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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1013600013N/2025-02839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镇赉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23日
标      题: 镇赉县2025年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06日
索引号: 11220821013600013N/2025-02839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镇赉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23日
标  题: 镇赉县2025年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06日
 镇赉县2025年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庭院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依据2025年全市庭院经济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2025年,全县庭院种植户稳定在3.1万户,种植面积3.8万亩。重点打造3个以上一乡一业特色乡(镇),32个以上一村一品特色村。

二、工作任务

(一)做好数据统计。各乡(镇)、村要深入调研,逐户摸清发展庭院经济意愿、作物品种、面积等底数,一村一品特色村的发展品种种植面积要占全村庭院可利用总面积的60%以上。

(二)建立工作台账。各乡(镇)村要建立庭院经济台账,台账要明确种植农户、种植品种、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责任人等信息存档备查,责任人对上报内容负责。

(三)上报验收复核抽查。采取县统筹、乡负责、村实施、户参与形式,各村对农户庭院种植面积、品种实拉实测后上报,各乡(镇)负责核实农户种植品种和面积的准确性,核实后在村醒目位置公示无异议后,经乡主要领导党政一把手签字盖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进行抽查复核后,由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下拨,各乡负责资金的发放和监督工作。

三、奖补事宜

(一)奖补原则

1.补贴坚持规模化、特色化、订单化、品牌化原则,对庭院种植作物按品种和面积进行补贴,补贴方式为以奖代补。

2.脱贫户和一般户同等奖励

(二)奖补类别

1.庭院特色经济作物类。主要指种植粘玉米、小冰麦、黑小麦、大豆、向日葵、花生、马铃薯、谷子、水稻、蔬菜,每平方米奖补1.5元。

2.果树类。庭院内当年栽植的果树且胸径大于3厘米,株行距2米以上,必须保证成活,每株补贴20元;往年栽植的且成活的果树,每株补贴10元。

3.复种类。庭院复种的二茬作物每平方米再补贴0.5元。

4.庭院特色休闲旅游。发展特色民宿、家庭旅馆、休闲农庄、农家乐、小型采摘园且实际运营的,提供营业执照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可享受营业收入30%奖补。

5.庭院产品销售。采取网红直播带货等方式通过网络销售庭院产品的年销售额2万元以上的,提供庭院经济产品来源、销售证明可享受奖补。

)奖补标准

每户每种作物种植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各类奖补资金每户累计不超过1200元。种植辣椒奖补标准以《镇赉县2025年度辣椒产业发展工作方案》为准。

(四)资金来源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县本级财政资金其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发展庭院经济补贴,县本级财政资金用于一般户补贴。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庭院经济工作,亲自抓、亲自管,积极研究推广附加值高、效益好、销路畅的特色作物种植,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加大对各乡(镇)核实农户种植品种和面积准确性的抽查力度,对上报数据不准确的退回并要求重新核准,确保上报数据准确,奖补资金精准发放。

(二)推广订单模式。各乡(镇)和包保部门积极联系订单企业,逐步实现庭院经济订单化。具备条件的村,可采取统一提供种苗、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订单回收的三统一措施,提高庭院经济的附加值。

(三)提升包保成效各乡(镇)、村和包保部门要继续落实包保机制,结合生产实际,精准对接农户发展庭院经济需求,通过层层联动,实现资源利用,解决农户生产中问题,全方位助力庭院经济发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微信群等途径推广宣传发展庭院经济成功经验在全县营造大力发展庭院经济的浓厚氛围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发展庭院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附件:

    1.2025年庭院经济脱贫户(含监测户)种植情况统计表

    2.2025年庭院经济一般户种植情况统计表

    3.2025年庭院经济发展情况汇总表

    4.2025年庭院经济一村一品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