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镇赉县2022年度耕地“进出平衡”
总体方案的通知
镇政发〔202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渔场,县政府相关部门:
现将《镇赉县2022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镇赉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赉县2022年度耕地“进出平衡”
总体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土地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是十分宝贵的资源和资产。当前,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在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下,我国耕地数量仍在减少。“三调”显示,我国共有耕地19.17亿亩,不断逼近18亿亩耕地红线。相比此前的“二调”,10年间耕地减少了1.13亿亩。在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落实了占补平衡的情况下、违法建设占用耕地坚决查处的高压态势下,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结构调整和国土绿化。具体表现在,10年间耕地净流向林地1.12亿亩,净流向园地0.63亿亩。在此情形下,推出耕地“进出平衡”,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不仅十分必要,而且极其重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连续做出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决策部署。
2021年11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下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以下简称《通知》),在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的基础上,提出了耕地“进出平衡”,全面实施耕地用途管制。这是继1998年全面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明确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以来,对该制度的进一步细化、深化和强化。进一步完善了耕地用途管制制度,为各地耕地保护指明了新的路径方向。耕地“进出平衡”实现了对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管控,是落实耕地“非粮化”的重要举措。
吉林省是全国举足轻重的粮食生产大省、调出大省。吉林省粮食产量常年稳定在700亿斤以上,稳居全国第5位,粮食调出量居全国第3位,全国产粮大县前5名均位于吉林省。根据《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吉林省十四五期间要实现黑土地保护面积基本实现全覆盖,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迈上800亿斤新台阶,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取得重大突破。同时,吉林省研究提出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粮食总产量再跨两个百亿斤台阶,达到1000亿斤水平,把吉林省打造成国家粮食战略储备供应基地、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和乡村全面振兴示范区。因此,耕地“进出平衡”工作是落实吉林省千亿斤粮战略的必然选择。
以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严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为目的,从严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切实做好镇赉县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确保我县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进一步保障吉林省实施千亿斤粮战略。
(二)工作目标。
切实保护耕地,统筹实施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道路建设、设施农用地建设等),制定县级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保障粮食安全。
(三)工作任务。
1.全面查清资源摸清家底。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及各乡(镇)场全力参与,根据2021年变更库,开展内业筛选和外业核实工作。流出地块分为各乡镇、委办局申报和国家下发的疑问图斑两种类型,其中地方上报本年度已明确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项目,包括项目的规模、布局和时序;对国家下发的疑问图斑进行外业核实,内业判读,按照文件要求确认是否可以列入流出情况中,最终确定耕地流出图斑。核实“二调”为耕地、“三调”为非耕地的图斑,汇总用于转入地块图斑潜力摸排,摸清楚数量和分布情况。
2.制定年度“进出平衡”实施计划。统筹耕地保护格局,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用途管制要求,明确重要农产品生产区域,设置耕地“进出平衡”引导区域,系统谋划区域内耕地“进出平衡”规模、布局、时序等。
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部门专项规划的前提下,依据最新的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充分对接农业农村、林草、自然资源、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需求,整体谋划本地区绿化造林、设施农业项目建设、特色农业开发等安排,编制县级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并在空间规划中进行落实。
