上报,各乡(镇)负责核实农户种植品种和面积的准确性,核实后在村醒目位置公示无异议后,经乡(镇)主要领导(党政一把手)签字盖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进行抽查复核后,由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下拨,各乡(镇)负责资金的发放和监督工作。
三、奖补事宜
(一)奖补原则
1.补贴坚持“规模化、特色化、订单化、品牌化”原则,对庭院种植作物按品种和面积进行补贴,补贴方式为以奖代补。
2.脱贫户和一般户同等奖励。
(二)奖补类别
1.庭院特色经济作物类。主要指种植粘玉米、小冰麦、黑小麦、大豆、向日葵、花生、马铃薯、谷子、水稻、蔬菜,每平方米奖补1.5元。
2.果树类。庭院内当年栽植的果树且胸径大于3厘米,株行距2米以上,必须保证成活,每株补贴20元;往年栽植的且成活的果树,每株补贴10元。
3.复种类。庭院复种的二茬作物每平方米再补贴0.5元。
4.庭院特色休闲旅游。发展特色民宿、家庭旅馆、休闲农庄、农家乐、小型采摘园且实际运营的,提供营业执照、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后,可享受营业收入30%的奖补。
5.庭院产品销售。采取网红直播带货等方式通过网络销售庭院产品的年销售额2万元以上的,提供庭院经济产品来源、销售证明等可享受奖补。
(三)奖补标准
每户每种作物种植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各类奖补资金每户累计不超过1200元。种植辣椒奖补标准以《镇赉县2025年度辣椒产业发展工作方案》为准。
(四)资金来源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县本级财政资金。其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发展庭院经济补贴,县本级财政资金用于一般户补贴。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庭院经济工作,亲自抓、亲自管,积极研究推广附加值高、效益好、销路畅的特色作物种植,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加大对各乡(镇)核实农户种植品种和面积准确性的抽查力度,对上报数据不准确的退回并要求重新核准,确保上报数据准确,奖补资金精准发放。
(二)推广订单模式。各乡(镇)和包保部门积极联系订单企业,逐步实现庭院经济订单化。具备条件的村,可采取统一提供种苗、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订单回收的“三统一”措施,提高庭院经济的附加值。
(三)提升包保成效。各乡(镇)、村和包保部门要继续落实包保机制,结合生产实际,精准对接农户发展庭院经济需求,通过层层联动,实现资源利用,解决农户生产中问题,全方位助力庭院经济发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微信群等途径推广宣传发展庭院经济成功经验,在全县营造大力发展庭院经济的浓厚氛围,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发展庭院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附件:
1.2025年庭院经济脱贫户(含监测户)种植情况统计表;
2.2025年庭院经济一般户种植情况统计表;
3.2025年庭院经济发展情况汇总表;
4.2025年庭院经济“一村一品”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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