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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22200004130217908/2021-09016
分  类: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13日
标      题: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赉县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镇政办函〔2021〕57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0日
索引号: 122200004130217908/2021-09016 分  类: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13日
标  题: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赉县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镇政办函〔2021〕57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0日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赉县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政办函〔2021〕57号  

 

各乡(镇)场、街道,县直有关部门: 
  《镇赉县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赉县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我县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城乡居民老有所养,有效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保对象范围 
  镇赉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参保缴费标准 
  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档次共分为11个:分别为200元/年、300元/年、400元/年、500元/年、600元/年、700元/年、800元/年、900元/年、1000元/年、1500元/年、 2000元/年。 
  三、参保缴费时间 
  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0日。 
  四、参保资助政策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缴费档次对应政府补贴标准:200元档次政府补贴40元;300元档次政府补贴50元;400元档次政府补贴60元,500元档次政府补贴70元;600元档次政府补贴80元;700元档次政府补贴90元;800元档次政府补贴100元;900元档次政府补贴110元;1000元档次政府补贴120元;1500元档次政府补贴145元;2000元档次政府补贴170元。 
  (二)县政府为符合地方政府代缴条件的脱贫人口、重度残疾人、城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100元/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五、参保缴费方式 
  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缴费方式,具体如下: 
  (一)线上微信小程序缴费。 
  参保缴费人通过个人微信扫描二维码(附件2)或打开手机微信搜索“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按照操作步骤确认缴纳费种、缴费时间和缴费金额后,完成线上缴费。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为他人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二)服务窗口直接缴费。 
  参保缴费人可通过银行窗口进行缴费,合作银行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农行“惠农通”将覆盖全县各乡镇及街道;城镇参保缴费人也可到政务大厅税务缴费窗口或居住社区临时税务缴费窗口进行缴费。 
  六、部门职责 
  (一)县税务局负责征收工作,及时做好宣传和催缴工作。负责对税务部门合作的商业银行、各街道、各乡(镇)场开展参保缴费培训。 
  (二)县社保局负责缴费信息确认、推送及权益记录等工作。根据参保居民提供的参保信息,确认各类参保居民的缴费金额,并及时推送至税务部门。 
  (三)县民政局负责向税务局和社保局提供每月动态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名单,为征收该类人群养老保险费提供依据。
  (四)县残联负责向税务局和社保局提供每月动态重度残疾人人员名单,为征收该类人群养老保险费提供依据。 
  (五)县财政局负责足额安排、按时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资金和地方政府代缴资金及每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六)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将最新脱贫人口信息及时提供给税务局和社保局。如有动态调整,需及时更新提供。 
  (七)县公安局负责配合税务局和社保局比对参保人员信息。 
  (八)各商业银行负责城乡居民保费收缴及信息录入工作,并定期与税务局进行核对;对新参保城乡居民应告知其到户口所在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所)进行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缴费。 
  (九)各乡(镇)场、各街道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及催缴工作,确保应参尽参、应缴尽缴。 
  七、实施步骤 
  各乡(镇)场、各街道需确保参保缴费率:第一季度缴费率达到20%,第二季度缴费率达到50%,第三季度缴费率达到70%,第四季度缴费率需达到100%。 
  八、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县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顺利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贯彻“养老有保障”的工作宗旨,推进乡村振兴总体战略目标,县政府成立了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税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梁清宇兼任,办公室成员为国玉强、尹磊、朱秀慧。办公室具体负责参保缴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及其他日常工作,确保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均衡推进、按时完成。 
  税务局联系人:尹磊;电话:18143665051; 
  社保局联系人:朱秀慧;电话:18626771233,0436-7226713。 
  附件:1.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小程序 

附件1.

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 

  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