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1013600451B/2022-04913
分  类: 公路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23日
标      题: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赉县全域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22〕1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7日
索  引 号: 11220821013600451B/2022-04913 分  类: 公路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23日
标      题: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赉县全域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22〕1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7日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镇赉县全域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政办发〔2022〕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牧渔场、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镇赉县全域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赉县全域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城乡公共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一体化、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出行条件,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发展,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根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现城乡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全面提升城乡客运服务质量,实现我县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推动、统筹规划、科技引领、机制保障”的原则,对县域内道路客运班线逐步实施公交化改造,全力推进“全域公交一体化”建设,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逐步推进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实现所有客运线路公交化经营;推进经营机制改革,实现由部分承包经营、个体经营全部向公司化经营转变;推进经营模式改革,实现经营主体由“多、小、散、弱”向集约化转变;推进车辆结构改革,实现由传统燃油客车向绿色低碳车型转变;推动交通运输与旅游资源深度融合,实现区域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升级,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健全农村客运和客运站财政保障机制,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

  四、重点任务

  (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实现经营机制公司化。取缔客运企业车辆挂靠经营、承包经营、个体经营的现状,将现有县域内7条个体道路客运班线收回经营权,采取合并、重组、或共同出资组建企业的形式,实行公司化经营,推进规模化发展,提升公司经营水平。(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

  2.推动运营机制改革。对现有县域内城乡客运线路全部采取“全域公交”的运营模式,适时出台公交票价补贴政策并应市场需求及时开展预约定制公交服务,满足城乡居民和个性化出行需求。(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

  3.推动车辆结构调整。支持客运企业淘汰现有传统燃油客车,投入新能源车辆,对新购置新能源车辆予以财政补贴,全面实现营运车辆新能源化、低碳化、绿色化;新增车辆全部为新能源车辆,座位数在20座以内的小型车为主。(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

  (二)加快推进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进程。

  目前我县共有县内线路41条,其中实行公交运营的25条,剩余的16条客运线路,(其中鹤原公路客运有限公司有9条,个体经营7条)计划到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公交化线路改造率达到100%。

  具体线路名称及改造任务完成时限:(详见表)

 

  (三)科学合理布局公交场站建设。

  1.加快农村客运站改造升级。2023年底前计划对县公路客运总站、坦途、四方坨子、莫莫格、大屯、五棵树、建平、东屏、黑渔泡等客运站进行改造升级,预留小件快运、货运物流等功能。(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

  2.完善城乡公交候车亭建设。在镇莫公路和镇坦公路等主要国省干线公路两侧建设候车亭30个,同时对原有200个农村客运候车站亭进行维修升级。(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底前,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

  3.加速建设新能源公交车充电配套设施。在县客运总站、大屯、坦途、四方坨子、国营渔场、丹岱、东屏、莫莫格珠山桥等地建设充电桩及配套变压器增容,对公交公司原有充电桩进行部分更新改造,以满足全域公交新能源车辆充电需求。在镇赉县城区内新建新能源出租车换电站一座,满足新能源出租车充换电需求。(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供电中心、县供电公司)。

  (四)统筹规划公交运行网络,科学制定公交化运营票价。

  在推进全域公交化改造过程中,同步对公交线路进行调整优化,实现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公交运行网络,满足出行群众的乘车需要,同时积极协调发改部门科学合理制定公交运营票价,让群众得实惠。(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公交公司)。

  (五)加快发展定制客运等特色线路发展。

  1.发展定制客运。开通镇赉-长春、镇赉—大五家泵站、镇赉—莫莫格旅游景区、镇赉—哈尔淖风景区等四条定制客运线路,满足群众个性化出行需求。(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前,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客运公司)。

  2.开通镇赉-飞鹤牧场、镇赉-工业园区等两条通勤线路,满足牧场职工生活、上下班出行需求。(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客运公司)。

  (六)建立完善财税支持保障机制。

  根据公交化改造进展情况,实时制定出台《镇赉县城乡公共交通财政补贴实施方案》,建立公交企业与客运站运营补贴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客运站公益属性,建立财政兜底保障机制,确保客运站基本运行,逐步建立完善全域公交一体化财政补助和经济补偿机制。(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

  (七)提升管理及服务质量。

  1.建设智慧公交出行系统。对所有公交车安装具有智能视频监控功能的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实现行业监管与企业数据共享。同时,为乘客提供手机支付乘车、投诉建议等服务,实现精细化管理。(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交公司)。

  2.便利重点旅客日常交通出行。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应逐步配备老弱病残专座,保障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享有安全、舒适的乘坐环境。新增、更新的公交车辆应采用低地板式公交车,方便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无障碍乘降。保留现金、纸质票据和凭证,完善交通一卡通出行服务功能。公路客运站应保留人工服务窗口,为老年人提供咨询、指引等便利化服务和帮助。(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交公司、县客运总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镇赉县全域公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建工作专班,积极开展工作,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信息沟通,注重配合协调,集中力量,及时解决工作者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质量考核。县交通运输局与县财政局要建立城乡公交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加强对客运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车辆技术和驾驶员管理,其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与政府补贴挂钩。建立健全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反馈乘客的投诉建议,提升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安全、舒适、文明的出行环境。(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舆论作用,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维护行业稳定,为全域公交一体化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成员单位)

  (四)加强信访维稳。由县政府组织县交通、公安、信访等部门成立全域公交一体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对客运班线整合及其它工作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组织协调、做出决策。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研判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附件:镇赉县全域公交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镇赉县全域公交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