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21MB19322729/2020-16430 |
分 类: | 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镇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10月28日 |
标 题: | 镇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
发文字号: | 镇退役军人字﹝2020﹞15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10月28日 |
索引号: | 11220821MB19322729/2020-16430 | 分 类: | 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镇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10月28日 |
标 题: | 镇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 ||
发文字号: | 镇退役军人字﹝2020﹞15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10月28日 |
镇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镇退役军人字﹝2020﹞15号
为完善机构人员配置,加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根据《中共镇赉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镇赉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的通知》(镇组通[2019]4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干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有效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四)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
(五)民主集中重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任职位与职数
本次选任股级干部职位如下:
(一)镇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提拔科长1名,交流1名;
(二)镇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提拔主任1名,交流副主任1名;
(三)镇赉县烈士陵园管理中心交流主任1名。
四、条件资质
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具备以下资格:
(一)必须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
(二)必须是试用期满转正定级的干部职工;
(三)行政编制干部应具备公务员身份,事业编制股级干部应具备干部身份;
(四)一般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五)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提拔为股级干部:
(一)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二)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三)其他原因不宜担任股级干部的。
五、选拔程序
(一)组织实施
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通报《镇赉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宣读《镇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推荐考察工作实施方案》
(二)考察准备
1、制定《镇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推荐考察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考察组
组 长:薛晓庆
成 员:罗美娇
(三)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有考察组负责组织实施,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投票推荐,两种形式同时使用,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非定向推荐合同一职位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1、推荐人员范围。一般是本单位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推荐人数分别不少于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
2、民主推荐程序。
①谈话调研推荐。提前向谈话人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秉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得到态度进行谈话,提高谈话质量;
②会议投票推荐。谈话推荐结束后,召开推荐会议,考察组对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条件,填写推荐表;
③汇报推荐情况。将推荐情况与干部日常工作情况相互对照,向领导班子汇报;
④确定考察对象。领导班子经过比对酝酿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1、发布考察预告。对确定的考察对象,在一定的范围内公示考察预告。考察预告期应不少于2个工作日。
2、考察方式。一是采取个别谈话调研;二是广泛征求意见;三是查阅个人档案和工作资料。
3、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认真鉴定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党组织认定,必要是要进行调查核实。未查清前不得提拔任用。
4、同考察对象面谈。从思想政治及政策方面、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方面进行考察。
5、任前审计。对从事或分管财务工作等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进行任前经济责任审计。
6、征求意见。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就拟任人选廉洁自律情况形成书面答复意见。
7、综合评价。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的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8、汇报考察情况。向党组织汇报全面考察情况,并在班子成员中进行充分酝酿,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
9、形成考察材料并建立考察档案。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在考察对象任职后存入个人档案。并将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建立干部考察文书档案。
(五)任前报审
考察结束后,召开讨论决定任免会议前,向县委组织部上报任前审核报告,呈报材料包括:请示报告、三定方案、民主推荐情况汇总表、考察材料、任免审批表、党委(组)会议记录。
(六)讨论决定
经县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后,按照上级要求,召开讨论决定任免会议。会议到会人员必须达到应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会议记录要规范、详实,清晰体现讨论全过程的具体情况。逐一介绍拟任人选情况,参会人员进行充分讨论,发表意见,“一把手”末位表态。采取口头、举手方式进行表决。应以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七)任前公示
拟提拔干部在讨论决定任免会议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将对拟提拔干部在局一楼大厅进行公示。
1、公示内容:公示对象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党派、学历、曾任职务、现任职务、拟任职务、根据工作需要,有的也可以公布工作业绩;
2、公式方式。通过张贴或文件公布等形式进行公告;
3、公示范围。提拔担任中层干部的人选,在考察范围内公示;
4、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从发布公示通知的第二天起计算,第二天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含节假日的,应予以扣除;公示截止日为节假日的,同样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公示截止日。
5、公示问题受理。对接到的反应公示对象的举报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要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并提出是否影响任用的具体意见。调查处理结果及相关材料应及时归档。
(八)任职前谈话。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支委成员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等。
(九)履行任职程序。由本部门制发任职文件。
(十)任职试用期。实行股级干部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职务,一般按试用期前职务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确保股级干部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把握政策、履行职责、做好工作。由优抚安置科要做好政策说明、协调推进等工作。
(二)严格执纪、营造风气。本次干部工作要严肃组织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对违反纪律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程序规范、严格把关。要切实加强股级干部选任过程、程序、材料、建档规范。
(四)纪律监督、履职尽责。一是必须按照“三定方案”核定的内设机构和股级干部职数调整配备股级干部一律不准超职数、超规格配备股级干部;二是拟任免股级干部,将上报县委组织部进行任前报审,对未进行任前报审或审核未通过讨论决定的股级干部,一律不予承认。
镇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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