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要求,“进出平衡”在乡(镇)街道内部实现平衡,确实无法实现内部平衡的,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在县域内平衡。各地、各部门按年度报送行业领域、行政区域内农业结构调整、农村道路建设、设施农用地建设、其它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导致耕地转为其它农用地的用地计划、用地矢量数据,并根据“进出平衡”图斑分布情况,合理、科学落实“进出平衡”工作,制定“进出平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3.加强耕地资源后期管护。各乡(镇)要履行好耕地保护主体属地责任,加强耕地保护利用,新增耕地每年至少有一季种植粮食、油菜、蔬菜等作物,新增水田每年大季要种植水稻或水生作物,绝不能出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四)工作原则。
结合政策要求,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应当按照“以进定出”、“总量平衡”、“进优出劣”的原则,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及“进出平衡”工作。
1.以进定出。根据年度内“林地、草地、园地、坑塘水面等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可整治恢复为耕地的数量,确定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数量。
2.总量平衡。在数量上,需满足耕地“转入”面积大于等于耕地“转出”面积。在地类上,需满足耕地转入类型与转出类型相当,例如转进的水田不少于转出的水田。
3.优进劣出。优先将地势平坦、土壤和水源条件好的土地转进,将不稳定利用、质量较低、零星分布的耕地转出。
(五)工作要求。
1.坚持从严保护。耕地保护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从严保护耕地。
2.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控制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落实整治违规占用耕地的情况,查明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分类处置措施,落实整改,确保耕地保有量不降低,耕地布局稳定。
3.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实事求是,查明图斑情况,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对于能够整改到位的问题图斑督促进行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图斑,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确保转入足够数量的耕地,确保耕地数量不降低、质量不下降。
4.依法依规,规范方案。开展耕地保护工作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22号)、《<吉林省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实施细则>的通知》(吉自然资办发〔2022〕129号)要求,编制耕地进出平衡方案。
5.确保信息完备、准确。对于实施耕地"进出平衡"的图斑,明确流出耕地图斑占用情况、转入耕地图斑补划情况,确保信息准确完备。
(六)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3号);
3.《耕地保护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4.《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
5.《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转发<2021年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方案>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2〕214号);
6.《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22号);
7.《关于各省耕地进出平衡实施情况的通报》(自然资耕保函〔2022〕71号);
8.《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实施细则>的通知》(吉自然资办发〔2022〕129号)。
二、区域基本情况
(一)县域概况。
1.地理位置。镇赉县位于吉林省白城市的北部,位于松嫩平原和科尔沁草原的交汇处,与大兴安岭外围台地相接。地理坐标为北纬45°28′14″—46°18′16″;东经122°47′06″—124°04′34″。东靠嫩江与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肇源县隔江相望,西连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南和西南分别与大安市、洮南市、洮北区为邻,北与黑龙江泰来县、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接壤,处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三省(区)结合部。吉蒙边界线长约61.81公里;吉黑边界线长约216.7公里。幅员面积4718.69平方千米。
2.行政区划。镇赉县是白城市的下辖县,全县共辖7个建制镇(镇赉镇、坦途镇、东屏镇、大屯镇、沿江镇、五棵树镇、黑鱼泡镇),4 个乡(哈吐气蒙古族乡、莫莫格蒙古族乡、建平乡、嘎什根乡),8个国有农林牧渔场,141个行政村,446个自然屯。
