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1013600451B/2024-07314
分  类: 公路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标      题: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赉县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24〕8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821013600451B/2024-07314 分  类: 公路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标      题: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赉县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24〕8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0日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镇赉县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
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政办发〔202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渔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镇赉县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赉县汽车客运站
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交通强国”战略思想,全面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吉林省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政办发〔2021〕2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36号)等文件精神,建设人民满意、社会认可、效益明显的新型汽车客运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科学调整结构布局。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结合城乡空间结构、人口分布以及客流流量流向,科学调整客运站数量和布局,在保障旅客出行的前提下,对客流量稀少、利用率不高的客运站稳妥有序撤并整合。推动客运站由单点集散向多点串联转型,在公交站、学校、商超、旅游景区、医院等客流集中地设立停靠点。(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相关乡镇政府)
  (二)优化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客流量优化售检票、候车、安检、发车等功能区划,合理调整服务设施设备规模,支持客运站按需调降级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推动客运站与公路客运、公交等并购重组,资产优化整合,实现一体化运营,提高运营服务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三)拓展旅游服务功能。与各旅行社开展业务合作,依托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万宝山国家草原公园、镇赉环城国家湿地公园(南湖)等“国字号”生态旅游资源,结合哈尔淖景区、苏高血马繁育基地、重点工业企业等周边景点,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客运站与文旅部门、工信部门及旅游景点进行业务对接,做好相关旅游服务业务工作。季节性开展周边游、景点游、工业游,完善直达旅游景区景点的客运服务网络,将客运站打造成为全县旅游发展的重要支撑点。(交通运输局、文广旅局、工信局)
  (四)强化农村物流服务功能。合理规划客、货、邮融合线路,完善物流仓储设施及安检等设备。客运站与客运、商贸物流、邮政企业合作,整合物流快递企业的农村货运场站及乡镇客运站资源,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实现“客货邮同站”。(交通运输局、商务局、邮政局)
  (五)拓展车辆充电服务。深入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客运站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在国省干线重要交通节点和交通枢纽型乡镇建设充电站,提升客运站综合服务功能,满足逐步扩大的新能源汽车用户充电需求。利用自身场地资源,加入“旗E春城、旗动吉林”等绿色行动,向社会提供充换电和充电托管服务,合理布局光伏发电。(交通运输局、能源局、工信局,相关乡镇政府)
  (六)发挥交通枢纽作用。客运站拓展公交首末站、停车场、城际城乡公交换乘中心、春耕秋收出行服务等功能,减少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后产生的公交车无站停放问题,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公交化改造车辆和定制客运车辆提供首末站场地,为承运车主提供停车、组织客流等服务,方便群众出行。(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
  (七)拓展商业化服务功能。利用场站资源,合理开展商贸、酒店住宿、汽车销售及后市场、汽车租赁、机动车驾培等服务和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开展镇赉县农副产品展销,对客运站进行升级改造,在固定区域为我县优质农产品提供展销场所,通过网络媒体直播带货等形式,推广我县特色农副产品。(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八)拓展网络服务功能。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村交通运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广实施指南》(交办科技函〔2020〕422号)规定,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工作要求,利用“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奖励资金,由交通运输局建设“镇赉县交通运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拓展客运站网络售票、票价班次查询等功能,提升客运站服务水平。(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九)优化关停客运站资源利用。停用的客运站舍及土地要加快综合开发利用,用于公交站场、公共停车场、物流、旅游集散等商贸经营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入驻办公。(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各乡镇政府)
  二、政策扶持
  (一)客运站转型为城市公交站场用地,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权手续,并依照相关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同时拓展客运站综合服务功能和综合开发利用,依法享受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5年过渡期支持政策。(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
  (二)进一步明确客运站的公共服务属性和公益性定位,在用地、用电、设施改造、人员安置、企业改制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客运站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日常经营,落实用水、用热价格,执行与工业(民用)同价政策。(发改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供电公司)
  (三)统筹运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客运站提升综合服务品质,推动客运站高质量转型示范引领。使用中央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对日常运营予以补助。(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四)依法依规降低客运站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妥善解决欠薪欠保问题。(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社保局)
  (五)鼓励依法适当提高客运站容积率、增加一定比例的商业设施。支持客运站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进行综合立体开发,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
  三、保障措施
  为保障客运站转型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成立镇赉县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工作专班(见附件)。各相关部门要密切沟通、相互配合,遇到问题及时向工作专班汇报,并提请县政府决策,最大限度加快客运站转型升级进度。要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和疏导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稳定发展环境。
  附件:镇赉县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工作专班
镇赉县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工作专班.docx