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21013626926Y/2023-02020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镇赉县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25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镇赉县“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镇安委字〔2023〕3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26日 |
索引号: | 11220821013626926Y/2023-02020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镇赉县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25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镇赉县“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镇安委字〔2023〕3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26日 |
关于印发《镇赉县“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安委字〔2023〕3号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镇赉县“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各专班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检查工作,确保“五一”期间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镇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赉县“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近期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亡人事故发生,确保“五一”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县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以安全生产“十五个专班”为抓手,全面压实属地、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五一”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时间
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0日
三、检查内容
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工作部署,针对近期气候特点和我县实际,重点开展以下十六个专项行动。
(一)开展危化品安全专项行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紧盯货物场站、物流中转、油气罐区等重点区域,坚决防止危化品泄漏和爆炸事故发生。重点检查加油站落实防雷、防火、防爆、防洪水、防静电等情况;危化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管控情况;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情况;企业隐患排查、应急演练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情况;企业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情况;企业设备设施定期安全维护情况等。(责任领导:范立家;责任专班:日常监管工作专班)
(二)开展城乡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客运站、高层建筑、娱乐场所、仓储物流、养老机构、老旧商市场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和农村地区、大型堆场、九小场所、新兴业态等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加强技防物防措施,及时防范化解火灾风险。重点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消火栓、灭火器等各类消防设施是否完善、合理、好用;消防制度是否健全;防火档案是否齐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是否落实等情况。(责任领导:范立家;责任专班:消防安全工作专班)
(三)开展防汛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汛前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及洮儿河沿岸乡(镇)场应对本次察尔森水库放流的防御部署工作情况;是否及时完成防汛抗旱组织机构成员调整;是否逐级进行各项防汛工作责任落实;是否做好物资储备和管理工作;是否成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完成应急救援车辆备勤;是否完成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是否修订各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是否编制防汛演练方案及受洪水威胁村屯转移方案;是否开展防汛应急演练等。(责任领导:范立家;责任专班:防汛抗旱工作专班)
(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行动。各地、各部门要深刻汲取梨树“2·18”高塔掉落、莲花山“3·26”景区施工、长春“3·31”轨道交通七号线施工等事故教训,重点检查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培训情况;工人、职工宿舍消防安全情况;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等违章作业、冒险施工情况;深基坑、脚手架、起重吊装、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等现场安全管控措施情况;在建工程未办理施工手续擅自施工情况;违法违规分包转包情况;机械作业、临时用电、登高临边、动火作业等常态化风险管控情况等,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责任领导:邰国文;责任专班:建筑施工安全专班)
(五)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行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重点检查餐饮等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违规使用和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情况;窗户外侧是否有铁栅栏等阻碍逃生遮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臭味剂”按行业标准添加情况;液化气站违规充装、“黑气瓶”治理和违法运输、违规配送、非法储存、非法经营、违法充装等整治情况;燃气管道违章占压、穿越密闭空间、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等问题情况;燃气入户安检情况;钢瓶全生命周期、全流转过程追溯管理情况等,确保不发生燃气安全事故。(责任领导:邰国文;责任专班:城市运行安全专班)
(六)开展旅游安全专项行动。“五一”假期将至,各地、各部门要夯实县内景区景点的行业和属地责任。重点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等消防安全情况;景区交通工具、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大型游乐设施、游船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情况;农家乐(民宿)、“网红打卡地”等场所安全情况;大型游乐设备检维修情况;日常宣传提醒和巡查情况等,确保我县旅游安全。(责任领导:宋常颖;责任专班:文化旅游安全专班)
(七)开展宗教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用水、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等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和应急设备设施配备情况;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等。(责任领导:刘树军;责任专班:宗教领域安全专班)
(八)开展社会事业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民政、教育、卫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养老服务机构、学校、医疗机构等制度建设情况;宿舍、食堂消防安全情况;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情况;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日常隐患排查情况等。(责任领导:张冬明;责任专班:社会事业安全专班)
(九)开展森林草原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检查责任落实情况;野外火源管控排查情况;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扑火队伍落实情况;森林火灾预警工作开展情况;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群的看护监控情况;扑火机具储备保养情况;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及签到情况。(责任领导:孙宏宇;责任专班: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班)
(十)开展农业农村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农用车辆整治情况;农机修理行业和畜禽、养殖等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同时紧盯渔船、游船等水上交通工具,坚决防范遏制水上和渔业船舶作业亡人事故发生。(责任领导:孙宏宇;责任专班:农业农村工作专班)
(十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充装、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商场、宾馆等使用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责任领导:冯晓明;责任专班:特种设备安全专班)
(十二)开展能源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电力行业的光伏、风力发电等企业安全生产日常巡查情况;油气输送管道(长输管道)安全监管情况。(责任领导:冯晓明;责任专班:能源安全工作专班)
(十三)开展工贸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工贸企业对新老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情况;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管理审批情况;设备设施检修维护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等。(责任领导:冯晓明;责任专班:工贸领域安全专班)
(十四)开展经开区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经济开发区内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情况;电焊工数量、持证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情况;设备设施检修维护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情况;消防安全情况;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管理审批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等。(责任专班:经开区安全工作专班)
(十五)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以国、省、县、乡、村五级公路为重点,紧盯农村面包车、农村客运班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重点车辆,增加路面见警率,强化路面秩序管控。重点检查面包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无牌农机车辆上路行驶,以及超载超速、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农业机械安全隐患,杜绝农机具“带病”作业;开展“亮尾工程”,为农用车辆粘贴反光标识,提高道路行驶辨识度,降低夜间安全隐患;整治无牌、无证、无保险、无检验标识的“四无”农用车辆,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领导:吴树彪;责任专班:交通安全工作专班)
(十六)开展电焊作业安全专项行动。各乡(镇)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深刻汲取北京4·18丰台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教训,紧盯全县所有涉及电焊等动火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修理部、建筑工地、商场(广场)、饭店(宾馆)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电焊工数量,切实摸清辖区内持证电焊工底数,确保100%登记造册;是否具备电焊工资质,确保100%有效持证上岗;用工单位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确保焊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00%建立落实;电焊工作业现场管理,是否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安全确认制度和风险管控措施;流动电焊工的管理,是否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上无主体单位或没有确立劳动关系的个体电焊工在现场管理措施和安全保障不到位情况下,一律严禁作业,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安全风险。各专班、各地、各部门负责本地、本行业领域电焊作业安全专项行动开展。(责任领导:各专班责任领导;责任专班:15个安全工作专班)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压实责任。各专班责任领导、各乡(镇)场、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专项行动,要亲自查、亲自督、亲自安排部署,每日调度工作开展情况,责任落实到人,并在本地、本专班安全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专人(姓名、联系电话)负责材料上报工作。
(二)强化整改落实。各专班、各乡(镇)场、街道、各部门要将此次安全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工作闭环,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三)按时上报情况。各专班办公室、各乡(镇)场、街道要于4月27日前,将本地、本专班安全专项行动方案,报送至县安委会办公室。4月27日至5月10日,每天在微信工作群中上报镇赉县“五一”期间安全专项行动日报表。5月11日前,上报本地、本专班安全专项行动总结和镇赉县切割与焊接作业人员统计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郑禄 联系电话:72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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