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21MB1631330M/2021-03762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镇赉县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4月29日 |
标 题: | 镇赉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医保外伤患者备案管理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镇医保发〔2021〕3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4月30日 |
索引号: | 11220821MB1631330M/2021-03762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镇赉县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4月29日 |
标 题: | 镇赉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医保外伤患者备案管理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镇医保发〔2021〕3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4月30日 |
镇赉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医保外伤患者备案管理的通知
镇医保发【2021】3号
县域内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医保外伤报销政策公平、公正,加强对外伤报销材料的审查力度,积极完善外伤稽核制度,有效避免医保基金流失。对医保外伤患者进行备案管理,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严把入院申报关。县医保局在严格执行医保服务协议的基础上,将外伤申报时间进行压缩和规范,要求对符合医保报销政策的外伤患者,各定点医疗机构须于4小时内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夜间就诊的,必须在次日9:00前准时申报,以备及时走访调查和备案。超出申报时间的县医保局对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律拒付。
二是严把材料认定关。县医保局严格依据有关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向外伤住院患者说明医保报销政策,病程记录如实写明致伤原因,禁止使用“因外伤所致”、“因不明原因”等模糊词语,不符合医保政策报销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律拒付。
三是严把参保患者利益关。因定点医疗机构晚报、漏报等原因拒付的医疗保险基金,定点医疗机构需为外伤患者进行报销,不得损害参保患者的切身利益。
镇赉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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