3.社会经济发展。2021年末,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85.5亿元、同比增长8.1%。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镇赉举全县之力、集全县之智,深刻分析周边发展形势、深度挖掘镇赉发展潜力、深入展望未来发展方向,科学编制了镇赉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创新提出“三双一旅”产业发展战略,制定集中攻坚方案,实施亿元以上项目16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26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9亿元、同比增长27.6%。飞鹤(镇赉)乳品技术改造、农牧业产业孵化园一期、成来电气数字化智能生产车间技术升级、架其100兆瓦风电等重点项目进展顺利。新一届县委班子到任后,密集外出招商20余次,高位谋划实施食品、玻璃微纤维两大百亿级产业园,已成功吸引江苏国信协联、无岩良品、昆仑顺通、文丰集团等企业落户镇赉,签约项目13个、吸引投资144.45亿元。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服务企业周”活动,协助企业获得贷款19亿元。帮助成来电气、银诺克药业成功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完成“小升规”1户,规上工业总产值完成25.4亿元、同比增长7.4%,规上工业增加值完成7.9亿元,同比增长10.5%。飞鹤(吉林)、成来电气、银诺克药业等6户企业纳税超千万元,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6.3亿元,同比增长41.8%。发放消费券500万元,拉动消费金额1654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3.8亿元、同比增长9.0%。镇赉电商物流集配中心正式投入运行,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实现8.3亿元、同比增长12.04%。大力发展旅游产业,游客接待量突破3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5亿元。
(二)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根据2021年变更最新成果,白城市镇赉县土地总面积为471870.8643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334643.1240公顷,占镇赉县总面积的70.92%;建设用地面积11814.1944公顷,占镇赉县总面积的2.50%;未利用地面积125413.5459公顷,占镇赉县总面积的26.58%。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见表2-1。
表2-1 白城市镇赉县土地利用现状结构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根据2021年变更最新成果,镇赉县土地总面积为471870.864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31975.0805公顷,种植园用地面积114.9495公顷,林地面积36868.8560公顷,草地面积57158.8766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819.6362公顷,工矿用地867.2806公顷,住宅用地5302.897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40.6111公顷,特殊用地262.937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9346.821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8916.3184公顷,其他土地23853.0462公顷。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详细见表2-2。
表2-2 白城市镇赉县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三、实施范围
(一)列入耕地转出的情形。
1.符合林业草原相关规划并明确实施位置,占用耕地实施国土绿化(含绿化带)工程;
2.符合农业农村相关规划并明确实施位置,符合相关用地标准,占用耕地新建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3.符合农业农村相关规划并明确实施位置,为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占用耕地新建必要的农村道路,灌溉及排水设施、农田防护林等工程;
4.符合农业农村相关规划并明确实施位置,农民合作社、工商企业等通过流转或者土地经营权,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坑塘水面等其他农用地的农业项目;
5.符合水利相关规划并明确实施位置,占用耕地新建水利水电工程中水库淹没区形成的水库水面;
6.未经批准改变一般耕地地类,属于耕地“非粮化”问题,导致耕地流向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确实难以恢复的。
(二)不得列入耕地转出的情形。
1.不得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业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2.未经批准不得将长期稳定利用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即农业实施建设用地;
3.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
4.不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和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规模;
5.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
6.高标准农田项目,补充耕地项目等已实施的土地整治范围内的新增耕地;
