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1013600451B/2022-00335
分  类: 公安;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27日
标      题: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赉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死亡冒领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21〕2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1日
索  引 号: 11220821013600451B/2022-00335 分  类: 公安;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27日
标      题: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赉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死亡冒领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21〕2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1日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镇赉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金死亡冒领问题整改

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政办发〔2021〕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相关部门,驻镇中省市直相关单位:

  《镇赉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死亡冒领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赉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

死亡冒领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死亡冒领专项治理工作,贯彻落实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精神,持续深入推进问题整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标本兼治。持续深化追缴,坚决把死亡冒领问题整改到位,全力消除存量;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在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和服务水平上下更大功夫,杜绝冒领问题发生,有效遏制增量,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

  二、整改内容

  (一)在政治站位方面。

  问题1:政治意识不强,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出现“慢半拍”等问题。

  整改措施:各事涉单位开展业务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将整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加快整改推进,确保整改到位。

  责任部门: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社保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就业局、县农业银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问题2:主体责任不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劳动保障工作领导不够,培训不足,资格确认和情况公示工作落的不实。

  整改措施:一是夯实主体责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属地死亡情况报告制度。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县人社局、县社保局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密切配合,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强化业务经办管理,加强资格确认和涉嫌冒领养老金人员情况公示工作。三是严格队伍管理。县就业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保障协理员考评办法,严格考评,强化管理,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对不能正常履职和履职不到位的根据考核办法坚决予以辞退。

  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社保局、县就业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二)在深化追缴方面。

  问题3:攻坚能力不足,全县死亡冒领问题尚未追回254人,涉及金额38万元。

  整改措施:县社保局将尚未追回人员资料反馈属地,属地采取逐人销号的方式完成追缴工作。一是对已领取银行卡余额的,由属地采取行政手段进行追缴。二是对未领取银行卡余额的,由属地反馈法院,并配合法院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缴。三是对拒不返还涉嫌欺诈冒领的,由县社保局逐人建立卷宗后依法移交至县人社局,县人社局依规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向县公安机关移交,县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办理。四是每两周属地向县社保局上报进展情况表,县社保局配合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死亡冒领金额核算工作。

  责任部门: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社保局、县就业局、县农业银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整改时限:2022年4月30日。

  问题4:宣传引导不够,群众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知晓度低,享待人员死亡后家属申请注销主动性不强。

  整改措施:一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政策宣传,有效提升群众知晓率和认知度。二是加强对死亡冒领养老金涉嫌违法犯罪反面案例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参保享待,及时申报注销。

  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社保局、县就业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整改时限:2022年4月30日。

  (三)在长效机制方面。

  问题5:比对机制不全,部门数据不符。

  整改措施:一是县社保局在原有部门按月数据比对的基础上,将计生站死亡数据纳入比对范围,并形成常态化数据比对机制。二是县公安局牵头协调县卫健局和县民政局协同建立定期信息共享机制,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及业务风险点,进一步探讨明确各部门数据提取时间,规避由于数据提取时间滞后造成的经办风险,形成工作流程闭环,推动实现各部门掌握死亡数据真实一致。

  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社保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6:规范管理不严,长效监管机制未形成。

  整改措施:一是县公安局开展全县农村户籍清理规范行动,规范户籍注销和户口迁移等方面工作,推动户籍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县卫健局严格规范《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开具程序,确保出具的死亡时间真实准确;县民政局要加大殡葬执法力度,做好土葬管控;制定出台人口动态管理办法,加强人口动态管理。二是适时组织县社保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协同、共享、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社保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就业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整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宗旨意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扎实推进死亡冒领问题整改,把整治死亡冒领问题作为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工作,切实保障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安全平稳运行,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二)狠抓责任落实,协同推进整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整改工作组织,深入研判存在问题,迅速采取行动,狠抓责任落实,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县人社局、县社保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等部门要建立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积极参与会商,加强信息互通,协同推进整改。

  (三)杜绝形式主义,严肃追责问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整改责任,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踏实的工作作风保障死亡冒领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相关责任人员将严肃追责问责。

  

镇赉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死亡冒领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