7.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拟建的重点项目范围内,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实施范围内等近期拟开发建设的耕地。
(三)可不列入耕地转出的情形。
1.国家安排的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的;
2.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开展必要的配套设施建设涉及占用少量耕地,在项目区内实现自行平衡的。
下列耕地可以纳入生态退耕范围:
(1)坡度大于25度且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耕地;
(2)不能实现水土保持或者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
(3)严重沙化、荒漠化和石漠化的耕地;
(4)严重污染且无法修复的耕地;
(5)移民搬迁后确实无法耕种的耕地;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应当退出的耕地。
(四)列入耕地转进的情形。
1.优先从“二调”为耕地,“三调”为非耕地的地类,包括过去不合理占用现状为园地、林地、草地、坑塘水面等,“三调”标注“恢复”属性地类,耕地的可利用后备资源中不能用于占补平衡的各类土地等恢复耕地;
2.鼓励结合土地综合整治,督查整改、专项整治等工作,将废弃的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采矿塌陷地,违法占地形成的历史遗留建设用地等,作为耕地转进的重要补充来源。
(五)不得列入耕地转进的情形。
1.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基本草原、一级水源保护区、25度以上陡坡地、河道湖区、林区牧区及沙化、荒漠化、土壤严重污染等区域内新垦或复垦耕地;
2.不得违规毁林毁草开垦耕地,涉及将林地、草地整治恢复为耕地的,需征求林草主管部门意见。
四、实施程序
(一)申报需求(每年3月底前)。
1.实施主体申报。耕地转出地块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经承包农户书面同意,由村集体向乡(镇)政府申报;涉及其他土地的,由实施单位或者经营者向乡(镇)政府申报。
2.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乡(镇)政府根据需求申报以及本地耕地恢复潜力情况,统筹提出实施耕地“进出平衡”的项目清单、规模、布局、时序和年度内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意见,上报县级人民政府。
(二)编制和报备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每年6月底前)。
1.方案编制(每年4月底前)。县政府根据各乡镇上报的情况,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草等相关部门按照“以进定出”的原则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方案应统筹考虑本年度内农民个人在自有承包地进行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以及土地领域问题专项整治、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卫片监督问题图斑无法恢复等造成耕地减少的情形,合理核定本县年度耕地“进出平衡”规模,确保转入和转出的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耕地布局有优化。县域内确实无法平衡的,应向市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和林草主管部门申请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落实。
2.方案报备(每年6月底前)。方案编制完成后,由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和林草主管部门联合报县政府批准,方案批准后,县政府应将相关成果上报市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和林草主管部门,市级相关部门汇总向省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作为县域内实施耕地用途管制和年度耕地“进出平衡”的依据。
3.方案更新。年度内料地转入和转出地块有变化的,在确保本地区可满足年度耕地“进出平衡”的前提下,经原批准单位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更新和备案。
(三)转进耕地的实施和认定备案(每年12月底前)。
1.整治耕地实施主体可以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有关单位、个人或者县(市、区)、乡(镇)政府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整治耕地实施主体在征得土地权属单位、承包农户书面同意,取得属地县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权属、地类情况说明后,可实施耕地整治。
2.整治耕地实施主体向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拟转进耕地验收;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国土变更调查地类认定标准及时验收转进耕地,并出具验收意见;转进耕地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留存验收意见、实地照片和矢量数据等相关备案举证资料,市(州)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留存资料适时进行检查。
五、耕地保护主要目标
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最新数据中耕地面积231975.0805公顷,其中水田98371.6677公顷、水浇地347.5948公顷、旱地133255.8181公顷。2020年长期稳定利用耕地195451.1499公顷。上轮耕地保护目标204.45万亩,本轮耕地保护目标311.325万亩,比上轮耕地保护目标多106.875万亩。镇赉县坚持耕地保护优先、耕地数量和质量并重原则,着力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保护新格局,严格用途管制制度,大力加强土地监察执法工作,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2020年度耕地保护目标比上轮多出106.875公顷,稳固守住了镇赉县耕地保护红线。
图5-1 镇赉县耕地保护目标分布图
六、耕地进出总体安排
(一)流出耕地规模和方向。
1.年度耕地流出地块分析。项目开展初期县自然资源局通过发函的方式向各乡镇和委办局征求各地流出地块情况,经各乡镇和委办局确认后,本年度各乡、镇、委办局不涉及由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情况。国家于10月初,通过国土调查云外业工作平台下发各地疑似流出图斑,因此,镇赉县结合本次国家下发的三批次疑似图斑进行判定,根据外业举证、内业筛查、局领导共同认定后,确认本次2022年度镇赉县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的流出图斑,见附件1各乡镇、委办局耕地流出情况上报表。
根据国家国土云下发的疑似流出图斑进行外业举证,内业筛查,最终确认流出地块17块,面积15.8777公顷。流出地类变化情况分别为坑塘水面、设施农用地、沟渠、乔木林地、其他林地,分布在东屏镇、嘎什根乡、哈吐气蒙古族乡、黑鱼泡镇、建平乡、坦途镇和五棵树镇七个乡(镇)。对流出的地块按照乡镇进行统计分析,从表6-1可以看出,坦途镇流出面积最多,占全部流出地块的67.31%,其次为建平乡,占全部地块的21.91%。从地类上可以看出2022年耕地流出地块大多流出到林地。
表6-1 国土云耕地流出地块分乡镇统计表
单位:公顷、%
图6-1 国土云耕地流出地块分布图
图6-2耕地流出地块外业举证照片(沟渠)
图6-3耕地流出地块外业举证照片(坑塘水面)
图6-4耕地流出地块外业举证照片(设施农用地)
图6-5耕地流出地块外业举证照片(林地)
根据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和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制定的《吉林省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实施细则》,细则中明确要求不得将永久基本农田、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等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因此,国土云平台中确认的流出图斑需要衔接镇赉县最新永久基本农田和稳定耕地,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和稳定耕地后可流出地块为9块,面积为9.8387公顷;不可流出面积为6.0390公顷。流出地类变化情况分别为坑塘水面、设施农用地、沟渠、乔木林地、其他林地,分布在黑鱼泡镇、建平乡、坦途镇和五棵树镇四个乡镇;东屏镇、嘎什根乡和哈吐气蒙古族乡国土云中流出地块均在稳定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内,根据文件要求不能列入流出地块中。对实际可流出地块按乡镇进行分析,情况如下表6-2。
表6-2 结合稳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后流出地块统计表
单位:公顷
2.年度耕地流出符合性分析。镇赉县2022年流出的耕地地块,经核实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农业农村、林业、耕地保护等相关专项规划,并优先流出难以长期稳定利用、零星分散的耕地。符合用途管制制度,保证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升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土地利用率,通过耕地流出,既提高了土地的集约化程度,又优化了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从而增加了农民收入。
图6-6 结合稳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后流出地块分布图
(二)转入耕地规模来源。
1.年度耕地转入地块分析。依据2021年度变更库,优先在“即可恢复”、“工程恢复”图斑中选取地类为果园、坑塘水面、其他林地、其他园地、乔木林地和养殖坑塘的图斑筛选转入地块潜力,确保待转入耕地数量不小于耕地流出数量。潜力地块衔接开发边界、林业变更库、遥感影像等数据后,筛选出潜力图斑面积为163.0536公顷,分布情况如表6-3,五棵树镇转入地块数量最大,占全部潜力地块的21.94%,沿江镇转入地块数量最少,占全部潜力地块的0.91%。根据外业实地踏勘情况,再征求转入地块涉及的各乡镇村意见后,最终确定可转入地块潜力为82.2649公顷,通过分析,五棵树镇和莫莫格蒙古族乡实际可转入地块潜力较大。
表6-3 镇赉县转入地块潜力情况分乡镇统计表
单位:公顷、%
图6-7 镇赉县各乡镇确认耕地转入地块分布图
本着优先在本乡镇范围内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本乡镇内无法平衡的由县域内进行平衡的原则,通过内业影像判读、外业踏勘举证和各乡镇确认等环节后,在转入潜力地块中优中选优,根据流出地块所涉及的乡镇及地类面积,最终确定我县2022年预计转入地块5块,面积16.0156公顷,分布在哈吐气蒙古族乡、建平乡、坦途镇和五棵树镇。各乡(镇)村确认转入地块意见见附件2。
表6-4 镇赉县耕地最终转入地块统计表
单位:公顷、%
图6-8 镇赉县最终耕地转入地块分布图
2.年度耕地转入符合性分析。本次镇赉县转进地块优先考虑了“二调”是耕地,“三调”中标注为“即可恢复、工程恢复”的园地、林地和坑塘水面,作为耕地“进出平衡”的来源。经过核实,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25度以上陡坡地、河道湖区、城镇开发边界、生态极重要区、生态退耕范围等不适宜农业生产范围。由于流出地块中涉及水田,在筛选地块时选择已经种植水田或者地块附近有水田且本身具备转入水田条件的地块作为转入地块。
选出的转入地块中林地转入耕地1.4393公顷,占全部转入地块的8.99%;坑塘水面转入耕地14.5763公顷,占全部转入地块的91.01%。结合影像、土地利用现状和实地核查,转入地块基本都位于耕地周边,可以和周边耕地集中连片,地势平坦,便于开发利用;且大部分转入地块地上附着物较少,可以大大减少投入土地整治的资金成本,节约开支。
表6-5 镇赉县耕地转入地块分地类统计表
单位:公顷、%
图6-9 镇赉县转入地块外业举证照片
(三)进出平衡分析。
1.耕地进出地块总体情况。镇赉县2022年度流出耕地地块位于东屏镇、嘎什根乡、哈吐气蒙古族乡、黑鱼泡镇、建平乡、坦途镇和五棵树镇七个乡镇,共流出15.8777公顷,根据文件要求,结合稳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后实际可流出9.8387公顷,分布在黑鱼泡镇、建平乡、坦途镇和五棵树镇四个乡镇,流出后用于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灌溉及排水设施和其他农用地的农业项目;转入地块共16.0156公顷,分布在哈吐气蒙古族乡、建平乡、坦途镇和五棵树镇四个乡镇,可以和周边耕地集中连片,转入地块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不适宜农业生产范围,符合用途管制制度,经判定可经过土地整治变为耕地。
2.耕地进出平衡统筹分析。在“转入符合性”与“流出需求性”基础上,按照“以进定出、总量平衡、优进劣出”的原则,对镇赉县2022年度“进”、“出”地块在数量和布局等方面的进行了平衡。
在数量平衡上,镇赉县全域总共耕地流出图斑面积9.8387公顷,流入地块经各乡镇确认后面积共16.0156公顷,县域内满足了耕地转入面积不少于耕地流出面积。
在地类上,流出地块中水田流出0.4739公顷,最终确认流入的地块中经外业举证已有0.4359公顷现状是水田,预计还有5公顷可以转入水田,确保转入水田面积大于流出水田的面积。
在质量平衡上,参照流入地块周边耕地的质量与转出地块作对比,预计耕地质量不降低,流入地块实际耕地质量以流入地块验收后耕地质量评定结果为准。经内业判读和外业实地核实,转入的地块大部分地势平坦,地上附着物较少,可以减少土地整治的投入,确保优进劣出原则。
在空间布局上,满足转入地块可以和周边耕地集中连片、交通水源及坡度等优化条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强化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统筹安排和日常监管,确保完成本行政区域内确定的耕地进出平衡指标数量。各级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密切协作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为全面抓好耕地“进出平衡”工作,保障各阶段工作顺利进行,切实推进项目落地,成立镇赉县耕地“进出平衡”工作领导小组。
1.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场)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进出平衡”工作,加强部门联动,沟通协作,杜绝推诿扯皮,合力推进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全县耕地指标储备工作。
2.注重实效。对发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共商、及时汇报和研究解决,确保各阶段、各环节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任务圆满完成。
3.严守纪律。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工作规定,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推进不力的部门和乡镇(场),自行解决区域建设项目占补平衡指标问题。
(二)维护农民权益。
在耕地恢复工作中,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种植作物生长周期、市场状况等,充分考虑耕地恢复的经济成本、社会成本,科学制定计划,合理把握节奏,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实事求是,讲清道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系统谋划,稳妥推进,不搞大规模“运动式”恢复,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三)落实经费保障。
按照“谁流出、谁恢复”的原则,由申请将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要求恢复耕地。涉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主导实施的,恢复耕地的费用应纳入工程项目预算一并安排,县级人民政府要
统筹整合项目和资金,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耕地恢复。
(四)严格监督验收。
为落实“进出平衡”后期管护,确保“转入耕地”合理、可长期稳定的利用,防止出现耕地“非粮化”问题,建议自然资源、林草、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加强部门联动,综合运用实地核查、耕地卫片监督、卫片执法监督等多种方式,定期对辖区内“进出平衡”实施情况进行全流程、全覆盖动态监测监管,及时发现、反馈和处理问题,全面提高耕地资源的利用效率,确保县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检查结果纳入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未按规定落实年度进出平衡的,省级及时督促整改;整改不力的,落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耕地年度“进出平衡”与占补平衡指标挂钩制度,对耕地年度“进出平衡”未完成的,将适时直接冻结所在地占补平衡储备库中相应的补充耕地指标。
落实严格的奖惩机制,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建立对转入耕地的经济补偿机制,着力保护和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稳固粮食生产基础,共同维护粮食生产与安全。
附件:1.各乡(镇)、委办局耕地流出情况上报表
2.各乡(镇)耕地流入情况上报图表
3.镇赉县2022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